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8月9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由国会两院通过的一项法案——“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元和强化法”(以下简称“救援”法)。此举的直接目的,是要挽救美国的一个重要金融行业——储蓄与贷款协会(Savings and Loan Association,以下简...1989年8月9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由国会两院通过的一项法案——“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元和强化法”(以下简称“救援”法)。此举的直接目的,是要挽救美国的一个重要金融行业——储蓄与贷款协会(Savings and Loan Association,以下简称储贷协会)。但其间接影响,却极为广泛和深远。这是美国本世纪初以来第四次重要的金融立法(前三次是: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三十年代的几项银行、证券法;以及八十年代初的两次“放松”金融管制法)。关于此次立法,美国朝野各界议论纷纷,至今难下定论。本文拟概述其来龙去脉,也许有助于认识美国金融业结构的转变和美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本质。展开更多
文摘1989年8月9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由国会两院通过的一项法案——“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元和强化法”(以下简称“救援”法)。此举的直接目的,是要挽救美国的一个重要金融行业——储蓄与贷款协会(Savings and Loan Association,以下简称储贷协会)。但其间接影响,却极为广泛和深远。这是美国本世纪初以来第四次重要的金融立法(前三次是: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三十年代的几项银行、证券法;以及八十年代初的两次“放松”金融管制法)。关于此次立法,美国朝野各界议论纷纷,至今难下定论。本文拟概述其来龙去脉,也许有助于认识美国金融业结构的转变和美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