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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能力主义:对司法克制主义和司法能动主义的平衡 被引量:6
1
作者 聂长建 景春兰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2年第1期67-74,共8页
司法克制主义坚持严格的规则主义,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确定性,但走向极端化就会损害个案正义,忽视司法判决的正确性。司法能动主义通过法律原则的适用维护个案正义和司法判决的正确性,但走向极端化就会破坏法律的确定性。现代法律和司法判... 司法克制主义坚持严格的规则主义,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确定性,但走向极端化就会损害个案正义,忽视司法判决的正确性。司法能动主义通过法律原则的适用维护个案正义和司法判决的正确性,但走向极端化就会破坏法律的确定性。现代法律和司法判决应该是正确性和确定性的统一,这就提出了司法能力主义,也就是对司法克制主义和司法能动主义两种对立的意识形态进行"执两用中"的整合和平衡。司法能力主义强调法律不仅是技术,亦是艺术,对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很高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能力主义 司法克制主义 司法能动主义 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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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司法缘何要奉行克制主义 被引量:46
2
作者 陈金钊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47-53,共7页
从司法的中立性要求来看,克制主义应该是法官的意识形态。司法克制主义要求法官对法律要忠诚;要克己守法,廉洁自律,尊重法律规则;要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其他社会公共权力保持谦抑的姿态。法官保持克制主义是法制本质中的应有之意;是保障... 从司法的中立性要求来看,克制主义应该是法官的意识形态。司法克制主义要求法官对法律要忠诚;要克己守法,廉洁自律,尊重法律规则;要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其他社会公共权力保持谦抑的姿态。法官保持克制主义是法制本质中的应有之意;是保障法律自身意义安全性需要。虽然司法克制主义与能动主义在司法过程中都不是那么纯粹,在历史的长河中此消彼长,但在某一个时期总有一种姿态占据主导地位。我们认为现阶段中国的法制建设需要司法克制主义理论。因为,我们没有经历严格法制主义的熏陶,人们对法律规则还不够尊重,法律至上还没有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同。因而必须对法官和公众进行规则意识的强化和启蒙。实际上,没有严格的规则主义就没有法制,没有司法者等对权力行使的克制就不可能有法律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克制主义 司法能动主义 法律方法 意识形态 严格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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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裁判过程中司法的克制主义 被引量:6
3
作者 张晓萍 王国龙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47-49,共3页
法律文本的含义是具有客观性的,司法裁判过程中的法律解释必须充分尊重法律文本含义的客观性,法律文本的含义有一定的范围。司法裁判中的法律解释应该奉行司法克制主义的法律解释立场,由此而言,我们需要捍卫司法裁判过程中司法的克制主义。
关键词 司法裁判 法律文本的含义 司法克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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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解释中的克制主义 被引量:2
4
作者 吕复栋 尹萍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106-109,共4页
克制主义本作为司法语境下法律解释中涉及到的新颖概念、分析工具和法律态度,旨在以此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针对我国目前行政解释中存在的随意而混乱的现象,有必要对行政解释作扩大理解,并引入克制主义的法律立场来指导行政解释,... 克制主义本作为司法语境下法律解释中涉及到的新颖概念、分析工具和法律态度,旨在以此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针对我国目前行政解释中存在的随意而混乱的现象,有必要对行政解释作扩大理解,并引入克制主义的法律立场来指导行政解释,进而有益于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解释 克制主义 行政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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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司法克制主义立场的利益衡量操作规则 被引量:8
5
作者 郑金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28-134,共7页
"疑案仍然是困扰现代司法的最大难题之一"。与其他法律方法相比,利益衡量在疑难案件的审判中有独到的优势,几乎成为这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必用的一种方法,甚至被视为法官能否作出正确裁判的关键所在。就此而言。
关键词 利益衡量 疑难案件 法官 法律工作者 司法克制主义 操作规则 司法能动主义 利益衡量方法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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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建构中司法的克制主义立场 被引量:7
6
作者 王国龙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29-34,共6页
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而法治就是法律主治。当前我国法治社会建构初级阶段的特定时代背景要求倡导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法律解释的权威根源于法律文本自身,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表现在司法领域中,就是强调司法对法... 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而法治就是法律主治。当前我国法治社会建构初级阶段的特定时代背景要求倡导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法律解释的权威根源于法律文本自身,严格法治主义的法治理念表现在司法领域中,就是强调司法对法律文本含义的严格贯彻,这需要我们重视文义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遵循文义解释方法优先性的元规则。严格法治主义的这一法律解释立场需要捍卫司法克制主义,文义解释方法的优先性元规则是需要我们倡导司法的克制主义立场,这也是实现司法方法科学化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文本的含义 文义解释方法 司法克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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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克制主义——中国语境下的司法意识形态探析 被引量:2
7
作者 李永成 余继田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09年第4期14-22,共9页
司法克制主义要求法官在司法中严格依法审判,认真地对待规则,坚持适用法律的职能,对立法和行政机关保持谦让与克制,这是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在当代中国的法治语境下,采用司法能动主义将对法治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和冲击。
关键词 司法克制主义 政治体制 法制传统 法律文化传统 形式主义 规则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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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权利诉求中的司法克制主义——以浙江温岭“虐童事件”为分析背景 被引量:7
8
作者 王国龙 《西部法学评论》 2014年第3期10-23,共14页
在浙江温岭的"虐童事件"中,针对肇事者颜某侵犯幼童道德权利的虐童行为,一种主张"重判"颜某的司法舆论成了该事件中的倾向性舆论。在权利社会中,道德权利是一种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权利形态。在道德权利的"法律... 在浙江温岭的"虐童事件"中,针对肇事者颜某侵犯幼童道德权利的虐童行为,一种主张"重判"颜某的司法舆论成了该事件中的倾向性舆论。在权利社会中,道德权利是一种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权利形态。在道德权利的"法律化"过程中,我们要警惕道德权利"泛法律化"现象的出现。在司法实践层面,针对道德权利诉求,司法应该保持一种"克制"姿态。在社会纠纷解决的机制层面,对道德权利的实现和保障迫切地需要建构相关的道德权利纠纷解决机制。而在司法与舆论之间的相互关系层面,面对社会舆论当中的道德权利诉求,中国司法要防止陷入到"从‘司法舆论’到‘舆论司法’"的逻辑怪圈当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虐童事件” 道德权利 司法克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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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制主义”倾向:对地方涉台立法现状的一种解读 被引量:1
9
作者 林建伟 万菊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89-94,共6页
地方涉台立法存在一定的"克制主义"倾向,如地方涉台立法欠缺前瞻性,相对保守滞后;偏向口号的宣示,缺乏可操作性;地方性特色不足,未能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等。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涉台立法者思想不够解放,涉台问题... 地方涉台立法存在一定的"克制主义"倾向,如地方涉台立法欠缺前瞻性,相对保守滞后;偏向口号的宣示,缺乏可操作性;地方性特色不足,未能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等。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涉台立法者思想不够解放,涉台问题的敏感性,对地方涉台立法问题缺乏系统的研究,以及地方涉台立法的地区、部门利益制约。应继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解放思想,因地制宜能动地行使涉台立法权,能动地推进地方涉台立法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涉台立法 权力行使 克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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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司法克制主义的倡导——以刑事司法为分析视角 被引量:2
10
作者 肖志珂 《商洛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5-11,共7页
在我国的刑法司法中,应坚持柔性的司法克制主义理念。从制度基础、法治进程及法官素养等层面看,司法能动主义不应过度提倡。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看,我国的刑事司法意识形态应是柔性的司法克制主义。柔性司法克制主义的贯彻,需坚持几个... 在我国的刑法司法中,应坚持柔性的司法克制主义理念。从制度基础、法治进程及法官素养等层面看,司法能动主义不应过度提倡。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看,我国的刑事司法意识形态应是柔性的司法克制主义。柔性司法克制主义的贯彻,需坚持几个规则:适用于法律疑难当中、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及强化判决书的说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克制主义 司法能动主义 法律疑难 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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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克制主义 被引量:1
11
作者 李辉 《巢湖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20-25,共6页
司法克制主义体现了法官在解释的过程中对规则、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尊重,具有坚实的哲学基础和不可替代的优势。司法克制主义通过对形式正义的维护来实现法治,我国历史上缺少对规则的尊重和对法律的信仰,在法治建设初级阶段,司法实践... 司法克制主义体现了法官在解释的过程中对规则、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尊重,具有坚实的哲学基础和不可替代的优势。司法克制主义通过对形式正义的维护来实现法治,我国历史上缺少对规则的尊重和对法律的信仰,在法治建设初级阶段,司法实践中应强调以司法克制主义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克制主义 司法理念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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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的本体价值新析——兼评我国刑事和解的克制主义立场
12
作者 吴世相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27-32,共6页
随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刑事和解热潮风靡一时。作为一种非正式犯罪反应方式,刑事和解使得刑事法律关系由"二元结构模式"转向"三元结构模式",其本体价值在于:"人"的主体理念的回归、价值元子的重... 随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刑事和解热潮风靡一时。作为一种非正式犯罪反应方式,刑事和解使得刑事法律关系由"二元结构模式"转向"三元结构模式",其本体价值在于:"人"的主体理念的回归、价值元子的重新整合与革新以及对于权力—权利范式的补强。然而,只有良好的制度与契合的现实环境才能让刑事和解价值扬长避短以充分发挥功效。在相关的软硬件条件尚还阙如的我国现阶段,盲目泛化刑事和解不是理智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和解 本体价值 克制主义 和解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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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能动主义与克制主义的边界与抉择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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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远升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147-155,共9页
司法克制主要是指法官遵照成文法或者前例作出司法决定,其与司法能动主义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在实际操作意义上,二者只是行使裁量权的程度或大小不同而已。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都是一种司法的姿态,一种对待司法的主观态度。显然,... 司法克制主要是指法官遵照成文法或者前例作出司法决定,其与司法能动主义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在实际操作意义上,二者只是行使裁量权的程度或大小不同而已。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都是一种司法的姿态,一种对待司法的主观态度。显然,司法能动主义倾向的是在法律适用上的实用主义,强调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态度;而司法克制主义则倾向的是维护司法独立和程序公正,强调法官作为审判者消极中立的态度。绝对的能动主义或者司法克制主义都是不可取的。司法行为亦是一项艺术,只有既有刚性又有灵活性的司法才最具有生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能动主义 司法克制主义 司法方式 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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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27
14
作者 李辉 《法律方法》 CSSCI 2009年第1期405-413,共9页
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都具有各自的优势,此优势又为彼劣势。同时,二者的哲学基础和宪政思想基础也并非完美无缺。即使在司法能动主义相对盛行的美国,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孰优孰劣也必须取决于具体语境,不能在抽象角度一概而论。
关键词 司法能动主义 司法克制主义 优势 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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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寻求司法能动主义与克制主义的平衡 被引量:34
15
作者 庞凌 《法律适用》 2004年第1期70-72,共3页
法院作为政治组织,通过对提交给它的案件(特别是政治案件)的审理,适用宪法、法律的规定来判定其他国家机关行为的合宪、合法与否,并藉此而成为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的政治功能。在这一过程中,独立的法院总是要在相... 法院作为政治组织,通过对提交给它的案件(特别是政治案件)的审理,适用宪法、法律的规定来判定其他国家机关行为的合宪、合法与否,并藉此而成为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的政治功能。在这一过程中,独立的法院总是要在相互竞争的价值观中进行权衡和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法院 司法能动主义 司法克制主义 政治功能 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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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论证的立场:宽容的司法克制主义 被引量:4
16
作者 王晓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39-145,共7页
从裁判结果出发进行法律论证就是要保证判决的合理性。司法克制主义是保证法律可预测性、稳定性的基石,由于事实命题的似真性和法规范的抽象性,需要对事实进行合理的推理以及对法律进行解释或者创造,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司法能动性。通... 从裁判结果出发进行法律论证就是要保证判决的合理性。司法克制主义是保证法律可预测性、稳定性的基石,由于事实命题的似真性和法规范的抽象性,需要对事实进行合理的推理以及对法律进行解释或者创造,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司法能动性。通过法律论证对司法过程特别是庭审过程的对话充分性、对推理前提和推理方法、对判决结果的社会影响力进行论证,对判决结果提出批判性的反思,从而实现宽容的司法克制主义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论证 司法克制主义 司法能动主义 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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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的司法能动主义与克制主义政策之嬗变 被引量:7
17
作者 姜世波 《法律方法》 CSSCI 2009年第2期203-214,共12页
国际司法能动主义的概念是从国内法背景借用来的。司法克制主义意味着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应严格信守法律规则,排斥政治、道德、政策,法官个人情感、偏见、价值观念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而能动主义则意味着司法应反映现实的变化和社会要求,敢... 国际司法能动主义的概念是从国内法背景借用来的。司法克制主义意味着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应严格信守法律规则,排斥政治、道德、政策,法官个人情感、偏见、价值观念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而能动主义则意味着司法应反映现实的变化和社会要求,敢于通过司法方法和技术,突破现有规则创造法律。概言之,克制主义维持现实,能动主义则面向未来。由此,国际形势和舆论的变动,法官们的司法观念同样规定着国际法院对两种司法政策的选择。在1970年代之前,国际法院基本奉行了司法克制主义的传统,自"钠米比亚案"之后,开始转向司法能动主义,而能动主义所招致的大国冷落及学术界的一些批评又使其开始注重二者的调和,国际法院最终走向能动主义与克制主义折衷的立场。未来国际法院的司法政策仍将会在国际社会的吁求中呈现一种变动不居的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能动主义 司法克制主义 国际法院 国际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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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效果论——以社会转型期能动主义与克制主义的司法功能观为视角 被引量:1
18
作者 程琥 《朝阳法律评论》 2010年第1期59-77,共19页
在社会转型时期,司法效果一直是社会各有关方面广泛关注的焦点。对于司法效果,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大多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角度来分析司法效果的,却很少对司法效果进行研究。并且由于人们在理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时... 在社会转型时期,司法效果一直是社会各有关方面广泛关注的焦点。对于司法效果,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大多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角度来分析司法效果的,却很少对司法效果进行研究。并且由于人们在理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往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如何选择一个新的角度来分析司法效果,对于实现最佳司法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社会转型期的司法功能与司法效果、能动主义司法功能观与司法效果,及克制主义司法功能观与司法效果,还有最佳司法效果的实现:司法能动与克制的平衡几个部分进行说明,进一步阐释以社会转型期能动主义与克制主义的司法功能观为视角的司法效果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型期的司法功能 能动主义 克制主义 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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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智复合体”与美国外交政策的克制主义转向 被引量:5
19
作者 银培萩 《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67-99,I0003,I0004,共35页
多数人认同观念和金钱对于政策竞争的重要影响,却疏于探索这种影响的实践机制。在美国,二者融合形成了"金钱-观念-政治"的三元关系链,催生了"金智复合体"这种新的精英政治机制,表现为基金会与智库这两类组织共同运... 多数人认同观念和金钱对于政策竞争的重要影响,却疏于探索这种影响的实践机制。在美国,二者融合形成了"金钱-观念-政治"的三元关系链,催生了"金智复合体"这种新的精英政治机制,表现为基金会与智库这两类组织共同运作"观念有机化"与"精英社会化"。本文以保守主义金智复合体为案例详尽展示了以上机制,并对四家主要基金会与3698个资助对象进行了社会网络分析。美国外交政策也深受金智复合体的影响。为了驱逐盛极一时的新保守主义,索罗斯与科赫尝试建立了一个克服政治极化的金智复合体,共同倡导"克制主义"的外交大战略,并已在美国撤离阿富汗的问题上初见成效。金智复合体的意义取决于具体的历史情境,但美国高度私有化的知识生产体制使其被私人财富垄断,加剧了社会不公、政治极化与外交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智复合体 克制主义 拜登政府 美国外交 政治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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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司法的克制主义姿态及其范围 被引量:12
20
作者 陈金钊 《法律方法》 CSSCI 2008年第1期35-44,共10页
为了树立法律的权威,在法制建设初级阶段,法官必须奉行司法克制主义。这种克制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法官要表达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律的尊重与谦抑,克己守法。这是法官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二、法官在应用法律时,不能任意创造与解释法律,... 为了树立法律的权威,在法制建设初级阶段,法官必须奉行司法克制主义。这种克制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法官要表达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律的尊重与谦抑,克己守法。这是法官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二、法官在应用法律时,不能任意创造与解释法律,必须尊重法律的文义,多运用法律发现、文义解释和法律推理等来解决纷争。如案件必须运用价值衡量、目的解释等方法来解决,则须辅之以法律论证的方法,以增大判决的合理性与正当性,限制法官的恣意。三、司法权力的运用须尊重立法权与行政权;须在充分尊重其他权力的姿态下,谨慎地运用司法权力;法官应严于律己,克制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可能产生的权力扩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克制主义 法官意识形态 法律方法 法治 司法能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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