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试析第三人代付保险费之法律效果
1
作者 樊启荣 程芳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21-24,共4页
保险费之给付在性质上属债的清偿,本应由投保人负担;但第三人代为给付时,其法律效果如何,保险人得否拒绝受领?对此,我国《保险法》付之阙如,实务中争议颇多。文章主张,应视第三人为利害关系人还是任意第三人,以及区分财产保险与人身保... 保险费之给付在性质上属债的清偿,本应由投保人负担;但第三人代为给付时,其法律效果如何,保险人得否拒绝受领?对此,我国《保险法》付之阙如,实务中争议颇多。文章主张,应视第三人为利害关系人还是任意第三人,以及区分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性质不同,而其法律效果亦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合同 利害关系人 任意第三人 保险费代付 法律效果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