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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债券市场监管制度
1
《新世纪周刊》
2011年第50期81-81,共1页
当前,中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明显滞后,债券市场更是乏善可陈。改革债券市场监管制度迫在眉睫。 中国债券市场长期处于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国债发行由财政部负责,而其交易流通则需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共同管理。此外,证...
当前,中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明显滞后,债券市场更是乏善可陈。改革债券市场监管制度迫在眉睫。 中国债券市场长期处于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国债发行由财政部负责,而其交易流通则需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共同管理。此外,证监会还需要管理可转债、可分离公司债的发行和交易;人民银行需要管理短期融资券、金融债的发行。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混合次级债的发行则是由银监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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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债券市场监管制度
融资
市场
商业银行
金融
市场
中国
原文传递
题名
改革债券市场监管制度
1
出处
《新世纪周刊》
2011年第50期81-81,共1页
文摘
当前,中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明显滞后,债券市场更是乏善可陈。改革债券市场监管制度迫在眉睫。 中国债券市场长期处于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国债发行由财政部负责,而其交易流通则需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共同管理。此外,证监会还需要管理可转债、可分离公司债的发行和交易;人民银行需要管理短期融资券、金融债的发行。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混合次级债的发行则是由银监会负责。
关键词
债券市场监管制度
融资
市场
商业银行
金融
市场
中国
分类号
F832.33 [经济管理—金融学]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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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革债券市场监管制度
《新世纪周刊》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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