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债与责任——兼论侵权行为的本质属性 被引量:1
1
作者 王佩玺 《行政与法》 2013年第2期125-129,共5页
我国学者在制定《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为了论证责任法在未来民法典中独立成编的必要性,将责任与债相分离,以建立系统的民事责任制度。进而又将侵权行为从债的发生原因中抽离,成为责任的发生原因。但是,本文认为,从债的目的是债权人特... 我国学者在制定《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为了论证责任法在未来民法典中独立成编的必要性,将责任与债相分离,以建立系统的民事责任制度。进而又将侵权行为从债的发生原因中抽离,成为责任的发生原因。但是,本文认为,从债的目的是债权人特定需求的满足这一角度,债的核心权能是给付受领权,债是责任产生的前提,责任是债权实现的保障,责任是诉权的依据,债、给付受领权与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侵权行为的后果是债而不是责任,债的体系具有完整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与责任 同一性 侵权行为 的发生
下载PDF
民法典起草实用主义思路下的“债法总则”立法模式研究 被引量:9
2
作者 王竹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21-129,共9页
中国第四次民法典起草的最后阶段应该采用实用主义思路。取消"债"的概念在立法和实务上均不具有可能性,未来民法典必须规定债法一般性规则。应该采取小而简的"债法总则"内容主体模式,规定债的四种主要发生原因和民... 中国第四次民法典起草的最后阶段应该采用实用主义思路。取消"债"的概念在立法和实务上均不具有可能性,未来民法典必须规定债法一般性规则。应该采取小而简的"债法总则"内容主体模式,规定债的四种主要发生原因和民事责任竞合规则;以连带责任取代连带债务,并规定统一的分摊请求权与追偿请求权;集中列举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不规定债的优先性规则。实质意义上的"债法总则"不一定需要通过形式意义上的"债法总则"来实现立法。"三分债编"模式不具有立法可能性。应该注重立法程序对民法典起草的影响,建议将《民法通则》第五章与第六章未被现行法取代部分合并为"债与责任"章,并以此作为未来法典化的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起草 实用主义思路 法总则 立法模式 债与责任”章
下载PDF
债与民事责任的起源及其相互关系 被引量:26
3
作者 魏振瀛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15-134,179,共20页
根据历史资料,民法上的债最早起源于古代西亚地区文明中基于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的欠物或者欠钱;中国法上的债起源于基于借贷契约和买卖契约的欠钱或者欠物;罗马法上的债起源于具有私犯性质的罚金责任。债与责任关系的发展经历了不同历... 根据历史资料,民法上的债最早起源于古代西亚地区文明中基于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的欠物或者欠钱;中国法上的债起源于基于借贷契约和买卖契约的欠钱或者欠物;罗马法上的债起源于具有私犯性质的罚金责任。债与责任关系的发展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表现为五种不同的形态:债务与责任联系;债务与责任融合;债务与责任区别;责任与债结合;责任与债分离。债与责任关系的理论和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关系的理论有联系,也有区别。债与责任关系的历史和现状说明,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明确债与责任的关系,对于推进我国民事立法科学化和正确司法均有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的起源 责任的起源债与担保债与责任的关系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