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信息科技原则在民事智慧执行中的展开
- 1
-
-
作者
颜国英
-
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
-
出处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116-121,共6页
-
基金
中南大学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基于司法大数据的民事自助行为法律适用实证研究”(2024ZZTS0574)。
-
文摘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六条规定了信息科技原则。该原则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与时代意义,对于推进执行措施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有必要在《民事强制执行法》中予以确立。在多地法院大力推进智慧执行的背景下,目前,智慧执行体系仍存在智慧执行规定不够明晰、数字化支撑较弱、地方局限性较大、未实现信息共享、个人信息保护不足等困境。通过完善执行系统、联动执行机构、规范执行流程、限制执行底线,可以准确有效地划定执行范围,实现执行数据部分共享,促进执行过程数字化、透明化,由此得以贯彻信息科技原则的要求,回应执行体系数字化发展需要,健全我国民事执行体系。
-
关键词
信息科技原则
智慧执行
民事强制执行法
民事执行
-
Keywords
principle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xecute intelligently
civil enforcement law
civil execution
-
分类号
D91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