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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住房贷款中的连带责任保证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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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烈英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01-107,共7页
个人住房贷款中,有三种连带责任保证人。个人和非专业担保法人作保证人,提供的保证金存款有可能用于清偿自己的债务,银行对其没有优先受偿权,对贷款的担保并不十分安全。开发商作保证人,具有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赢效果;但是,其担... 个人住房贷款中,有三种连带责任保证人。个人和非专业担保法人作保证人,提供的保证金存款有可能用于清偿自己的债务,银行对其没有优先受偿权,对贷款的担保并不十分安全。开发商作保证人,具有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赢效果;但是,其担保范围太窄,仅限于开发商出售的与银行有合作关系的商品住房。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作保证人,被保证人要支付费用、这会缩小借款人范围;其营业期限不确定、所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有可能在贷款有效期内终止,这会给贷款银行和被保证人造成损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住房贷款 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买受人 开发商 住房置业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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