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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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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心如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24年第6期86-89,共4页
执行依据会因发生特定事由导致与实际权利状况不一致,继续执行会损害债务人的利益。现有的执行异议、再审之诉、另行起诉等救济手段均不足以全面救济债务人利益。实体争议应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完整的执行救济体系也需要构建债务人异议... 执行依据会因发生特定事由导致与实际权利状况不一致,继续执行会损害债务人的利益。现有的执行异议、再审之诉、另行起诉等救济手段均不足以全面救济债务人利益。实体争议应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完整的执行救济体系也需要构建债务人异议之诉。我国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的构建需要重点设计管辖法院、事由、主体、提起时间、前置程序、法律效力等方面,以实现对债务人利益的全面保障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人异议之诉 执行救济 实体争议 程序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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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务人异议之诉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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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娣 孙凌岳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70-76,共7页
债务人异议之诉是民事诉讼法理论中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执行救济研究的重要课题。在实务层面,债务人异议之诉也已经为众多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所确立。尽管我国于2007年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若干修改,但依然没有设立... 债务人异议之诉是民事诉讼法理论中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执行救济研究的重要课题。在实务层面,债务人异议之诉也已经为众多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所确立。尽管我国于2007年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若干修改,但依然没有设立用以保护债务人实体权利的债务人异议之诉。本文从理论分析入手,结合国外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实务现状,进而阐述我国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求为我国债务人异议之诉的深入研究和实务构建提供些许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程序 执行救济 债务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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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异议之诉立法模式的分歧与选择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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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泽君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84-91,共8页
我国立法缺乏对债务人异议之诉的规定,理论界虽主张引入债务人异议之诉,但并未考虑我国执行异议前置于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特色。对比分析英关法系和大陆法系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立法模式,可发现执行异议是否前置于债务人异议之诉,仅是... 我国立法缺乏对债务人异议之诉的规定,理论界虽主张引入债务人异议之诉,但并未考虑我国执行异议前置于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特色。对比分析英关法系和大陆法系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立法模式,可发现执行异议是否前置于债务人异议之诉,仅是不同执行程序设计,并无不可逾越的制度鸿沟。结合我国执行异议前置于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特色,将债务人提出执行异议前置于债务人异议之诉,并赋予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出相关债务人异议之诉的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人异议之诉 立法模式 执行异议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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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务人异议之诉的证立及其构建——以《民诉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展开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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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文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第4期143-154,共12页
《民诉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允许债务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提起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也应肯定债务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的权利。由此可以证立我国在立法上已有债务人异议之诉。我国的债务人异议之诉可以构建如下:... 《民诉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允许债务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提起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也应肯定债务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的权利。由此可以证立我国在立法上已有债务人异议之诉。我国的债务人异议之诉可以构建如下:对有既判力的执行依据,被执行人以妨碍或者消灭债权等发生在前诉法庭辩论终结之后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的,其有权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被执行人以前诉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存在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的,其应当通过申请再审等程序解决,当事人行使抵销权的除外。针对无既判力的执行依据,在执行依据生效前后,被执行人以债权不成立、妨碍或者消灭债权等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的,其有权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 基准时 法庭辩论终结 债务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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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我国构建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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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永霞 《湖南农机(学术版)》 2010年第5期247-248,258,共3页
债务人异议之诉是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债务人权的救济制度,我国目前立法上没有债务人异议之诉的规定,因此构建我国的债务人异议之诉具有非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 债务人异议之诉 必要性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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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的确立及其构造 被引量:7
6
作者 陈衍桥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52-57,共6页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虽有多种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的制度,却无法应对"解除原执行依据执行力"的问题,也不能解决被执行人的相关实体争议。以执行异议制度处理实体争议,会偏离该制度救济程序性权利的功能,违反"审执分离"...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虽有多种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的制度,却无法应对"解除原执行依据执行力"的问题,也不能解决被执行人的相关实体争议。以执行异议制度处理实体争议,会偏离该制度救济程序性权利的功能,违反"审执分离"原理;再审之诉作为纠正错误裁判的补救程序,无法解决非因裁判引发的实体问题;另行起诉的根本缺陷在于无法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我国有必要引入大陆法系国家专门为救济被执行人实体权益而设立的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以更加有效、周全地保障被执行人的实体权益。作为一种因执行阶段出现实体争议而设置的审判程序,债务人异议之诉要适度、合理地发挥作用,需要特别而精致的程序构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救济 债务人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 再审之诉 另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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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应确立“债务人异议之诉” 被引量:16
7
作者 王娣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84-191,共8页
在民事执行中,执行债务人和案外第三人均有可能与执行债权人发生实体争议,为此,分别设置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是各国通例。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已对第三人异议之诉作了初步规定,但对债务人异议之诉仍付之厥如。设立债务人异议... 在民事执行中,执行债务人和案外第三人均有可能与执行债权人发生实体争议,为此,分别设置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是各国通例。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已对第三人异议之诉作了初步规定,但对债务人异议之诉仍付之厥如。设立债务人异议之诉是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设立异议之诉的审判程序的方案应充分体现其与民事执行程序密切关联的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人异议之诉 必要性 比较 程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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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必要性——以防御性司法保护的特别功能为中心 被引量:31
8
作者 金印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54-66,共13页
若从功能的角度观察诉权体系,债务人异议之诉是给付之诉的"反对之诉":给付之诉的目的在于赋予强制执行力,为强制执行提供法律基础;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则在于剥夺强制执行力,抽离强制执行的法律基础。债务人异议之诉可以剥... 若从功能的角度观察诉权体系,债务人异议之诉是给付之诉的"反对之诉":给付之诉的目的在于赋予强制执行力,为强制执行提供法律基础;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则在于剥夺强制执行力,抽离强制执行的法律基础。债务人异议之诉可以剥夺执行依据的强制执行力,是防御性司法保护的具体体现。相比于事后补救性的不当得利返还之诉或损害赔偿之诉只能回复或矫正不当执行的后果,债务人异议之诉具有事中甚至事前的防御功能,可以阻止不当执行本身的推进或启动。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建立防御性的债务人异议之诉,不仅在于该诉可以为现有诉权体系带来额外收益,而且在于体系思维要求民事诉讼法在执行前或执行中及时有效地保护债务人的实体法律地位。债务人异议之诉作为新的诉讼机会,不仅不会增加反而可以在多个层次减轻法院的审判或执行负担。此外,债务人异议之诉也不会影响执行效率或者沦为债务人拖延执行的手段。服务于债务人异议之诉的临时性救济措施会在一定条件下拖延执行,但这是体系视角下执行程序必须忍受的副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人异议之诉 反对之诉 防御性司法保护 司法负担 执行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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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实体基础与程序构造 被引量:4
9
作者 吴俊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3年第2期160-172,共13页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不会因为宣告该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生效而停滞,同时执行依据的生成过程本身存在程序性质的差异,加之当事人存在通过多渠道救济乃至形成多个纠纷解决方案的情况,因此会出现执行依据载明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当事人之间实...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不会因为宣告该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生效而停滞,同时执行依据的生成过程本身存在程序性质的差异,加之当事人存在通过多渠道救济乃至形成多个纠纷解决方案的情况,因此会出现执行依据载明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当事人之间实际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比较法上通过债务人异议之诉来削减执行依据的执行力,我国现行实在法通过执行行为异议承担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功能。强制执行立法应该建立系统的债务人异议之诉程序,从执行依据的性质和事由的类型两方面规定异议事由。对于具有既判力性质效力的执行依据,异议事由是既判力基准时之后新出现的权利消灭事由以及权利阻碍事由;对于不具有既判力性质效力的执行依据,异议事由是所有权利阻止、消灭和阻碍事由。执行依据竞合与执行和解协议也会影响执行依据的执行力。债务人异议之诉属于普通民事诉讼,但程序构造上具有特殊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依据 请求权 债务人异议之诉 异议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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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对《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异议之诉改革的评价 被引量:23
10
作者 赵信会 《政法论丛》 2009年第3期101-105,共5页
2007年新《民事诉讼法》和2008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初步建立了我国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高法的司法《解释》和新《民事诉讼法》在规范执行异议之诉,建构其具体程序的同时,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 2007年新《民事诉讼法》和2008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初步建立了我国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高法的司法《解释》和新《民事诉讼法》在规范执行异议之诉,建构其具体程序的同时,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框架,原执行异议之中的若干缺陷仍被保留下来。为此,将要进行的民事诉讼法的系统修改,应全面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异议 债务人异议之诉 第三人异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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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第三人异议之诉之构建
11
作者 左树 《科教文汇》 2009年第22期219-220,共2页
针对执行阶段的异议之诉,学者普遍认为应分为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而对于债务人是否可以提起异议之诉,学界尚未认真探讨,对其主体资格还无法给予充分论证。本文就债务人的主体适格性提出一些疑义,从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开始,来... 针对执行阶段的异议之诉,学者普遍认为应分为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而对于债务人是否可以提起异议之诉,学界尚未认真探讨,对其主体资格还无法给予充分论证。本文就债务人的主体适格性提出一些疑义,从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开始,来反对这种观点,期望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之 第三人异议之 债务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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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中的异议之诉 被引量:2
12
作者 乔宇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59-76,共18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的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中的异议之诉,主要包括被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和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这两类异议之诉的提起需要在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内和相应的条件下提起,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的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中的异议之诉,主要包括被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和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这两类异议之诉的提起需要在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内和相应的条件下提起,其诉讼标的和裁判事项与域外相关诉讼制度有所不同。被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为形成之诉,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为确认之诉。不同类型的异议之诉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有些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除提起异议之诉外,还可提起普通民事诉讼寻求救济。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异议之诉的证明责任,应遵循法律要件事实分类说的基本原则进行分配,同时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形下,对证明责任的分配进行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申请人执行异议之 申请人执行异议之 许可执行之诉 债务人不适格异议之 执行文付与之诉 对付与执行文异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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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的体系解读
13
作者 李波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71-76,共6页
我国执行异议之诉的体系存在一定缺失,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以及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的缺失导致救济失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前置程序的不合理设置致使我国出现了申请执行人异议之诉这一不合体系的制度。执行异议之诉的应然体系应包括案外... 我国执行异议之诉的体系存在一定缺失,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以及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的缺失导致救济失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前置程序的不合理设置致使我国出现了申请执行人异议之诉这一不合体系的制度。执行异议之诉的应然体系应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许可执行异议之诉、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因此我国的执行异议之诉体系应参照应然体系予以完善。具体体现为建立许可执行异议之诉以及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取消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前置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救济 债务人执行异议之 许可执行异议之 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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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司法适用与立法完善—以民诉法第225、227条为中心 被引量:8
14
作者 朱新林 《法治研究》 2015年第1期99-106,共8页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是民事执行立法史上的里程碑,但从司法适用到立法完善上都有待进一步凝聚共识。执行救济制度的本质属性和执行工作的根本任务决定了执行救济制度的价值定位为"保障公正、注重效率";"违反法律规定...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是民事执行立法史上的里程碑,但从司法适用到立法完善上都有待进一步凝聚共识。执行救济制度的本质属性和执行工作的根本任务决定了执行救济制度的价值定位为"保障公正、注重效率";"违反法律规定的执行行为"应界定为:执行机关实施的、旨在实现债权人债权,且违反了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执行行为,不包括执行预备行为、辅助行为;执行异议原则上由负责执行审查的法官根据案情实际需要采取相应的审查方式,不必限定次数;"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之判定标准在于案外人在执行标的物上的实体权利性质、效力与强制执行措施的目的、方法是否冲突;建议取消案外人异议前置程序,设立债务人异议之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异议 案外人异议之 债务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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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异议制度的废弃与执行异议之诉的构建--兼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 被引量:70
15
作者 刘学在 朱建敏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33-140,共8页
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排除执行名义的强制执行力,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排除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二者在性质上均已构成了独立的诉,必须由专门的程序加以规范。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原有的案外人异议制度作了修正,但将该制度... 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排除执行名义的强制执行力,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排除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二者在性质上均已构成了独立的诉,必须由专门的程序加以规范。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原有的案外人异议制度作了修正,但将该制度作为前置程序予以保留,并将审判监督程序与"另行起诉"的程序相掺杂、将对案外人救济的程序与对当事人救济的程序相混合,并试图以一个简单的条款涵盖执行异议之诉的诸多程序问题,这必将造成理论和实践上的难题。完善实体上执行救济制度的根本之道,乃在于废弃案外人异议制度,同时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成功经验确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救济 案外人异议 债务人异议之诉 第三人异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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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体系 被引量:8
16
作者 陈杭平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50-59,共10页
强制执行天然带有侵害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基因”,需要通过执行救济制度予以规范和制止。以侵害性执行行为作为逻辑起点,按照违法执行和不当执行的分类,对应设置“内嵌型”与“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旨... 强制执行天然带有侵害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基因”,需要通过执行救济制度予以规范和制止。以侵害性执行行为作为逻辑起点,按照违法执行和不当执行的分类,对应设置“内嵌型”与“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旨在救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民事实体权益,主要包括执行异议之诉、债务人异议之诉、执行主体适格异议之诉、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等四种诉讼。以《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为中心,为完善“外延型”执行救济制度,需要展开解释论与立法论分析。除了参考域外立法例及理论学说,还应重视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救济 执行异议之 债务人异议之诉 执行当事人适格异议之 分配方案异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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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双轨制”选择下的被执行人实体救济 被引量:3
17
作者 张海燕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68-79,共12页
关于执行和解争议的救济方式,《执行和解规定》第九条赋予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或者另行起诉的“双轨制”救济途径。作为被执行人最终的债权履行方案,无论是恢复执行原执行名义抑或继续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都取决于执行和解协议是否... 关于执行和解争议的救济方式,《执行和解规定》第九条赋予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或者另行起诉的“双轨制”救济途径。作为被执行人最终的债权履行方案,无论是恢复执行原执行名义抑或继续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都取决于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存在无效、撤销或者解除事由。上述问题均属实体问题,故应赋予被执行人诉讼的救济途径。关于诉讼途径的选择,鉴于《执行和解规定》第十六条已肯定另行起诉以及债务人异议之诉在我国缺失的现实,进一步完善另行起诉应成为对被执行人实体救济的首选方案。从我国执行和解制度的特殊性出发,另行起诉也可达成停止对执行名义强制执行的效果;对于申请执行人的“双轨制”选择,另行起诉能够周延地覆盖被执行人需要实体救济的情形。但《执行和解规定》第十六条对被执行人需要实体救济的情形归纳并不全面,在诉讼结果对执行程序的影响方面,表述也不明确。对此,应将执行当事人就解除执行和解协议发生争议的情形纳入其中,并明确诉讼结果对执行程序走向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和解 实体救济 债务人异议之诉 另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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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执行程序中的抵销 被引量:9
18
作者 刘学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7年第2期10-17,共8页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十九条对执行程序中允许抵销的情形进行了严格限制,违背了实体法上抵销制度的基本原理,有违当事人权利保障之平等性。在执行程序中,抵销权的行使不以主动债权须经过裁判确定为前提,亦不以相对方的认可或同意为...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十九条对执行程序中允许抵销的情形进行了严格限制,违背了实体法上抵销制度的基本原理,有违当事人权利保障之平等性。在执行程序中,抵销权的行使不以主动债权须经过裁判确定为前提,亦不以相对方的认可或同意为条件。但执行程序中的抵销不能直接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和债权人的强制执行请求权,合理的救济程序是设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且前诉判决之既判力对执行程序中抵销权之行使不具有遮断效。在现行制度下,被执行人只能通过另诉方式主张抵销债权,但在程序机制的处理上,有必要使该诉讼与实体法上的抵销制度以及中止执行制度结合起来,以便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执行 抵销 债务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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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执行和解协议救济机制的完善 被引量:9
19
作者 孔金萍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62-167,共6页
我国立法和司法实务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救济机制存在差异。《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规定了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条件,但我国司法实务却一般将其处理为只能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者的处理直接导致了违约不必付出... 我国立法和司法实务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救济机制存在差异。《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规定了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条件,但我国司法实务却一般将其处理为只能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者的处理直接导致了违约不必付出代价的后果。对此,应当按照立法思路完善救济机制:第一,债务人违约时,不管原生效法律文书的申请执行期间是否届满都赋予债权人以选择权--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基于执行和解协议提起新诉;同时允许执行法官主持下达成的执行和解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和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第二,构建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第三,延长申请执行期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和解协议 私法自治 既判力 债务人异议之诉 申请执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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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执行程序中抵销的性质、价值及救济 被引量:1
20
作者 陈元庆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3期70-76,共7页
作为债的重要清偿方式,执行抵销具有免除现实给付、简化清偿过程、担保债权公平受偿等重要价值。执行抵销制度的实施对提升执行效率、破解执行难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从设立执行抵销制度趣旨、其运行机制及与实体抵销法理... 作为债的重要清偿方式,执行抵销具有免除现实给付、简化清偿过程、担保债权公平受偿等重要价值。执行抵销制度的实施对提升执行效率、破解执行难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从设立执行抵销制度趣旨、其运行机制及与实体抵销法理的衔接来看,执行抵销具有非讼性质。根据执行抵销的非讼性质以及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价值功用要求,应构建债务人异议之诉来处理执行抵销中的实体争议问题,为被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提供充分程序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抵销 非讼性质 制度价值 债务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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