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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薊丘之植,植於汶篁”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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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汎森 《中国文化》 2023年第1期70-74,共5页
歷來對“薊丘之植,植於汶篁”的解釋雖有諸多分岐,但共同點是將“植”單純視爲某種植物(竹類),觀點不同之處在於竹子究竟是從薊丘跟著軍隊到齊國汶水流域種植,抑或是將齊國汶水流域的竹子當成戰利品移植回薊丘的差别。本文從褚伯秀所引... 歷來對“薊丘之植,植於汶篁”的解釋雖有諸多分岐,但共同點是將“植”單純視爲某種植物(竹類),觀點不同之處在於竹子究竟是從薊丘跟著軍隊到齊國汶水流域種植,抑或是將齊國汶水流域的竹子當成戰利品移植回薊丘的差别。本文從褚伯秀所引的范無隱之説,注意到陳寅恪先生《“薊丘之植,植於汶篁”之最簡易解釋》一文可能有誤,並試著提出新的解釋。作者認爲“薊丘之植,植於汶篁”應該是將燕國薊丘的社樹種植到齊國的國境以爲邊界,關於“邊界”這一點,東晋的徐廣注中也曾稍稍提及。但爲何上述觀點並未傳續下去?俞樾、章太炎、錢玄同、楊樹達、陳寅恪等近代學者都未曾見及或採用。作者認爲古書在傳印,或古代知識在遞傳的過程中,作了“偏差的選擇”,故在歷史研究時對歷史上的人、事作“全景式”的設想是要小心的謬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陳寅恪 “薊丘之植 植於汶篁” 新文學運動 倒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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