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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先占取得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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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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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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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2年第7期10-1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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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先占取得的正当性经历了从原始共有社会到私有制社会再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的变迁,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先占取得的正当性,既有从原始共有社会中保留下来的“为满足必要生存条件”的正当性,也有社会主义公有制自身所体现的“为他人保留足够好和同样多”的取得机会的正当性。我国先占取得制度立法应当在满足不同的正当性标准的情形下分别适用先占自由主义和先占权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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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先占自由
先占权利
社会主义公有制
正当性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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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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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我国确立先占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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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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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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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界》
2007年第3期85-8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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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先占制度在西方国家的物权制度以及我国古代法典中得到普遍认可,但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却没有接纳该项制度。先占是财产权合理性依据的重要基础,在财产法的历史中不仅起到过建立规则的作用,而且还发挥着财产权理论建构的作用。先占制度有其存在的自身合理性,在我国的民事法律中确立先占制度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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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先占原则
利他原则
先占自由主义
先占权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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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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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先占取得的正当性缺陷及其法律规制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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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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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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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883-909,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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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全民所有的物权法表达与实现路径完善研究”(项目编号:CLS[2017]D7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法律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7YBFX11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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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先占取得的正当性,既不缘于其在推动私有制起源方面的效率价值,也不能通过标的物的"无主"状态自证,而是在于"为他人保留足够多与同样好"的分配正义承诺的可实现。在先占客体由财富"流"向财富"源"上溯的背景下,因在实证法中无法有效形成对正当占有的辨别机制,而无法确保实现先占取得的正当性。这令效率追求难以为继,引发对古典先占及其所创造财产秩序的系统反思与制度改造,并形成在不可有物的宪法上所有权控制下的,可有物在部门法上的类型化分享路径。先占取得在民法中的制度保留并不当然处于"国不与民争利"及"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私法保障范围内。自由先占模式仅对为满足生存需要的先占取得适用,超出这一限度的先占需通过先占权模式实现。相对于自始无主物,对嗣后无主物的先占取得因不涉及先占人对财富源的垄断风险,可在符合环保与资源再生利用原则的条件下适用自由先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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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由先占
先占权
正当性构成
正当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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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ree First Possession
First Possession Right
Legitimacy
Lack of Legitim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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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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