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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信用权利的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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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宗震 《沧桑》 2005年第5期44-46,共3页
信用是公民和法人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相应的信赖与评价,而信用权利是有关民事主体对这种信赖与评价所享有其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权利主体就其信用利益,可以进行支配,他人(公民或法人)不得侵害,在我国民事立法对信用权利未作... 信用是公民和法人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相应的信赖与评价,而信用权利是有关民事主体对这种信赖与评价所享有其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权利主体就其信用利益,可以进行支配,他人(公民或法人)不得侵害,在我国民事立法对信用权利未作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借助间接保护方式(以侵害名誉权的形式)对其遭受的侵害进行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 信用权利 民法 保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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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数据权利配置基础理论与规范构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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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路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94-208,共15页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提出了数据“三权分置”的构想。信用数据同样属于数据范畴,信用数据权利配置过程中存在相关概念、类型、权利主体、利益结构、权利属性等基础理论与规范...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提出了数据“三权分置”的构想。信用数据同样属于数据范畴,信用数据权利配置过程中存在相关概念、类型、权利主体、利益结构、权利属性等基础理论与规范构造的问题。信用数据是指与特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相关,可以用以识别、分析、判断其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履行状态的数据。依据“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标准,可以将信用数据分为个人信用数据、企业信用数据、公共信用数据。个人信用数据权利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且在条文表述中不应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作为限制。个人信用数据权利的利益包含人格精神利益、人格财产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格精神利益归属于自然人,人格财产利益可采用“一般+特殊”的识别方式确定归属,社会公共利益则归属于国家。个人信用数据权利是兼私益性与公益性、宪法基本权利与私法性质的新型人格权。信用数据“三权”的权利主体是处理者,其中的企业、公共管理机构应作为关注重点。信用数据“三权”的利益包含财产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财产利益归属于处理者,社会公共利益包含了社会管理利益、国家经济发展利益、国家安全利益、国民敏感信息与企业商业秘密安全利益,应归属于国家。赋权强化了处理者信用数据的保护范围,并不会妨碍数据的融通。结合信用数据“三权”私益性与公益性,可将其定位为新型的财产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数据 个人信用数据权利 数据“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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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信用信息权利:范畴、内容及其体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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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路 《时代法学》 2023年第3期57-69,共13页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与“数据二十条”出台的大背景下,社会信用信息权利在范畴、内容及其体系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基于个人信息重要性、概念核心区域明确、处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事由及“动态系统”理论,可以将个人信息定位为...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与“数据二十条”出台的大背景下,社会信用信息权利在范畴、内容及其体系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基于个人信息重要性、概念核心区域明确、处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事由及“动态系统”理论,可以将个人信息定位为权利。“数据三权”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支配权、绝对权,其排除的仅仅是非法获取或处理数据的行为。社会信用信息为个人信息与数据在社会信用领域的延伸,同样应当将社会信用信息权利定位为新型的权利。未来应当依托现有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展开解释,确立社会信用信息处理合法性与合理性事由,有效实现社会信用信息权利体系的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信用信息 社会信用信息权利 个人信用信息权利 信用数据权利 合法性与合理性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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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的权利化及其民法保护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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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新天 孙聪聪 《时代法学》 2012年第3期15-22,共8页
在我国,信用权利化的提出有着特定的立法背景。通过对信用法律调整历史沿革的考察可以发现,信用的内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最初关注主体在伦理道德方面信守承诺的情况,扩展到主体的综合经济能力。现代民法对信用的调整以社会对主体的信... 在我国,信用权利化的提出有着特定的立法背景。通过对信用法律调整历史沿革的考察可以发现,信用的内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最初关注主体在伦理道德方面信守承诺的情况,扩展到主体的综合经济能力。现代民法对信用的调整以社会对主体的信用评价为核心,信用作为社会对主体综合经济能力的评价,已非主体性要素,且已从"内在化的伦理价值"外化为"客体化的人格要素",成为一种具有典型性、独立性的人格要素。因此,有必要也能够将信用权利化为具体的人格权,以确保民事主体获得客观公正的信用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 信用权利 人格权法定化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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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以美国《2009信用卡业务相关责任和信息披露法案》为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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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伟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72-75,23,共5页
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要求来看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济,金融消费又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信用卡消费者群体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日益壮大,对信用卡消费者给予充分、及时的法律保... 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要求来看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济,金融消费又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信用卡消费者群体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日益壮大,对信用卡消费者给予充分、及时的法律保护成为市场经济立法的重要任务。本文介绍了美国《2009信用卡业务相关责任和信息披露法案》的立法背景及其借鉴意义,并剖析了我国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以及信用卡消费者的具体权利,最后提出了保护我国信用卡消费者权益的具体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消费者 信用卡消费者权利 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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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以美国《2009信用卡业务相关责任和信息披露法案》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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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伟 《金融发展研究》 2010年第9期48-52,共5页
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权益经济,金融消费经济又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信用卡消费者群体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实施过程中越来越大,因此对金融消费经济中... 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权益经济,金融消费经济又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信用卡消费者群体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实施过程中越来越大,因此对金融消费经济中的信用卡消费者给予充分、及时的法律保护是市场经济立法的重要方面。本文分析了美国《2009信用卡法案》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并介绍了我国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提出了保护我国信用卡消费者权益的具体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消费者 信用卡消费者权利 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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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以美国《2009信用卡业务相关责任和信息披露法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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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伟 《广东法学》 2010年第4期15-21,共7页
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权益经济,金融消费经济又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信用卡消费者群体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实施过程中越来越大,因此对金融消费经济中的信... 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权益经济,金融消费经济又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信用卡消费者群体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实施过程中越来越大,因此对金融消费经济中的信用卡消费者给予充分、及时的法律保护是市场经济立法的重要方面。文章分析了美国《2009信用卡法案》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并论述了我国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提出了保护我国信用卡消费者权益的具体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消费者 信用卡消费者权利 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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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信用数据权利:理论阐释、权利体系与边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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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路 刘隽基 《征信》 2024年第11期14-23,79,共11页
“数据二十条”为企业信用数据确权明确了政策性方向。现行法律代替论对企业信用数据确权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不确定性阻碍论和利益冲突论影响着确权的可行性。以新型财产权对企业信用数据进行诠释,既能避免“反公地悲剧”,又能解决权... “数据二十条”为企业信用数据确权明确了政策性方向。现行法律代替论对企业信用数据确权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不确定性阻碍论和利益冲突论影响着确权的可行性。以新型财产权对企业信用数据进行诠释,既能避免“反公地悲剧”,又能解决权利客体不确定问题,还能妥善协调不同主体的数据利益关系。企业信用数据的权利体系包括:作为信用数据来源者的企业,享有现行法律规定的在先权益,同时受到合同和侵权制度的兜底保护;作为信用数据处理者的企业,则享有信用数据资源持有权、信用数据加工权、信用数据产品经营权等信用数据“三权”。企业信用数据权利体系和合法、合理使用制度,共同确定了企业信用数据权利的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信用数据 数据权利 信用数据确权 新型财产权 信用数据权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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