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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共保体模式的法律选择与制度展开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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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运来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42-155,共14页
农业保险共保体模式是我国目前最成功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之一。基于农业风险分散能力、农业保险交易成本控制和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考量,此种模式应被直接确立为我国法定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之一。此种模式的制度构建面临着法律、法规... 农业保险共保体模式是我国目前最成功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之一。基于农业风险分散能力、农业保险交易成本控制和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考量,此种模式应被直接确立为我国法定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之一。此种模式的制度构建面临着法律、法规、规章方面的短缺困境,也存在着共保体稳定性较差、涉嫌限制竞争、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能力不足等实际待解问题。为有力促进此种模式的推广,应通过立法确立集中力量举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推动与市场运行相结合、有限竞争、因地制宜四项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有关农业保险共保体的立法保障、宏观调控与监管等制度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业保险共保体 政策性农业保险 立法保障机制 宏观调控机制 监管机制
原文传递
共保协议的反垄断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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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亦文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20-34,共15页
共保协议具有固定价格型横向垄断协议的外观,其“统一承保、统一分配保费收入”及“统一保险合同”等约定也具备竞争损害效果,原则上应被视为垄断协议予以禁止,但由于保险共保体模式在分散特定风险方面不可替代的优势,其在一定条件下符... 共保协议具有固定价格型横向垄断协议的外观,其“统一承保、统一分配保费收入”及“统一保险合同”等约定也具备竞争损害效果,原则上应被视为垄断协议予以禁止,但由于保险共保体模式在分散特定风险方面不可替代的优势,其在一定条件下符合反垄断豁免要求。若要获得反垄断豁免,共保协议需满足承保的风险只能通过共保体模式才能有效分散、统一使用的保险费率与保险内容未超出合理范围、不存在其他反竞争的约定等三项条件。其中,共保协议豁免的风险范围应限制为巨灾风险、新型风险、系统性风险;保险费率范围应限制为不低于纯风险保费费率且不过分高于纯风险保费费率;保险合同内容应满足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明显失衡的情形、不能导致消费者无法找到自己需要的保险条款和不能存在其他有碍消费者利益的条款等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共保体 保协议 反垄断豁免 判断路径 风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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