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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告知义务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架构——以保险双方的利益衡平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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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亮亮 钮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9年第2期74-79,共6页
建立在概率论与大数法则基础上的保险经济制度务求保险人在订立合同前正确预测与评估保险标的危险状况并以此决定是否承保及确定保险费率,借以维持保险业收支平衡。然现代社会中保险标的极具广泛性和复杂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最为了解... 建立在概率论与大数法则基础上的保险经济制度务求保险人在订立合同前正确预测与评估保险标的危险状况并以此决定是否承保及确定保险费率,借以维持保险业收支平衡。然现代社会中保险标的极具广泛性和复杂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最为了解保险标的状况且通常是最廉价的信息提供者,而保险人自行调查成本高昂又往往难收成效。基于保险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保险经营活动依赖于投保人的如实告知,各国保险立法均将告知义务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予以明确规定。随着科学技术和保险经营水平不断发展,告知义务制度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发生变化,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亦应适当减轻,以实现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投保人与危险共同体之间利益格局的动态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告知义务 理论基础 制度架构 利益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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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告知义务规则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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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虹 《金融服务法评论》 2015年第1期435-447,共13页
保险告知义务的传统规则的两大特征是投保人的自动申告义务和对于违反告知义务的'全赔或全不赔'救济原则。当代最新保险立法确立的书面询问主义的立法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等补偿性救济方法,有利于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一种... 保险告知义务的传统规则的两大特征是投保人的自动申告义务和对于违反告知义务的'全赔或全不赔'救济原则。当代最新保险立法确立的书面询问主义的立法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等补偿性救济方法,有利于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一种公平的利益均衡,既维护了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施加不必要的限制,又确保保险能达到潜在消费者的合理预期,进而增强对保险业的信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告知义务 自动申告 书面询问 全赔或全不赔原则 补偿性救济方法
原文传递
浅议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以人身保险角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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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涵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2020年第25期0273-0274,共2页
近年来人身险业务有了长足的提高,保险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加 , 其中投保人是否如实履行告知义务是重要原因之一。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中是一项即久远又特殊的制度,国家于 2009 年颁发了新的《保险法》,也多次作出了修订和保险法司法解释,... 近年来人身险业务有了长足的提高,保险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加 , 其中投保人是否如实履行告知义务是重要原因之一。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中是一项即久远又特殊的制度,国家于 2009 年颁发了新的《保险法》,也多次作出了修订和保险法司法解释,但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等因素,在人身保险实务中仍出现了众多的问题。本文重点研究人身险中的如实告知义务,并对更好地运用如实告知义务提供一些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身保险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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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与保险诈骗罪的民刑交叉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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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文俊 薛子寒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73-79,共7页
《保险法》第16条第三款不可抗辩条款规定了2年的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全有或全无”模式产生保险法领域内解释论无法解决的难题,并在实践中出现了完全不同的判决。保险诈骗罪与不可抗辩条款的规范保护目的均在于保障符合一般经济规律... 《保险法》第16条第三款不可抗辩条款规定了2年的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全有或全无”模式产生保险法领域内解释论无法解决的难题,并在实践中出现了完全不同的判决。保险诈骗罪与不可抗辩条款的规范保护目的均在于保障符合一般经济规律的保险运作机制,因此可通过刑法的独立性判断,填补不可抗辩条款的漏洞。除斥期间的经过并不意味着赋予投保人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刑事合法性,此时的刑法应保持独立且实质判断,将2年期限是否经过视为行为入罪实质违法性要求的分水岭,以此达到提升保险市场行业自律能力、契合刑法追诉时效法理、彰显对生命的人道主义关怀的民刑共治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告知义务 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诈骗罪 民刑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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