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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先用抗辩的司法适用前提——商标注册者主观状态之考察
1
作者 张秀玲 《河南科技》 2020年第21期90-92,共3页
商标先用抗辩规则应是基于平衡一定影响的商标先用人和善意抢注者的利益关系而设置的;但对恶意抢注者,可参照刑法中"举轻以明重"原则,允许被诉侵权人在不提无效宣告请求的前提下,直接要求适用第59条第3款主张先用权抗辩,而非... 商标先用抗辩规则应是基于平衡一定影响的商标先用人和善意抢注者的利益关系而设置的;但对恶意抢注者,可参照刑法中"举轻以明重"原则,允许被诉侵权人在不提无效宣告请求的前提下,直接要求适用第59条第3款主张先用权抗辩,而非简单的对被告的抗辩主张不予采纳或避而不谈,且此时原告无权要求加注区别标识,并视为被告放弃宣告原告涉案注册商标无效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先用抗辩 恶意抢注 善意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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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先用权抗辩的政策考虑与法律适用 被引量:1
2
作者 管育鹰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6-23,共18页
先用权抗辩是基于公平原则对专利保护先申请制度作出的补救措施。在公共政策上,先用权抗辩的适用需要考虑整体上促进产业发展的目的,协调专利与技术秘密两项制度的功能,并鼓励创新者尽早申请专利以“公开换保护”。先用权抗辩的适用需... 先用权抗辩是基于公平原则对专利保护先申请制度作出的补救措施。在公共政策上,先用权抗辩的适用需要考虑整体上促进产业发展的目的,协调专利与技术秘密两项制度的功能,并鼓励创新者尽早申请专利以“公开换保护”。先用权抗辩的适用需要考虑促进产业发展的目的,协调专利与技术秘密两项知识产权制度,宜鼓励创新者尽早申请专利保护。在司法裁判中,当未落入专利权范围、现有技术和其他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抗辩理由成立时,一般不必再适用先用权抗辩。在先使用理论上包括除了进口之外的所有可以构成专利侵权的国内实施行为,而不仅限于制造和使用。先用权抗辩是否成立,与被控侵权人是否能提供充分的法院可采信的证据相关,即需要以高度盖然性的证据表明“善意”或技术来源合法,并已经实施或为实施做好“必要准备”,以及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与专利权人相同或等同的技术方案。先用权抗辩只能连同业务或企业整体转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侵权 先用抗辩 公共政策 法律适用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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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先用权抗辩中的佐证
3
作者 王雪璠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3年第17期190-192,共3页
虽然我国现行商标法并未将商标的使用作为商标权人或者商标标识使用人的义务,而商标先用权抗辩中应当着重对商标的实际使用、为商标投入使用做出的实际准备等围绕使用行为展开的权利抗辩,且在证明的程度上应当严格,包括对商标本身值得... 虽然我国现行商标法并未将商标的使用作为商标权人或者商标标识使用人的义务,而商标先用权抗辩中应当着重对商标的实际使用、为商标投入使用做出的实际准备等围绕使用行为展开的权利抗辩,且在证明的程度上应当严格,包括对商标本身值得保护价值的考察,控制权利的范围是否及于商标的构成要素,被诉产品实际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亦包括对商标直接使用人注意义务等方面的考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使用义务 先用抗辩 有一定影响 持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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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先用权抗辩的成立条件——北京英特莱技术公司与深圳市蓝盾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被引量:1
4
作者 许清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9年第1期115-118,共4页
成立先用权抗辩的起算日期是专利申请日。判断相关产品是否为相同产品时也包括等同的情形。以合法方式从专利权人处获知技术方案的,仍可以成立先用权抗辩。对于"原有范围"应宽松化解释,在符合市场生产规律的情况下,可以对原... 成立先用权抗辩的起算日期是专利申请日。判断相关产品是否为相同产品时也包括等同的情形。以合法方式从专利权人处获知技术方案的,仍可以成立先用权抗辩。对于"原有范围"应宽松化解释,在符合市场生产规律的情况下,可以对原有产品类型进行适当地扩展。在第三人的技术来源合法且制造者的先用权成立的前提下,第三人使用或销售先使用者制造的专利产品的,可以主张先用权抗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用抗辩 技术来源 原有范围 适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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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专利侵权纠纷中“先用权抗辩”的使用
5
作者 李倬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4年第19期215-215,共1页
先用权是对采取先申请制的一种必要的补救性措施,取得先用权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先用权抗辩适用于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中。
关键词 先用抗辩 专利侵权纠纷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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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权抗辩中“相同产品”的认定——涉及一种制瓷球土专利侵权纠纷案评析
6
作者 孙明飞 黄军 《科技与法律》 2010年第1期65-69,共5页
对于先用权抗辩中"相同产品"的把握不能脱离产品的技术特征这一根本要素,应当从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来认定是否构成"相同产品"。只要该被控侵权产品与在专利申请日前制造、销售的其他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没有实质差... 对于先用权抗辩中"相同产品"的把握不能脱离产品的技术特征这一根本要素,应当从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来认定是否构成"相同产品"。只要该被控侵权产品与在专利申请日前制造、销售的其他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没有实质差别,存在的这种差别仍然没有超出专利权利要求限定的范围,就应当认定为"相同产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侵权 先用抗辩 相同产品 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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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现有司法解释理解先用权制度 被引量:2
7
作者 周明新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4年第4期61-64,共4页
先用权制度是专利侵权诉讼中先用权人抗辩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平衡先用权人和先申请人之间的利益的重要工具。本文结合现有的司法解释,通过对专利法先用权条款中的"原有范围"、"必要准备"、"制造、使用"和&... 先用权制度是专利侵权诉讼中先用权人抗辩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平衡先用权人和先申请人之间的利益的重要工具。本文结合现有的司法解释,通过对专利法先用权条款中的"原有范围"、"必要准备"、"制造、使用"和"相同"四个用词的理解,期望能够对该条款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用权专利权侵权抗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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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先用权“原使用范围”认定研究
8
作者 韩美美 《法学(汉斯)》 2024年第4期2665-2671,共7页
商标在先使用制度确定至今,商标法59条3款中“原使用范围”的认定仍是一个问题,且存在较大分歧。对“原使用范围”进行扩大或缩小的解释,会导致共存状态下商标权利的不稳定及商标在先使用主体和商标注册主体利益的不平衡。由于法律中对... 商标在先使用制度确定至今,商标法59条3款中“原使用范围”的认定仍是一个问题,且存在较大分歧。对“原使用范围”进行扩大或缩小的解释,会导致共存状态下商标权利的不稳定及商标在先使用主体和商标注册主体利益的不平衡。由于法律中对“原使用范围”具体规定不明确,引发了司法实践中对“原使用范围”认定要素不一,适用情形各异等问题。通过明确“原使用范围”的主体、地域范围及商品、服务类别三个具体要素,对原使用范围做出合理的规定,从而保证在先使用者和在后注册者的权利受到公平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用抗辩 原使用范围 商标共存
原文传递
服务商标侵权纠纷中合法来源抗辩的可适用性探析
9
作者 樊雯龑 陆书瑶 《中国审判》 2024年第15期66-69,共4页
服务商标是商品商标的延伸和扩展,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许多颇具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服务品牌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搭便车”“蹭名牌”等侵权行为也不断增多,导致服务商标侵权案件频发... 服务商标是商品商标的延伸和扩展,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许多颇具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服务品牌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搭便车”“蹭名牌”等侵权行为也不断增多,导致服务商标侵权案件频发。笔者发现,此类案件中被诉侵权人除先用权抗辩等传统理由外,经常提及合法来源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法取得 合法来源抗辩 侵权行为 侵权人 注册商标专用权 先用抗辩 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
原文传递
《商标法》第59条第3款的理解与适用——以启航案为视角 被引量:11
10
作者 芮松艳 陈锦川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28-33,共6页
《商标法》第59条第3款适用要件为:(1)他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存在在先使用商标的行为;(2)该在先使用行为原则上应早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行为,但如果在先使用人主观并无恶意,则即便商标注册人使用在先,在先使用行为亦符合此要件;... 《商标法》第59条第3款适用要件为:(1)他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存在在先使用商标的行为;(2)该在先使用行为原则上应早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行为,但如果在先使用人主观并无恶意,则即便商标注册人使用在先,在先使用行为亦符合此要件;(3)该在先使用的商标应具有一定影响;(4)被诉侵权行为系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的使用行为。后续使用的商标及商品或服务应与在先使用的商标及商品或服务"相同"或"基本相同",使用主体应限于"在先使用人"本人及在先已获授权许可的"被许可使用人",但商标后续使用行为的规模不受在先使用规模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用抗辩 善意 原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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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部分典型案例为研究范本 被引量:8
11
作者 佟姝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64-69,共6页
我国商标法长期以来坚持以注册作为权利取得与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对实际使用行为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关注不足。但是,商标权所要保护的,是符号表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与特定商业来源之间建立的指向关系,而绝非以注册行为所固化的符号本身... 我国商标法长期以来坚持以注册作为权利取得与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对实际使用行为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关注不足。但是,商标权所要保护的,是符号表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与特定商业来源之间建立的指向关系,而绝非以注册行为所固化的符号本身。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确立,体现了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基本框架之下,立法者对商标权本质和价值的回归与尊重。而若干司法裁判的积极探索,使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适用条件愈加清晰和细化,并将推动注册原则与使用原则在商标法框架下的良好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先用 先用抗辩 注册原则 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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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明人先申请制相关实体条款的探讨 被引量:2
12
作者 谢幸初 阎洁 +1 位作者 杨凯鹏 李晓莉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2年第S1期34-37,共4页
本文探讨发明人先申请制相关实体条款中最受关注的新颖性、宽限期、派生程序和先用权抗辩,通过比较这些内容的变化及其影响,试图为完善中国专利法律制度提供些许启示,为中国企业开拓美国市场提供实用建议。
关键词 美国发明法案 先申请制 新颖性 宽限期 派生程序 先用抗辩 先发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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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中先用权抗辩问题研究
13
作者 韦晓云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05年第1期191-203,共13页
专利侵权抗辩是知识产权审判中的难点,专利侵权抗辩包括专利无效抗辩、权利穷竭抗辩、滥用专利抗辩、公知技术抗辩及先用权抗辩等,其中先用权抗辩是审判实务中最难以把握的,成为专利理论界争论的焦点。为完善立法,解决审判实务中存在的... 专利侵权抗辩是知识产权审判中的难点,专利侵权抗辩包括专利无效抗辩、权利穷竭抗辩、滥用专利抗辩、公知技术抗辩及先用权抗辩等,其中先用权抗辩是审判实务中最难以把握的,成为专利理论界争论的焦点。为完善立法,解决审判实务中存在的争议问题,本文对先用权抗辩的原理及理论界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侵权抗辩 专利无效抗辩 权利穷竭抗辩 先用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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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先用权抗辩的适用条件
14
作者 金民珍 叶菊芬 《人民司法》 2020年第14期86-90,共5页
【裁判要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告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提出商标先用权抗辩时,被控商标是否在先使用及有一定影响系案件审理的重点。被告虽未提交商品交易每个环节的全部材料,但其提交的证据能形成证据链的,可认定商标在先使用的... 【裁判要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告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提出商标先用权抗辩时,被控商标是否在先使用及有一定影响系案件审理的重点。被告虽未提交商品交易每个环节的全部材料,但其提交的证据能形成证据链的,可认定商标在先使用的事实。先使用商标在其所使用的地域范围内持续稳定使用,有一定的经营业绩或宣传量,使得该商标为特定地域或领域内的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即可认定为有一定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用抗辩 证据链 在先使用 相关公众 商标法 商品交易 裁判要旨 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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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及相关制度
15
作者 徐咏宁 于焕超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7年第3期56-60,共5页
专利权的保护水平主要由一国的立法价值选择所决定。我国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宽限期制度,与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的现有技术抗辩和先用权抗辩无法充分协调,导致宽限期制度有被架空之虞。依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将"... 专利权的保护水平主要由一国的立法价值选择所决定。我国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宽限期制度,与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的现有技术抗辩和先用权抗辩无法充分协调,导致宽限期制度有被架空之虞。依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将"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解释为一种类似优先权的制度,以解决宽限期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冲突,明显超出了文义解释的范围,并不是圆满的制度路径。从美国专利法出发,限制现有技术的含义范围、先用权的权利来源,探索出一条较为合理的解释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宽限期 现有技术抗辩 先用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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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技术抗辩研究 被引量:10
16
作者 曹新明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96-101,共6页
现有技术抗辩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对抗措施,与专利权无效抗辩、先用权抗辩具有明显的区别。现有技术抗辩的主要作用是使被诉侵权人通过确认自己所实施的技术是公众所知的技术来免于承担侵权责任,其... 现有技术抗辩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对抗措施,与专利权无效抗辩、先用权抗辩具有明显的区别。现有技术抗辩的主要作用是使被诉侵权人通过确认自己所实施的技术是公众所知的技术来免于承担侵权责任,其效果是节约诉讼成本和提高审判效率。但是,由于现有技术抗辩易引发"专利权不可侵犯"与"现有技术不可垄断"两大价值观的冲突,因此,在选择适用现有技术抗辩时应注意相关的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现有技术抗辩 专利权无效抗辩 先用抗辩 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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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著作权、商标、专利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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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达 成熙 +2 位作者 郑晓莉 龚勋强 起晨 《中国公证》 2019年第4期32-36,共5页
自知识产权上升到国家战略以来,其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如新修订的《商标法》首次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大幅度提高到300万元。这种立法趋势的改变直接反映在了司法实践上,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数量... 自知识产权上升到国家战略以来,其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如新修订的《商标法》首次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大幅度提高到300万元。这种立法趋势的改变直接反映在了司法实践上,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近几年稳步上升。相对应的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公证案件数量也逐年递增,公证证据在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中已被广泛采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证处 当事人 保全证据 著作权人 公证服务 公证员 先用抗辩 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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