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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信息安全产品等级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关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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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梓华
顾健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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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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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信息网络安全》
2007年第8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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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信息系统的等级是从管理的角度,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和遭到破坏后的危害程度,将信息系统分为五个安全等级。信息安全产品的等级是从信息安全技术的角度,在安全功能要求和安全保证要求两个方面,将信息安全产品分为五个等级。两者在安全防护能力的目标和要求上,是一致的。但是两者的安全等级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信息系统的等级,强调的是安全的最终结果,信息安全产品的等级,强调的是安全技术本身。达到了相应等级的信息安全产品,并不是都能够使用在相应等级的信息系统中。通过判断信息安全产品是否可信,在多大程度上可信,能够弥补产品技术等级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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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等级保护
信息安全产品等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
信息安全产品的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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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TP309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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