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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清偿制度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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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金海 《财经法学》 2024年第4期63-76,共14页
代位清偿制度的正当性在于,在债权人、债务人的实际利益不受负面影响的情况下,第三人对于债务履行的合法利益优于债务关系不被他人介入的利益。作为核心要件,合法利益原则上指法律利益,例外地也涵盖第三人与债务人或债务关系有密切关联... 代位清偿制度的正当性在于,在债权人、债务人的实际利益不受负面影响的情况下,第三人对于债务履行的合法利益优于债务关系不被他人介入的利益。作为核心要件,合法利益原则上指法律利益,例外地也涵盖第三人与债务人或债务关系有密切关联、从而有事实利益的情形。法律利益可分为保存权利、实现债权、避免纯粹经济损失、维护民事活动四大类型,相应的第三人有物上保证人、普通债权人、承租人、连环交易的后手、共有人、股东等具体类别。在法律后果方面,对担保权移转、债务人是否担责两个重要问题应采如是立场:物上保证人、担保财产受让人代位清偿后能否随同债权取得担保权须区分情形判断;倘第三人提出履行而未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债务人原则上仍应担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 代位清偿 合法利益 担保权转让 债务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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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三人侵害债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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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传喜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04年第5期85-87,共3页
关键词 第三人侵害债权 债权相对性原则 债务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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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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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长发 《鸡西大学学报(综合版)》 2002年第1期23-25,共3页
《合同法》首次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但是,《合同法》的规定是十分粗陋和简约的,很多内容尚付缺如,尤其在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方面,更是如此。为了弥补立法上的空白,本文讨论了“第三人对合同权利的接受和拒绝”、“第三人履约请... 《合同法》首次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但是,《合同法》的规定是十分粗陋和简约的,很多内容尚付缺如,尤其在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方面,更是如此。为了弥补立法上的空白,本文讨论了“第三人对合同权利的接受和拒绝”、“第三人履约请求权和追究债务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债权人变动合同的权利和追究债务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债务人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和“履行费用的负担”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并于传统理论的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利益合同 问题 《合同法》 合同权利 履约请求权 追究债务人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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