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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警察权行使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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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勇旗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91-99,共9页
警察权行使是国家法治体系架构中的重要组成。从目标上看,它同个人信息保护应属一致。数字时代警察权行使中对个人信息处理也存在非法使用个人信息和因个人信息泄露而给信息主体构成侵害的情形。从信息主体角度看,警察权不当行使会给人... 警察权行使是国家法治体系架构中的重要组成。从目标上看,它同个人信息保护应属一致。数字时代警察权行使中对个人信息处理也存在非法使用个人信息和因个人信息泄露而给信息主体构成侵害的情形。从信息主体角度看,警察权不当行使会给人带来人格性和财产性损害。为此,警察权行使中的个人信息处理需重视“知情同意”规则的基础性价值,尊重信息主体自决权,引入必要原则和个人信息泄露时的通知义务等具体方案,实现警察权行使和个人信息保护间的衡平,助力国家“数字政府”等目标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时代 警察权 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侵害 知情同意 比例原则 信息主体自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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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预防青少年受手机网络不良信息侵害的立法动态及其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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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梅 《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0年第4期73-76,共4页
在日本,青少年接触手机网络不良信息而造成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成为一大社会问题。日本政府通过出台《交友类网站限制法》、《加强青少年网络环境安全法》等法令,并推广使用手机网络过滤软件等措施,较为有效地保护了青少年免受手机... 在日本,青少年接触手机网络不良信息而造成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成为一大社会问题。日本政府通过出台《交友类网站限制法》、《加强青少年网络环境安全法》等法令,并推广使用手机网络过滤软件等措施,较为有效地保护了青少年免受手机网络不良信息的侵害。日本的经验做法对我国正在开展的净化手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具有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青少年 手机网络 网络扫黄 不良信息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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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得同意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入罪边界——以权利束为研究视角
3
作者 余姮泓 《时代人物》 2024年第14期98-101,共4页
得同意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已公开的推定同意的公民个人信息和得到明确同意而被处理的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得授权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是否构成犯罪,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而自《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以来,有罪判决仍占主流,并没有很好... 得同意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已公开的推定同意的公民个人信息和得到明确同意而被处理的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得授权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是否构成犯罪,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而自《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以来,有罪判决仍占主流,并没有很好地落实“知情 同意”规则下个人同意的效力。这种矛盾的根本在于对本罪的保护法益没有确定统一的认知。而对于个人信息这一权益属性极度复杂的客体,不能拘泥于传统的“纯粹法益”视角,应当从“权利束”理论的角度出发,确定其保护法益为复合法益——个人信息生活的安定,进而确定个人“同意”的实质有效标准,肯定个人同意对行为违法性的阻却。同时据此认为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推定同意,在不产生权利人预期风险之外的危险的范围内适用同意规则进行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 已公开的个人信息 权利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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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补贴协议》中关于搜集严重侵害信息程序之探析——以三个相关经典案例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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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永杰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76-81,154-155,共6页
WTO《补贴协议》附件5规定了搜集严重侵害信息的程序。该程序由申诉方提出请求,DSB做出决定,指定代表负责实施。指定代表需要确定附件5程序的工作步骤和进程;制订保护商业机密信息程序;完成调查问卷以及向专家组提交报告。所有这些工作... WTO《补贴协议》附件5规定了搜集严重侵害信息的程序。该程序由申诉方提出请求,DSB做出决定,指定代表负责实施。指定代表需要确定附件5程序的工作步骤和进程;制订保护商业机密信息程序;完成调查问卷以及向专家组提交报告。所有这些工作都是在与当事方协商的情况下完成的。附件5程序搜集的信息可以适用于严重侵害的诉讼请求,专家组裁定该信息也可以适用于禁止性补贴的诉讼请求。通过对现有的三个涉及WTO《补贴协议》附件5程序的经典案例的分析,可以进一步了解附件5程序的运作特点、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从而为完善附件程序5以及我国在WTO框架内的补贴争诉提供可资借鉴之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补贴协议》 附件5程序 严重侵害信息 指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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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法律责任:法理融贯与立法比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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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志明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65-71,共7页
侵害个人信息权的行为威胁信息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的安全,在中国进行统一的个人信息安全法律制度设计中,须跨越部门法律的藩篱,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法律责任进行法理融通,以期形成整体性的"两层次"责任理论体系,同时,对境外立... 侵害个人信息权的行为威胁信息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的安全,在中国进行统一的个人信息安全法律制度设计中,须跨越部门法律的藩篱,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法律责任进行法理融通,以期形成整体性的"两层次"责任理论体系,同时,对境外立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形成综合性的权利救济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个人信息 法律责任 法理融贯 立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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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问题探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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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波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61-163,共3页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而违法犯罪成本低、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个人信息安全素养低下是导致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原因。因此,要预防和控制侵害公民...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而违法犯罪成本低、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个人信息安全素养低下是导致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原因。因此,要预防和控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就要多措并举。要开展个人信息源头治理,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犯罪成本;要建立和完善健全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用法律为个人信息保护保驾护航;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和宣传,培养和提升全民个人信息安全素养,形成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 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 个人信息安全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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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民事责任--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的解释为中心 被引量:20
7
作者 杨显滨 王秉昌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75-90,242,243,共18页
侵害个人信息权可能造成妨害、损害及妨害与损害并存三种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承担因行为人、法律适用、归责原则、计算规则等的不同存在差异,学界对此争论不断,亟待厘清与完善。在个人信息权妨害层面,个人信息处理者妨害个人信息权行使的... 侵害个人信息权可能造成妨害、损害及妨害与损害并存三种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承担因行为人、法律适用、归责原则、计算规则等的不同存在差异,学界对此争论不断,亟待厘清与完善。在个人信息权妨害层面,个人信息处理者妨害个人信息权行使的,应优先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4条至50条,无法充分救济的,适用《民法典》第995条;非个人信息处理者妨害个人信息权行使的,适用《民法典》第995条。在侵害个人信息(包括私密信息)构成侵权层面,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第1款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非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的过错责任原则。在损害赔偿数额计算规则层面,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造成财产损失的,直接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第2款;造成精神损害的,只能以个人信息处理者获得的利益为依据计算赔偿数额;两种境遇下,损失与利益或利益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非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造成损害的,损害赔偿数额参照《民法典》第1182条、第118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个人信息 妨害救济 损害赔偿 归责原则 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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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机制比较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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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荣丽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26-34,共9页
中国法律对性侵害儿童犯罪一直保持严厉打击态势,但强奸、猥亵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上升的现实表明,依靠传统的严刑峻法惩治效果有限,治理措施需要有所创新。本文通过梳理近年来预防性侵害违法犯罪领域法律及实践进展,在介绍和评价... 中国法律对性侵害儿童犯罪一直保持严厉打击态势,但强奸、猥亵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上升的现实表明,依靠传统的严刑峻法惩治效果有限,治理措施需要有所创新。本文通过梳理近年来预防性侵害违法犯罪领域法律及实践进展,在介绍和评价域外一些国家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立法和机制建设发展情况基础上,提出建立完善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数据库、对不履行查询义务的单位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特殊情况下开放面向个人的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服务等建议,为国家建立完善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机制,提升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理能力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违法犯罪信息 查询机制 比较研究 密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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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链状特性的侦查学分析及其应对
9
作者 陈安超 张宇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第10期46-52,共7页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及相关犯罪呈愈演愈烈之势,传统犯罪侦查模式难以为继。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链状特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上游与其他犯罪下游之间相互嵌套。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侦查,...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及相关犯罪呈愈演愈烈之势,传统犯罪侦查模式难以为继。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链状特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上游与其他犯罪下游之间相互嵌套。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侦查,需围绕非法获取、使用、出售、提供个人信息四种行为展开侦查。在整体协同理论视角下,需不断拓展案件侦查的信息来源范围,并围绕上游事实对案件线索展开调查核实,同时构建以大数据采集分析为中心的线索机制与侦查机关的合作协同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 链状特征 侦查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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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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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小凡 《滨州学院学报》 2022年第5期51-57,共7页
无人机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场景主要包括个人使用者、商事主体和政府部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三种场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及对其所造成的损失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做出了规定。无人机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侵权责任的成... 无人机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场景主要包括个人使用者、商事主体和政府部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三种场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及对其所造成的损失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做出了规定。无人机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侵权责任的成立应包括侵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其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无人机个人信息处理者存在过错这四个要件。无人机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后,不论是精神损害还是财产损害,受害人自身遭受的损失或者个人资料处理者所得到的实际收益均可作为索赔要求的基础。如果无法确定的,法院可以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人机 场景化分析 侵害个人信息权益 归责原则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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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侵害的法律救济
11
作者 刘洁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19-136,共18页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个人信息的处理,伴随劳动合同的建立、存续与终结,因信息处理造成的侵害也贯穿劳动关系始末。在职场空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个人信息的不法侵害主要表现为:过度收集、职场监控与不当公开。侵害劳动者个人信息造成的损害...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个人信息的处理,伴随劳动合同的建立、存续与终结,因信息处理造成的侵害也贯穿劳动关系始末。在职场空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个人信息的不法侵害主要表现为:过度收集、职场监控与不当公开。侵害劳动者个人信息造成的损害呈现双层结构,即侵害个人信息本身的损害与由此衍生的劳动权益损害,后者主要表现为就业歧视和不法解雇。针对侵害信息本身所造成的损害,劳动者可以通过删除权、撤回权或更正权消除侵害状态,并有权请求恢复劳动关系;若损害仍无法弥补,还可主张物质性和精神性损害赔偿。但是针对信息处理导致的劳动权益损害,无法完全借助私法路径得以救偿,仍需回归劳动法。通过扩张劳动者单方解除权,预防和惩戒用人单位的信息处理行为;以集体合同规范行业内的信息处理活动,激活工会的职能,弥补劳动者的自治性缺陷;更新劳动基准的内涵,使其涵盖劳动者信息权益保护,将劳动者信息侵害纳入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范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侵害 就业歧视 不法解雇 私法救济 劳动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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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的效用质疑 被引量:1
12
作者 方瑞安 《少年儿童研究》 2022年第3期62-71,共10页
中国版“梅根法”现已在至少三地试行,学界不少质疑之声聚焦在该制度的利弊分析或者预防犯罪和罪犯隐私权保护间的价值衡量。但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的其它问题在于其前提性要件,即其效用在理论和实证上高度存疑。从... 中国版“梅根法”现已在至少三地试行,学界不少质疑之声聚焦在该制度的利弊分析或者预防犯罪和罪犯隐私权保护间的价值衡量。但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的其它问题在于其前提性要件,即其效用在理论和实证上高度存疑。从理论上看,不仅有更具针对性的制度可以取而代之,而且信息公开制度根本难以发挥作用。在实证层面,除了少数研究成果佐证了其能够显著降低性犯罪再犯罪率,美国大量的实证研究结论表明“梅根法”并没有显著降低性犯罪再犯罪率,且未显著减少甚至增加了整体犯罪的再犯罪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梅根法”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 熟人作案 性犯罪再犯罪率 整体犯罪再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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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路径探析
13
作者 李宁玉 《软件》 2021年第3期120-123,共4页
人工智能和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社会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将人类社会建设为智慧的数字经济大时代,极大促进了人们生活以及工作效率。但毫无疑问,科学技术的发展亦如同硬币一般拥有两面,在算法和网络的充斥下,我们的个人信息暴露无遗。... 人工智能和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社会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将人类社会建设为智慧的数字经济大时代,极大促进了人们生活以及工作效率。但毫无疑问,科学技术的发展亦如同硬币一般拥有两面,在算法和网络的充斥下,我们的个人信息暴露无遗。目前如何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已然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须结合时代时代发展特征,在认真分析当下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探索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路径,以求严厉打击对个人信息侵害行为,有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化时代 个人信息侵害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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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困境及路径探析
14
作者 原欣雅 《法学(汉斯)》 2024年第6期4092-4098,共7页
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存在请求权基础争议、“严重精神损害”证明困难以及精神损害数额难以确定等适用困境。个人信息具有明显的人格权属性,与人格自由与人格尊... 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存在请求权基础争议、“严重精神损害”证明困难以及精神损害数额难以确定等适用困境。个人信息具有明显的人格权属性,与人格自由与人格尊严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个人信息权益遭受损害时被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有理论正当性基础及法规范依据,应当从困境出发寻找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路径,以期能够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所致精神损害的救济问题作出更完美的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个人信息 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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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侵害个人信息的归责原则适用——以类型化为视角 被引量:1
15
作者 王勇旗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88-94,共7页
数字时代,个人信息应用范围愈加广泛,同时,个人信息侵权现象较为普遍。侵害信息呈现主体多样性、侵害方式专业性、隐蔽性等特点。通常,不同主体处理个人信息过程中可能会损害信息主体的人格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个人信息侵权视阈中侵... 数字时代,个人信息应用范围愈加广泛,同时,个人信息侵权现象较为普遍。侵害信息呈现主体多样性、侵害方式专业性、隐蔽性等特点。通常,不同主体处理个人信息过程中可能会损害信息主体的人格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个人信息侵权视阈中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一概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难谓合理。根据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并结合不同类型信息处理主体、侵害不同敏感度个人信息境况,应精细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明确不同侵权主体和侵害不同类型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有利于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合理利用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时代 个人信息保护 侵害个人信息 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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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侵害个人信息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
16
作者 李晟 张玉洁 《法治论坛》 2023年第3期50-64,共15页
侵害个人信息的惩罚性赔偿应具有惩罚、威慑与公私双赢功能。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性质、固定标准的赔偿金计算模式、请求权主体限于私益原告影响侵害个人信息的惩罚性赔偿功能之发挥。建构侵害个人信息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不宜沿用民事责... 侵害个人信息的惩罚性赔偿应具有惩罚、威慑与公私双赢功能。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性质、固定标准的赔偿金计算模式、请求权主体限于私益原告影响侵害个人信息的惩罚性赔偿功能之发挥。建构侵害个人信息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不宜沿用民事责任的适用模式,而应从威慑功能出发,设计责任规范、赔偿金量定标准与请求权、赔偿金配置的方案。本文提出侵害个人信息的惩罚性赔偿应以风险现实化的可能性和损害程度为适用与否的考虑因素,创设相对灵活的赔偿金量定体系、主要依靠公益原告起诉和法院依职权推动的启动模式与补偿基金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个人信息 惩罚性赔偿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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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归责路径的类型化分析——以信息安全与信息权利的“二分法”规范体系为视角 被引量:26
17
作者 商希雪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00-111,共12页
侵害个人信息安全与信息权利的民事归责路径共同构成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完整民事责任体系,但是两者在适用场景、法益性质、核心原则、责任主体、责任性质、责任模式、处理机关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相关的学理阐释应分而论之。侵害信息安全... 侵害个人信息安全与信息权利的民事归责路径共同构成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完整民事责任体系,但是两者在适用场景、法益性质、核心原则、责任主体、责任性质、责任模式、处理机关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相关的学理阐释应分而论之。侵害信息安全行为对公民权利的危害在于可能引发下游侵害的发生,进而侵犯具体的人身或财产权益;侵犯信息权利行为对公民私权利的危害在于导致个人对自身信息失去控制或违背自决意愿,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自由。两类侵害行为均损害了自然人的私权利益,行为人应承担相对应的民事责任:处理信息安全纠纷遵循侵权定性思路,处理信息权利纠纷则适用侵权或违约责任制度。鉴于信息侵害行为及损害后果的多元样态,对于不同侵害环节中的行为主体,其过错要求、责任分配、责任形式、赔偿模式等方面应存在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侵害行为 信息安全 信息权利 民事责任 二元规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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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之多重危害与侦查策略 被引量:3
18
作者 李蕤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14-18,共5页
海量信息的采集机制和智能机器的筛选分析,让国境线和隐私权逐渐模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对国家安全产生现实威胁、极易引发刑案不稳定因素、易成为个体私欲利用工具、引发民众恐惧影响公信力;大数据时代信息泄露的渠道多元化,包括... 海量信息的采集机制和智能机器的筛选分析,让国境线和隐私权逐渐模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对国家安全产生现实威胁、极易引发刑案不稳定因素、易成为个体私欲利用工具、引发民众恐惧影响公信力;大数据时代信息泄露的渠道多元化,包括特定行业的不法行为、私家侦探的行业行为、人肉搜索的公众行为、电子商务等网络行为、网络黑客等技术行为;现阶段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侦查的主要策略在于环节侧重维度、法律应用维度和防范认知维度的综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多重危害侦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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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高额罚款研究 被引量:67
19
作者 孙莹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06-126,共21页
遏制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是保障自然人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调整失衡的企业和个人力量、规制互联网竞争生态的需要。对于遏制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民事追责与刑事定罪均有局限;强化行政执法有必要性,其关键是实施高额... 遏制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是保障自然人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调整失衡的企业和个人力量、规制互联网竞争生态的需要。对于遏制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民事追责与刑事定罪均有局限;强化行政执法有必要性,其关键是实施高额罚款。基于贝叶斯纳什均衡等经济分析可知,高额罚款对遏制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是有效的。鉴于欧盟和美国的实践,我国宜对中外企业平等适用高额罚款,以顺应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的强监管趋势。在现有体制下,赋予网信办实施高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权,并由其负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符合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面向和依法治国要求。罚款的具体数额应在参考受害人数量、损害大小及侵害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基础上,根据大、中、小、微四种不同规模企业的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进行计算。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利,还应规定相应的听证与复议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 行政执法 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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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构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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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涛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1期7-10,共4页
基于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现实迫切性与理论正当性,有必要逐步构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试点已经提供了制度经验.应建立统一管理的全国性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数据库,并明确分级管理、登记核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 基于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现实迫切性与理论正当性,有必要逐步构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试点已经提供了制度经验.应建立统一管理的全国性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数据库,并明确分级管理、登记核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的构建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保护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数据库 从业禁止 犯罪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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