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光船租赁权的对抗力 被引量:1
1
作者 郑秋阳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第21期146-147,151,共3页
本文通过对光船租赁权对抗力法理基础的阐述,指出光船租赁权的物权属性。在此基础上,论述了登记对光船租赁权对抗力的影响以及光船租赁权对抗力的范围,从而明确了未经登记的光船租赁纠纷的责任承担问题。同时,作者也针对目前光船租赁权... 本文通过对光船租赁权对抗力法理基础的阐述,指出光船租赁权的物权属性。在此基础上,论述了登记对光船租赁权对抗力的影响以及光船租赁权对抗力的范围,从而明确了未经登记的光船租赁纠纷的责任承担问题。同时,作者也针对目前光船租赁权对抗力制度立法上的缺陷,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光船租赁权 对抗力 登记
下载PDF
议光船租赁权的法律属性——基于合同法理论的诠释与重识
2
作者 李伟 《世界海运》 2015年第9期42-44,共3页
中国《海商法》第144条关于光船租赁合同概念的界定,没有揭示出光船租赁合同关系及光船租赁权的法律内涵。与一般财产租赁权相比,光船租赁权因受到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制,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并不具有债权物权化的法律属性,... 中国《海商法》第144条关于光船租赁合同概念的界定,没有揭示出光船租赁合同关系及光船租赁权的法律内涵。与一般财产租赁权相比,光船租赁权因受到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制,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并不具有债权物权化的法律属性,而应认定为普通债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光船租赁权 财产租赁权 债权物权化 一般债权
下载PDF
光船租赁权的法律性质探讨 被引量:3
3
作者 刘雪 郭萍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3年第1期115-120,共6页
通过对租赁权、光船租赁权法律性质的解读,指出租赁权是物权的一种,而光船租赁权是民法上的租赁权之一,因此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权应该同租赁权的物权性保持一致,而且属于用益物权。承认光船租赁权具有物权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 通过对租赁权、光船租赁权法律性质的解读,指出租赁权是物权的一种,而光船租赁权是民法上的租赁权之一,因此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权应该同租赁权的物权性保持一致,而且属于用益物权。承认光船租赁权具有物权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船舶用益物权的创设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租赁权 光船租赁权 舶用益物权
下载PDF
论光船租赁权的用益物权性质 被引量:6
4
作者 伏虹瑾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8年第8期97-100,共4页
民事权利的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应随着社会需要而不断发展变化。债权之租赁权通过立法得以物权化,具有物权核心之直接支配权,得以对抗任何人,是租赁权由债权向物权转变之质的飞跃。光船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产生债权法律关系,又... 民事权利的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应随着社会需要而不断发展变化。债权之租赁权通过立法得以物权化,具有物权核心之直接支配权,得以对抗任何人,是租赁权由债权向物权转变之质的飞跃。光船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产生债权法律关系,又产生物权法律关系。光船租赁权的法律性质应当是用益物权性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光船租赁权 物权 用益物权
下载PDF
船舶抵押权与光船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研究
5
作者 余正康 《神州》 2017年第25期243-243,共1页
光船租赁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发生,其目的都是船舶所有权人在船舶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得融资而在船舶上设定的一种限制性权利.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船舶抵押权不以转移占有为前提,而光船租赁权船舶所有人需将船舶的占有权一并转移,故而,在海... 光船租赁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发生,其目的都是船舶所有权人在船舶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得融资而在船舶上设定的一种限制性权利.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船舶抵押权不以转移占有为前提,而光船租赁权船舶所有人需将船舶的占有权一并转移,故而,在海上贸易繁荣和船舶融资频繁的今天,两者存在于同一船舶上是有可能发生的.从物权与债权角度看,船舶抵押权为物权,光船租赁权为债权,两者之间物权优于债权似乎并无矛盾之处.但以船舶抵押权与光船租赁权设定的时间先后为基点,将为你揭开船舶抵押权与光船租赁权之间冲突的神秘面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舶抵押权 光船租赁权 冲突
下载PDF
实然视角下的光船租赁权论略
6
作者 魏凯琳 吕方征 《知识经济》 2015年第9期31-32,共2页
船舶用益权是以船舶为客体的船舶用益物权的一种。创设船舶用益权不仅是船舶物权体系化的需要,更好地解决了光船租船实践中的问题,而且还为航运事业和海洋发展的进一步立法提供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 光船租赁权 舶用益物权
下载PDF
光船租赁权登记对抗效力及其效力范围研究 被引量:3
7
作者 李伟 关正义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54-159,共6页
国务院《船舶登记条例》第6条规定的光船租赁权登记与我国现行民商事法律制度不协调,应在我国《海商法》第六章第三节"光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中增加光船租赁权登记对抗效力的条款,使我国《海商法》下的光船租赁合同不再是&q... 国务院《船舶登记条例》第6条规定的光船租赁权登记与我国现行民商事法律制度不协调,应在我国《海商法》第六章第三节"光船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中增加光船租赁权登记对抗效力的条款,使我国《海商法》下的光船租赁合同不再是"私人合约",使其具有物权性的登记对抗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租赁 光船租赁权登记 光船租赁权登记效力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