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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互联网医疗保险新渠道——微医保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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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雅男 《经贸实践》 2018年第2X期165-166,共2页
随着互联网技术与智能设备的普及、消费升级以及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保险也不再仅限于线下销售,近几年互联网医疗保险异军突起,微医保作为互联网医疗保险的创新有其亮点也有其弊端。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通过电子数据库、互联网等渠道收... 随着互联网技术与智能设备的普及、消费升级以及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保险也不再仅限于线下销售,近几年互联网医疗保险异军突起,微医保作为互联网医疗保险的创新有其亮点也有其弊端。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通过电子数据库、互联网等渠道收集相关文献对我国互联网医疗保险新渠道进行分析。并根据当今发展的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逆选择 道德风险 保证续保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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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保险中续保权的权利基础与规则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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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家骏 《私法》 2022年第3期138-152,共15页
商业健康保险中续保权的设置,系为防范保险市场中显著的逆向选择问题,通过保障的固定化和平等化矫正市场缺陷。保费的超额收取是该权利的费率基础,构成了续保权的实际对价,决定了其形成权的属性;保费的平等化和稳定性是该权利的侧面效果... 商业健康保险中续保权的设置,系为防范保险市场中显著的逆向选择问题,通过保障的固定化和平等化矫正市场缺陷。保费的超额收取是该权利的费率基础,构成了续保权的实际对价,决定了其形成权的属性;保费的平等化和稳定性是该权利的侧面效果,决定了其维持约定费率和原保障程度的权利内容。当投保人基于信赖形成事实上的保障固化和自我约束时,应允许其通过补交超额保费补充获得续保权以确保利益平衡。在规则用上,含有续保权的合同的效力应以投保人的单方意思表示为准而非保费的交付,内容调整上应允许对非核心条款内容的调整,在持续续保中应适用不可抗辩条款。最后需注意,续保权具有实现商业健康保险社会功能的重要作用,在未来应考虑法定化的权利设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续保 保证续保条款 市场缺陷 激励共容 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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