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试论刑法中原因自由行为的问题
1
作者 郭锐林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0年第2期22-26,42,共6页
刑法上的原因自由行为,在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界,历来有众多学说对立。为维护"实行行为与责任同在"之原则,通常要将实行行为的范围扩大到原因行为阶段或者类比于间接正犯,但也由此产生众多问题。根据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原因自... 刑法上的原因自由行为,在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界,历来有众多学说对立。为维护"实行行为与责任同在"之原则,通常要将实行行为的范围扩大到原因行为阶段或者类比于间接正犯,但也由此产生众多问题。根据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原因自由行为性质上当属修正的构成要件行为。遵循"行为与责任同在"原则,原因行为必须在故意或过失的支配下,结合基本的构成要件行为,方具有可罚性。在我国的立法上,对原因自由行为的规定过于单一,应当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加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因自由行为 修正的构成要件行为 可罚性 未遂犯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