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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生物特征识别信息失范性传播的刑事治理困境及其出路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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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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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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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CSSCI
2021年第5期55-64,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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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四川省社会发展与社会风险控制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公共安全的风险防控和法律保障机制研究”(SR21A06)
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民行刑衔接立法与实践”(FZFK21-10)
西南政法大学资助项目“个人信息收集规则前沿问题研究”(2019XZQN-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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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智能信息技术的发展,违法犯罪的手段由物理性识别向技术性识别的裂变,生物特征识别信息失范性传播入罪存在诸多司法适用困境。具体而言,生物特征识别信息传播数量危害性评价错位,社会信赖度与安全感流失;生物特征识别信息传播入罪标准与法益侵害程度脱节,为黑灰产业链的泛滥提供裂变的空间;未区分信息敏感程度的内在差异性,行为模式无法涵盖;生物特征识别信息积量构罪层级保护失衡,罪量条件设置欠缺合理性。为解决生物特征识别信息传播入罪司法适用困境,本文在规范性体系下提出刑事风险化解的具体路径。主要包括:明确传播数量危害结果类型的等价性与法益侵害相当性原则;“信息敏感程度+社会危害程度”认定刑量类型化的标准;科学调整及优化生物特征识别信息失范性传播刑罚配置,构建刑罚均衡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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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物特征识别信息
法益侵害性
人脸识别技术
一般社会信息
信息敏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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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iometric identification information
legal interest invasiveness
face recognition technology
general social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sensi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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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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