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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价值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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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广奇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1期163-168,共6页
随着社会对法治行政与效率行政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成为时代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对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认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概念进行法律界定,对我国现行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研究状况进... 随着社会对法治行政与效率行政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成为时代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对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认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概念进行法律界定,对我国现行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研究状况进行评价,论述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存在的法律价值,可为研究我国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界定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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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思考——兼论国家赔偿法的修改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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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飞宇 《新东方》 2004年第9期35-39,共5页
一、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制度构造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制度构造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年4月29日)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赔偿法》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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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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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玲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1年第3期79-80,83,共3页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是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一种程序。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模式的设定关系到行政赔偿争议能否在先行处理阶段得到有效解决。各国国家赔偿法一般都设有先行处理程序。虽然各国设定的先行程序处理模式不尽相同,但概括起...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是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一种程序。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模式的设定关系到行政赔偿争议能否在先行处理阶段得到有效解决。各国国家赔偿法一般都设有先行处理程序。虽然各国设定的先行程序处理模式不尽相同,但概括起来主要有决定式和协商式。我国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式,但本文认为应当采取协商式附加决定式的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决定式 协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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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赔偿程序的协商图景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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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武进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05-112,共8页
把以促进行政主体与公民间理性交往为核心的行政协商规则融入我国行政赔偿程序中,将有利于促进其价值的彰显与功能的发挥。我国2010年《国家赔偿法》反映了行政赔偿程序的协商走向,但存在诸多不足。有必要建立健全我国行政赔偿先行处理... 把以促进行政主体与公民间理性交往为核心的行政协商规则融入我国行政赔偿程序中,将有利于促进其价值的彰显与功能的发挥。我国2010年《国家赔偿法》反映了行政赔偿程序的协商走向,但存在诸多不足。有必要建立健全我国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与行政赔偿诉讼程序中的行政协商程序机制,以凸显行政赔偿过程中公民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弘扬纠纷双方的主体间性,从而强化公民权利之救济,获取我国行政赔偿程序的制度理性和价值理性之发展图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赔偿程序 协商 行政协商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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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程序改革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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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阎桂芳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07-113,共7页
行政赔偿程序是对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公权力的有效约束,是对赔偿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保障,符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是构建和谐社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保障。通过对法律程序、行政赔偿程序等基本概念的分析,并借鉴各国行... 行政赔偿程序是对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公权力的有效约束,是对赔偿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保障,符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是构建和谐社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保障。通过对法律程序、行政赔偿程序等基本概念的分析,并借鉴各国行政赔偿程序立法的先进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赔偿程序的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程序 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行政赔偿司法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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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研究-以美国先行处理程序为借镜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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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国栋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2008年第3期63-68,80,共7页
就本质而言,先行赔偿程序属于民事交易程序而非行政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程序来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而无需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也无需司法化。但为了实现先行处理制度的功能,先行处理程序又具有一定程度的规范性。我国... 就本质而言,先行赔偿程序属于民事交易程序而非行政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程序来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而无需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也无需司法化。但为了实现先行处理制度的功能,先行处理程序又具有一定程度的规范性。我国的先行处理程序在某些方面缺乏应有的规范性,致使先行处理的效率功能难以实现;在某些方面则因过度规范化而缺乏可协商性,因此需要从这些方面加以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行赔偿程序 协商 效率 过度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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