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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判决确定债权转让——以强制执行请求权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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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毅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80-91,共12页
判决确定债权转让是基于执行难而自发产生的一种对权利的自我调节。允许其转让与司法权威并不矛盾,权力善待权利才是民众之福。判决确定债权转让的意义在于附随其上的强制执行请求权亦能一起转让,根据大陆法系强制执行请求权理论,从强... 判决确定债权转让是基于执行难而自发产生的一种对权利的自我调节。允许其转让与司法权威并不矛盾,权力善待权利才是民众之福。判决确定债权转让的意义在于附随其上的强制执行请求权亦能一起转让,根据大陆法系强制执行请求权理论,从强制执行请求权性质、成立要件以及执行力主体范围扩张原理出发,可以演绎出其转让的适法性。为防止执行腐败:应确定公平合理的转让折价比例,契约意思自治原则应退后;启动执行程序后不得转让;应采用具体请求权说,审查转让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决确定债权 司法权威 强制执行请求权 执行力主体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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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财产查封与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债权确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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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红忠 邓莹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16期69-73,共5页
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为债权强制执行程序的开始,即开始实现债权人利益,此时对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利益进行保护同样是法律应有之义,故需在两个利益之间平衡。民法典第423条在原物权法第206条的基础上,将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作为最高额抵... 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为债权强制执行程序的开始,即开始实现债权人利益,此时对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利益进行保护同样是法律应有之义,故需在两个利益之间平衡。民法典第423条在原物权法第206条的基础上,将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作为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法定事由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这一制度设计更具有可操作性。对于近年来商事活动中出现的最高额抵押反担保的债权确定同样受其调整,但在适用时应当注意反担保债权形成的特殊性,给予抵押权人一定期限作出有利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额抵押权 反担保 债权确定 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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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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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琳娜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15-16,共2页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在抵押权设立时并没有确定具体的数额,只是确定了最高额或一定期间。所担保的债权额的确定,不仅决定着抵押权人得优先受偿的价值额,而且直接影响着利害关系人的权益。
关键词 担保 最高额抵押权 债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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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423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确定)评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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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亦文 《法学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75-189,196,共16页
本条明确了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确定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最高额抵押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实现,不宜对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加以限制。在当事人未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时,抵押权人可随时行使债权确定请求权... 本条明确了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确定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最高额抵押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实现,不宜对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加以限制。在当事人未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时,抵押权人可随时行使债权确定请求权,抵押人可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两年以后行使债权确定请求权,债权确定请求权为形成权。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的,应当自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时产生债权确定的效果。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发生确定。在第2项情形下,若当事人行使债权确定请求权,则债权确定,在其他情形下,债权确定情形一经发生,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即予以固定。在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确定后,最高额抵押权的从属性得以恢复,可随所确定债权的移转而转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额抵押权 债权确定 确定期间 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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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最高额抵押权的困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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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逸扬 黄谨 《中国海事》 2023年第6期20-23,共4页
船舶最高额抵押权是以《海商法》第3条所规定的船舶为客体设立的、在预定的最高限额内以担保将来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债权的清偿为目的的特殊抵押权。《海商法》并未对船舶最高额抵押权专设条文规范,但实务及司法均对其持肯定态度,并适... 船舶最高额抵押权是以《海商法》第3条所规定的船舶为客体设立的、在预定的最高限额内以担保将来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债权的清偿为目的的特殊抵押权。《海商法》并未对船舶最高额抵押权专设条文规范,但实务及司法均对其持肯定态度,并适用《物权法》《民法典》中关于动产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但船舶最高额抵押权也存在一定困境,主要体现为船舶优先权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当主债权在因船舶被扣押而确定时,《民法典》所采取的主观标准难以契合船舶扣押的实践情况。可以通过建立船舶优先权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船舶最高额抵押权主债权因船舶扣押而确定的客观标准及抵押权人的保护路径等方法,解决前述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最高额抵押权 船舶优先权 债权确定 船舶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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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合同法律适用中的争议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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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圣平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2-17,共16页
最高额保证是就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由保证人在最高债权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交易。最高额保证与债权确定期间内发生的具体债权之间并无一一对应关系,产生某一具体债权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影... 最高额保证是就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由保证人在最高债权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交易。最高额保证与债权确定期间内发生的具体债权之间并无一一对应关系,产生某一具体债权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最高债权额是最高额保证确定之前已发生的债权和已获清偿的债权之间的差额,并非指最高额保证确定时已到期的债权余额;最高债权额限度究竟是本金最高限额还是债权总额最高限额,可由当事人具体约定,未作约定的,推定为债权总额最高限额。最高额保证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仅发生最高额保证转化为普通保证的效力,债权人此时才有权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并不发生使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丧失期限利益的效力,保证债权的行使仍然要受到纳入被担保范围的具体债权的履行期限是否届满的限制。在当事人未作约定的情形之下,就债权确定之时已经到期的债权,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之日开始计算;就债权确定之时尚未到期的债权,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额保证 本金最高限额 债权确定期限 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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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担保在银行实务中的应用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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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伟 王可邦 《区域金融研究》 2010年第6期66-69,共4页
最高额抵押作为一种特殊的担保制度,为那些连续性业务往来交易提供担保,相对于一般抵押来说,具有方便、简单、快捷的特点,有利于促进资金融通、提供信用保证、强化交易关系。因此,最高额抵押在银行实务中应用较多。然而由于立法规定不健... 最高额抵押作为一种特殊的担保制度,为那些连续性业务往来交易提供担保,相对于一般抵押来说,具有方便、简单、快捷的特点,有利于促进资金融通、提供信用保证、强化交易关系。因此,最高额抵押在银行实务中应用较多。然而由于立法规定不健全,法律上存在较多风险,因此有必要针对最高额抵押的设立、债权确定以及最高限额等几个主要问题进行研究,以防范和化解银行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额抵押 设立 债权确定 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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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的风险防控问题研究——以相关法律的“冲突”与适用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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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伟荣 徐燕 《浙江金融》 2017年第10期66-72,共7页
最高额抵押制度因其高效、便捷的特点在银行担保融资业务中被广泛使用。最高额抵押所担保主债权不特定的属性也伴随着债权不确定的风险,法院查封最高额抵押物是债权确定的一种情形,司法实践中对关于债权何时确定的法律理解的不同导致两... 最高额抵押制度因其高效、便捷的特点在银行担保融资业务中被广泛使用。最高额抵押所担保主债权不特定的属性也伴随着债权不确定的风险,法院查封最高额抵押物是债权确定的一种情形,司法实践中对关于债权何时确定的法律理解的不同导致两种截然相反的处理结果。本文以两则案例为切入点,以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引出银行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的风险防控问题,提出法律适用上应当坚持"主观说",并给出防控相关风险的一些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额抵押 查封 债权确定 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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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因船舶被扣押而确定之法律分析 被引量:1
9
作者 张波 《海大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58-70,共13页
抵押船舶一旦被法院扣押,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即行确定,不需以法院通知到抵押权人或者抵押权人知晓船舶被扣押的事实为条件或附加其他条件,债权人新增的债权不能作为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不再享有船舶抵押权,不得对抵押船舶优先... 抵押船舶一旦被法院扣押,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即行确定,不需以法院通知到抵押权人或者抵押权人知晓船舶被扣押的事实为条件或附加其他条件,债权人新增的债权不能作为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不再享有船舶抵押权,不得对抵押船舶优先受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额抵押担保 债权确定 扣押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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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权变更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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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云鹤 《怀化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104-109,共6页
最高额抵押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权,对其变更的讨论应是建立在对其从属性的探讨之上,而对于最高额抵押权从属性的讨论自《物权法》修订至今已形成多种学说,笔者在前辈学者的研究基础之上,提出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的新模型,认为决定最高额... 最高额抵押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权,对其变更的讨论应是建立在对其从属性的探讨之上,而对于最高额抵押权从属性的讨论自《物权法》修订至今已形成多种学说,笔者在前辈学者的研究基础之上,提出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的新模型,认为决定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的基础因素共有三类四种,最高限额、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并在该模型的基础上分别讨论不同因素对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属性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 基础关系 债权确定期间 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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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人的期限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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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闽 《人民司法》 2023年第32期72-76,共5页
债权人与主债务人约定金融服务期并不能改变保证人与债权人就最高额保证合同原约定的担保期限,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外债权确定期后发生的债务余额对保证人不具有约束力。[案情]原告:重庆京东同盈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债权人与主债务人约定金融服务期并不能改变保证人与债权人就最高额保证合同原约定的担保期限,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外债权确定期后发生的债务余额对保证人不具有约束力。[案情]原告:重庆京东同盈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同盈公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债务人 服务期 最高额保证 商务信息 债权确定 债权 约束力 期限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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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权的争议问题及其解决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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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建远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9-26,共8页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不特定债权,只是意味着债权本身具有变动性,即在一定期间和最高限额内,各个债权走马灯似地发生、消灭,具有变动性、代替性,但某债权本身具有特定性。《物权法》没有承认概括最高额抵押权,但立法政策也可考虑对某些特...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不特定债权,只是意味着债权本身具有变动性,即在一定期间和最高限额内,各个债权走马灯似地发生、消灭,具有变动性、代替性,但某债权本身具有特定性。《物权法》没有承认概括最高额抵押权,但立法政策也可考虑对某些特殊侵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如工厂排放废气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允许设立最高额抵押权予以担保。最高额抵押权的从属性特殊,表现在成立上、移转上和消灭上,就具体的各个债权而言,最高额抵押权没有消灭上的从属性。被担保债权的确定,使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由不特定债权变为特定债权,致使最高额抵押权性质上发生变更,从属性得以复归,开始普通抵押权化,待被担保债权额结算和完成变更登记后,成为真正的普通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原债权范围,在确定时发生截断的作用,截断前的债权被最高额抵押权担保,截断后的债权则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额抵押权 概括最高额抵押权 不特定债权 被担保债权确定 普通抵押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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