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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先公司合同的规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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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洁语 《知识经济》 2012年第8期143-144,共2页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公司设立中,先公司交易不可避免,尽管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大大简化了公司的设立程序,但是先公司交易现象仍旧大量存在,如何合理规制先公司合同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借鉴...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公司设立中,先公司交易不可避免,尽管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大大简化了公司的设立程序,但是先公司交易现象仍旧大量存在,如何合理规制先公司合同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借鉴美国完善的公司法制,以求对我国目前的先公司合同规制模式提出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公司合同 美国公司 保护善意 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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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先公司合同之效力及其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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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中原 《北方经贸》 2015年第9期87-88,91,共3页
先公司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问题涉及发起人、公司、债权人三方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是公司设立阶段中的重要问题,也是理论界争议的热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虽起到了一定的定纷止争的作用,但对以成立后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 先公司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问题涉及发起人、公司、债权人三方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是公司设立阶段中的重要问题,也是理论界争议的热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虽起到了一定的定纷止争的作用,但对以成立后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法律效果却没有涉及。从先公司合同的效力以及公司设立成功和失败时合同责任的承担等方面来进一步梳理先公司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公司合同 合同效力 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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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司合同责任承担浅析
3
作者 汤荣龙 《商情》 2011年第25期133-133,共1页
我国法律对先公司合同的规制不甚完善,适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出台施行,在比较及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对先公司合同归责原则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 先公司合同 发起人 合同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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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名义主义”的先公司合同统一责任规则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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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穹 曹理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63-70,共8页
先公司合同责任规则的本质为风险分配机制,即在合同不完备情况下,如何达致鼓励发起人创业激情、提升新设公司履约效率与保障缔约相对人利益之间的最佳结合。英美法和德国法基于各自法制传统,演绎出不同的责任规则体系。我国试图兼采众长... 先公司合同责任规则的本质为风险分配机制,即在合同不完备情况下,如何达致鼓励发起人创业激情、提升新设公司履约效率与保障缔约相对人利益之间的最佳结合。英美法和德国法基于各自法制传统,演绎出不同的责任规则体系。我国试图兼采众长,形成以发起人缔约名义为标准的区分责任规则,虽力求简明却忽视了逻辑贯通,导致相同合同本质不同处理结果。最为契合先公司合同目的的风险分配方案似为超越名义主义藩篱,构建适用于各类先公司合同的统一责任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公司合同 设立中公司 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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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司合同问题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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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斯远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222-243,共22页
围绕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签订的先公司合同,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采取了不同的规制方式,力求在既存规则、商业需求以及交易安全之间实现平衡。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宜借鉴大陆法系做法,承认设立中公司的特定主体地位,并将先公司合同... 围绕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签订的先公司合同,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采取了不同的规制方式,力求在既存规则、商业需求以及交易安全之间实现平衡。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宜借鉴大陆法系做法,承认设立中公司的特定主体地位,并将先公司合同分为设立必要合同以及非必要合同分别规制。对于前者,应当承认其得直接对成立后的公司产生约束力;对于后者,则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对案情进行更为全面的考察,探寻当事人内心真意并在此基础上适用相应的默认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公司合同 发起人 设立中公司 违约责任
原文传递
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若干公司法问题——以煤炭资源整合实践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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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英军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64-70,共7页
在全国展开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践,折射出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若干不足。完成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设立中公司形成并享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相应的民事能力,应比照已成立公司来确定其内外法律关系:内部,发起人之间应按照资本多数决而非合... 在全国展开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践,折射出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若干不足。完成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设立中公司形成并享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相应的民事能力,应比照已成立公司来确定其内外法律关系:内部,发起人之间应按照资本多数决而非合伙人平等表决原则形成团体意志,依循公司治理原则界定设立中公司与初始股东、筹建代表和成员的责权利关系;对外,应当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而非发起人、成立后公司名义从事法律行为,防范角色混同之下的利益冲突,避免先公司合同责任的甄别之扰。对于兼并重组中出现种种瑕疵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区分主体瑕疵、内容瑕疵和程序瑕疵等不同情形,具体分析认定其法律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重组 设立中公司 内外关系 先公司合同 瑕疵的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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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公司独立性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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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小军 张雪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5期109-112,共4页
2011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条至第5条对公司设立阶段发生的债权债务做出了规定,填补了《公司法》立法的不足。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债权人的... 2011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条至第5条对公司设立阶段发生的债权债务做出了规定,填补了《公司法》立法的不足。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有利于交易安全的维护。但是对于设立中公司的地位,司法解释并没有给出定义,学界对此争论不下,赋予设立中公司形式上独立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维护设立中公司自身的合法独立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设立中公司 先公司合同 发起人信义义务 商机保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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