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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券市场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及免责事由
1
作者
李郭波
《法学(汉斯)》
2024年第1期439-445,共7页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中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我国《证券法》首次规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鼓励披露义务人主动披露与投资者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有关的事项,有助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但过于严格的披露者的义务规定不仅有悖于该制度设...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中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我国《证券法》首次规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鼓励披露义务人主动披露与投资者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有关的事项,有助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但过于严格的披露者的义务规定不仅有悖于该制度设立的初心,也忽视了披露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出现了自愿披露违法事件频发和披露者自愿披露积极性不高的矛盾。结合美国的“安全港规则”,我国应该通过免责事由规则的制定解决该矛盾,综合不可抗力这个现有的免责事由,将“警示性声明”确定为预测性信息披露的免责事由;将非重大性信息确定为所有自愿披露者的免责事由。恰当的信息自愿披露免责事由才能保证投资者和披露者权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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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愿
信息
披露
安全港规则
警示
性
声明
重大
性
信息
标准
原文传递
论诱空型虚假陈述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
被引量:
7
2
作者
叶嘉敏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71-82,共12页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通常分为诱多型虚假陈述与诱空型虚假陈述,诱空型虚假陈述的民事侵权一直处于立法规制空白的状态,而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甚少。近年来诱空型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件急剧增多,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其中一个疑难环节,司法实务...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通常分为诱多型虚假陈述与诱空型虚假陈述,诱空型虚假陈述的民事侵权一直处于立法规制空白的状态,而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甚少。近年来诱空型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件急剧增多,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其中一个疑难环节,司法实务之中面临着揭露日确定规则不统一、证明标准差异大、系统性风险影响程度认定模糊等问题。对诱空型虚假陈述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可从相关判决书的实证分析入手,兼采比较法的视角,以诱空型虚假陈述的类型分析与日期认定标准统一为逻辑起点,将因果关系分为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界定信赖推定的运用情形,合理确定信息重大性与虚假陈述损害的认定规则,适当配置举证责任,以期实现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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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实因果关系
法律因果关系
信赖推定
信息重大性
投资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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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信息披露视阈下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法律保护的完善路径
被引量:
3
3
作者
任妍姣
《证券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313-333,共21页
我国在中国存托凭证(CDR)范畴内业已基本形成由法律、部门规章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的中国存托凭证(CDR)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然而,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以及司法救济权仍有遭受现实损害的可能。中国存...
我国在中国存托凭证(CDR)范畴内业已基本形成由法律、部门规章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的中国存托凭证(CDR)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然而,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以及司法救济权仍有遭受现实损害的可能。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陷入上述维权迷思的根源在于中国存托凭证(CDR)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依旧在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范围、重大事件临时披露规则、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留有若干瑕疵。其实,中国存托凭证(CDR)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设情况间接反映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的保护状况。为完善中国存托凭证(CDR)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以维护其投资者权益,需要研究践行投资者保护理念的ADR监管立法经验,进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且能够保障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权益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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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存托凭证(CDR)
美国存托凭证(ADR)
信息
披露义务人
信息
披露
重大
性
标准
证券虚假陈述代表人诉讼
原文传递
题名
论证券市场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及免责事由
1
作者
李郭波
机构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出处
《法学(汉斯)》
2024年第1期439-445,共7页
文摘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中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我国《证券法》首次规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鼓励披露义务人主动披露与投资者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有关的事项,有助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但过于严格的披露者的义务规定不仅有悖于该制度设立的初心,也忽视了披露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出现了自愿披露违法事件频发和披露者自愿披露积极性不高的矛盾。结合美国的“安全港规则”,我国应该通过免责事由规则的制定解决该矛盾,综合不可抗力这个现有的免责事由,将“警示性声明”确定为预测性信息披露的免责事由;将非重大性信息确定为所有自愿披露者的免责事由。恰当的信息自愿披露免责事由才能保证投资者和披露者权益平衡。
关键词
自愿
信息
披露
安全港规则
警示
性
声明
重大
性
信息
标准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论诱空型虚假陈述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
被引量:
7
2
作者
叶嘉敏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71-82,共12页
文摘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通常分为诱多型虚假陈述与诱空型虚假陈述,诱空型虚假陈述的民事侵权一直处于立法规制空白的状态,而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甚少。近年来诱空型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件急剧增多,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其中一个疑难环节,司法实务之中面临着揭露日确定规则不统一、证明标准差异大、系统性风险影响程度认定模糊等问题。对诱空型虚假陈述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可从相关判决书的实证分析入手,兼采比较法的视角,以诱空型虚假陈述的类型分析与日期认定标准统一为逻辑起点,将因果关系分为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界定信赖推定的运用情形,合理确定信息重大性与虚假陈述损害的认定规则,适当配置举证责任,以期实现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功效。
关键词
事实因果关系
法律因果关系
信赖推定
信息重大性
投资者权益保护
分类号
F830.59 [经济管理—金融学]
D912.2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信息披露视阈下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法律保护的完善路径
被引量:
3
3
作者
任妍姣
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313-333,共21页
文摘
我国在中国存托凭证(CDR)范畴内业已基本形成由法律、部门规章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的中国存托凭证(CDR)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然而,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以及司法救济权仍有遭受现实损害的可能。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陷入上述维权迷思的根源在于中国存托凭证(CDR)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依旧在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范围、重大事件临时披露规则、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留有若干瑕疵。其实,中国存托凭证(CDR)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设情况间接反映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的保护状况。为完善中国存托凭证(CDR)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以维护其投资者权益,需要研究践行投资者保护理念的ADR监管立法经验,进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且能够保障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权益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关键词
中国存托凭证(CDR)
美国存托凭证(ADR)
信息
披露义务人
信息
披露
重大
性
标准
证券虚假陈述代表人诉讼
分类号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证券市场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及免责事由
李郭波
《法学(汉斯)》
2024
0
原文传递
2
论诱空型虚假陈述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
叶嘉敏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9
7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信息披露视阈下中国存托凭证(CDR)投资者法律保护的完善路径
任妍姣
《证券法律评论》
2020
3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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