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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中债务人自行管理意思自治的提升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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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力 杜泽宇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6-113,共8页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有利于激励债务人在公司陷入困境时及时提出破产重整申请,以维护重整利益和清偿债权为目的,与债权人等利益主体进行充分的谈判协商。但在债务人自行管理的实践中,因债务人自行管理申...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有利于激励债务人在公司陷入困境时及时提出破产重整申请,以维护重整利益和清偿债权为目的,与债权人等利益主体进行充分的谈判协商。但在债务人自行管理的实践中,因债务人自行管理申请阶段和重整计划制定阶段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存在缺位,当事人意思自治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为此,有必要以提升债务人自行管理意思自治为逻辑起点,通过衔接重整识别机制、合理配置债权人权利与债权组别、优化信息披露机制等措施,构建债务人与债权人等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协商交流渠道,确保意思自治原则能够贯穿始终,维护重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自行管理 意思自治 债权人 重整价值识别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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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重整程序中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的完善
2
作者 麦鑫源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2020年第2期0122-0123,共2页
随着破产重整在现代破产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重整期间的控制权主体问题也为大多数人关注。债务人自行管理较于管理人管理有着天然的优势,但在实践中适用率并不高,其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破产法对于债务人自行管理的规定不具有操作性,使得... 随着破产重整在现代破产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重整期间的控制权主体问题也为大多数人关注。债务人自行管理较于管理人管理有着天然的优势,但在实践中适用率并不高,其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破产法对于债务人自行管理的规定不具有操作性,使得司法层面上趋于保守。因此,本文旨在对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适用以及控制权如何配置作出立法上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重整 债务自行管理 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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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的适用性分析 被引量:5
3
作者 张思明 《商业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47-152,共6页
破产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营运管理以及重整效率的高低是决定债务人重整成败的关键因素。我国破产法规定了重整期间管理人管理与债务人自行管理两种模式,司法实务中以管理人管理为常态,而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却适用较少。本文分析自行管理... 破产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营运管理以及重整效率的高低是决定债务人重整成败的关键因素。我国破产法规定了重整期间管理人管理与债务人自行管理两种模式,司法实务中以管理人管理为常态,而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却适用较少。本文分析自行管理债务人作为困境公司重整经营控制权人的法律属性,以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破产立法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适用为经验借鉴,研究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适用范围、异议程序以及适用的社会经济条件;结合我国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立法移植历程与司法实践中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破产重整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立法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重整 债务自行管理 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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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整中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功能定位与权责配置 被引量:3
4
作者 谢肇煌 《天府新论》 CSSCI 2021年第3期111-123,共13页
公司重整中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具有外在和内在两方面功能。前者在于激励公司经营控制权人及时申请重整,并保证重整期间公司经营的效率;后者在于通过保存公司治理结构以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以及激励利害关系人在进入重整程序前进行充分... 公司重整中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具有外在和内在两方面功能。前者在于激励公司经营控制权人及时申请重整,并保证重整期间公司经营的效率;后者在于通过保存公司治理结构以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以及激励利害关系人在进入重整程序前进行充分的缔约谈判。若要充分发挥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功能,必须构建用以支撑其功能的权责配置体系。美国法的经验于此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弥补我国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在功能上的不足,可借鉴美国法的经验,对我国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进行重构。具体的对策包括:明确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适用范围,划定自行管理的债务人与管理人的权责界限,健全对公司经营控制权人的权力制约机制,并同步推进重组协议及预重整制度与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重整 债务自行管理 公司治理 受信义务 合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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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中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适用研究 被引量:2
5
作者 程成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81-87,共7页
授权债务人在破产重整期间直接管理困境公司事务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具有管理人管理模式所不具有的优势,但由于配套制度不完善,实践中的适用率不高,未能真正发挥其效用。"新义务说"明确了自行管理债务人与破产前债务人属于... 授权债务人在破产重整期间直接管理困境公司事务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具有管理人管理模式所不具有的优势,但由于配套制度不完善,实践中的适用率不高,未能真正发挥其效用。"新义务说"明确了自行管理债务人与破产前债务人属于同一主体的法律地位。同时,明确债务人自行管理的启动程序、批准要件,通过明晰归责原则、合理分配管理人与债务人的职权、完善退出机制等措施,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可提高其适用率,增强市场活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自行管理 破产重整 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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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中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适用条件
6
作者 王心茹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第6期27-32,共6页
适当赋予债务人控制权能够鼓励重整程序的适用,而目前我国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效果不理想,其中一个原因便是适用的条件不明确,给程序的启动带来了障碍。《企业破产法》应明确债务人自行管理的程序条件和实质条件。程序条件应围绕三个... 适当赋予债务人控制权能够鼓励重整程序的适用,而目前我国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效果不理想,其中一个原因便是适用的条件不明确,给程序的启动带来了障碍。《企业破产法》应明确债务人自行管理的程序条件和实质条件。程序条件应围绕三个方面展开,即自行管理启动的时间、批准的主体以及撤销的主体和事由;实质条件应在平衡各方利益,结合社会因素的基础上衡量,围绕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总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重整 债务自行管理 程序条件 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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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中对债务人行使职权的限制与监督探析
7
作者 王昊钰 《法制与经济》 2018年第10期118-120,共3页
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但是由于相应的配套制度没有建立,在实践中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的应用并不广泛。本文分析了我国和其他国家的相关制度,对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细化的操作建议,以达到明确职... 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但是由于相应的配套制度没有建立,在实践中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的应用并不广泛。本文分析了我国和其他国家的相关制度,对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细化的操作建议,以达到明确职权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自行管理 债务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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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中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价值及风险的实用性研究 被引量:20
8
作者 许胜锋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7年第3期43-55,共13页
DIP制度在美国经历了实践产生、立法否认、立法确认的反复而曲折的过程,时至今日,该制度已经成为美国商事重整制度的基石。中国在借鉴DIP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了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但该制度并未受到足够重视。实际上,债务人掌握着不受约束... DIP制度在美国经历了实践产生、立法否认、立法确认的反复而曲折的过程,时至今日,该制度已经成为美国商事重整制度的基石。中国在借鉴DIP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了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但该制度并未受到足够重视。实际上,债务人掌握着不受约束的重整程序启动权,其在重整期间维持营业事务、引进重组方、推动针对重整计划的谈判及促进重整获得成功方面也具有积极作用,为了激发重整制度的活力,应当适度强化债务人对重整程序的控制权。与此同时,在中国股东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文化下,债务人自行管理实际系股东的管理,此种模式的弊端集中体现在股东通过重整计划中各种权益的调整而实现的对债权人的掠夺,相关的实证研究对此进行了揭示。基于实用主义的角度论证债务人对于重整的积极作用,以及其所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加以防范,是本文的基本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整债务自行管理 DIP 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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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重整中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完善——以信义义务为视角 被引量:25
9
作者 高丝敏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7年第3期56-69,共14页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第73条引入了美国破产法上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本文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虽然在效率和债权人清偿率上都优于管理人管理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较少被适用。因为自行管理的债务人面临道...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第73条引入了美国破产法上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本文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虽然在效率和债权人清偿率上都优于管理人管理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较少被适用。因为自行管理的债务人面临道德风险和激烈的利益冲突,《企业破产法》第73条却缺乏对其法律地位和相关义务的规定和约束。法院用脚投票表明了《企业破产法》第73条规定的不完善,从而引起司法适用上的顾虑。本文从法理和比较法的角度探讨如何完善《企业破产法》第73条中法院批准债务人自行管理的规则、自行管理的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和信义义务。本文认为法院批准债务人自行管理时可以采取最大利益测试的判断规则,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被视为负担了新的信义义务的主体。"利益相关者调停人理论"和"分散忠诚理论"可以解决债务人及其管理层面临不同利益冲突时,如何进行利益衡量的问题。对于债务人及其管理层违反信义义务的归责原则,本文认为应当采取一般过失原则才能督促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及其管理层忠实勤勉的行使职权,最大程度的降低道德风险,并保证破产财产的最大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自行管理道德风险信义义务新义务理论 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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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整程序中自行管理债务人的权限与监督 被引量:3
10
作者 包丁裕睿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4期130-154,共25页
当前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和管理人管理,但未对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下自行管理债务人的权限和管理人的监管职责进行规定。美国破产法在"两权分离"的公司治理模式下,通过破产受托人或审查人的... 当前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和管理人管理,但未对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下自行管理债务人的权限和管理人的监管职责进行规定。美国破产法在"两权分离"的公司治理模式下,通过破产受托人或审查人的任命机制、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博弈机制、"联邦托管人"的行政监督等多重监督机制对占有中的债务人进行监督。加拿大破产法则主要通过托管人或监督人作为法院指派的人员监督占有中的债务人,并允许法院灵活调整其职权以确保债权人和法院获取及时且准确的信息。根据我国公司股权集中度较高、债务人申请重整程序比率高、债权人委员会职权较弱的特点,我国破产法应在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中平衡债务人"自行管理"和管理人"监管",建立以管理人信息披露义务为核心的灵活监督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重整 债务自行管理 公司治理 管理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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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程序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下的职权义务 被引量:1
11
作者 郑伟华 《人民司法》 2020年第34期50-55,共6页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据此,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模式包括管理人管理和债务人自行管理两种模式。其中...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据此,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模式包括管理人管理和债务人自行管理两种模式。其中,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借鉴了美国DIP制度(Debtor In Possession),具有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和最大程度保留企业运营价值等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破产法 债务人财产 债务自行管理 重整程序 管理模式 重整期间 模式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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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
12
作者 马沐菲 《中国经贸导刊》 2023年第4期82-83,共2页
本文对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与中小微企业重整的适配性进行探讨,并对完善我国的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发表一些浅见。一、对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现行规定的评述。企业破产法第73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 本文对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与中小微企业重整的适配性进行探讨,并对完善我国的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发表一些浅见。一、对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现行规定的评述。企业破产法第73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据此,在我国,债务人自行管理以法院批准为前提,但该条规定比较原则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破产法 破产重整 债务自行管理 中小微企业 现行规定 适配性 第73条 重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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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制度的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被引量:8
13
作者 徐阳光 毛雪华 《法制与经济》 2015年第1期4-11,共8页
重整制度是预防破产、挽救企业最为有效的法律制度,我国破产法赋予了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出资人等多主体的重整申请权,理解不同主体的重整申请权,不能机械理解法条的表层含义,需要综合破产法的立法目标和司法政策来考虑。重整程序... 重整制度是预防破产、挽救企业最为有效的法律制度,我国破产法赋予了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出资人等多主体的重整申请权,理解不同主体的重整申请权,不能机械理解法条的表层含义,需要综合破产法的立法目标和司法政策来考虑。重整程序启动后仍需要遵循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的规则,但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过程中,需要关注债权人尤其是担保权受限的别除权人的利息损失如何合理弥补的问题。实践中,重整制度的司法适用还存在如何创新预重整模式、如何积极运用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以及如何理解出售式重整模式等关键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整 预重整 债务自行管理 出售式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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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中利益衡量之于公司治理——以重整企业经营控制权的配置和制约为例
14
作者 权瑾 刘仪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91-93,共3页
破产重整制度涉及不同层次、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债权人、债务人、社会利益之间的博弈和交锋,公司治理结构必然会产生一些变化。对社会效益和效率的追求使债务人自行管理成为比较可行的方案,而债权人、管理人、股东和利害关系... 破产重整制度涉及不同层次、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债权人、债务人、社会利益之间的博弈和交锋,公司治理结构必然会产生一些变化。对社会效益和效率的追求使债务人自行管理成为比较可行的方案,而债权人、管理人、股东和利害关系人对经营机构的监督则是重整期间公司治理的独有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益冲突 重整中公司治理 债务自行管理 重整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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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应用效率不足的实证分析与对策——以利益考量为视角
15
作者 许胜锋 张生 《法制与经济》 2015年第1期16-20,共5页
我国破产法自2007年实施以来,面临案件数量下降,破产案件受理难和审理难的困境,既有债务人方面的原因,也有债权人方面的原因,同时还有法院出于社会稳定压力和内部考核制度等方面的考虑。破解破产程序应用效率不足的困境,需要强化现行法... 我国破产法自2007年实施以来,面临案件数量下降,破产案件受理难和审理难的困境,既有债务人方面的原因,也有债权人方面的原因,同时还有法院出于社会稳定压力和内部考核制度等方面的考虑。破解破产程序应用效率不足的困境,需要强化现行法律的执行力度,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和健全破产配套制度,通过全方位的法律努力,方可解决破产法实施的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申请 清算责任 债务自行管理 法院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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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企业拯救的破产重整路径效率优化 被引量:12
16
作者 池伟宏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4期223-239,共17页
通过破产重整制度依法、高效率地拯救困境企业,是利害关系人高度关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几年的司法解释/文件已表明对重整效率的支持态度,但仍需根据实践经验在立法上确认和完善。提升破产重整效率的核心应当是消除各主体参与重整... 通过破产重整制度依法、高效率地拯救困境企业,是利害关系人高度关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几年的司法解释/文件已表明对重整效率的支持态度,但仍需根据实践经验在立法上确认和完善。提升破产重整效率的核心应当是消除各主体参与重整程序的疑虑与障碍,最终调动各主体实现重整成功的积极性。债务人自行管理的贯彻,及时处理不是重整必需的担保物,完善债权人程序参与权,同时充分保护新融资主体,有效保障预重整投资人是未来立法应当指向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重整 效率 债务自行管理 债权人委员会 新融资 重整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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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预重整制度探索研究 被引量:9
17
作者 杨春华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140-151,共12页
我国现行实务探索中的预重整实质为“先进入司法程序后(已申请破产重整,或重整与预重整申请同时提出,或已申请破产清算)→再开始债务人与相关利害关系人协商(预重整)→申请破产重整”,而非本源的预重整系“先司法外债务人与相关利害关... 我国现行实务探索中的预重整实质为“先进入司法程序后(已申请破产重整,或重整与预重整申请同时提出,或已申请破产清算)→再开始债务人与相关利害关系人协商(预重整)→申请破产重整”,而非本源的预重整系“先司法外债务人与相关利害关系人协商(预重整)→再进入司法程序申请重整”,这是解决我国实务中对预重整价值定位的关键。目前实务探索中的预重整是“法庭内正式重整程序之外与正式重整程序的结合”。本源预重整中法庭外“非正式程序”之“私密性”为关键,且针对债务背景中代理成本的痛点具有及早启动破产救助的激励。笔者认为,我国预重整的重心应为“法庭外”,司法外重组过程中各参与者所扮演的角色与责任是司法外重组良性运行的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重整 破产 私密性 债务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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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汇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广州法院首件退市公司重整案
18
作者 宁建文 《法治论坛》 2016年第4期48-54,共7页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组表决通过,且该重整计划...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组表决通过,且该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经出资人组表决通过的,人民法院可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全体债权人和全体出资人均有法律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退市 重整 债务自行管理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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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P融资的国际经验与本土化建构
19
作者 董士君 《证券法苑》 2021年第3期301-318,共18页
美国DIP融资制度通过保留债务人企业完整经营权和给予重整债权投资人优先受偿权两个做法提高了重整融资效率,对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市场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和共益债权制度为发展中国DIP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美国DIP融资制度通过保留债务人企业完整经营权和给予重整债权投资人优先受偿权两个做法提高了重整融资效率,对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市场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和共益债权制度为发展中国DIP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搭建框架、完善细则。建议优先实行管理人监督下的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完善重整投资人偿债优先顺序、赋予重整投资人适当控制权与股权激励等措施,优化我国企业破产融资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DIP融资 破产重整 债务自行管理 债权优先结构 定向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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