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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证人作证免除权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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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素萍 《法治研究》 2008年第8期67-71,共5页
证人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措施。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刑事审判中证人不出庭成为常例。我国法律应在规定证人履行作证义务的同时赋予证人在特定情况下的作证免除权,这... 证人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措施。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刑事审判中证人不出庭成为常例。我国法律应在规定证人履行作证义务的同时赋予证人在特定情况下的作证免除权,这不仅有利于瓦解犯罪、提高诉讼效率、鼓励证人出庭作证,也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证人 作证 免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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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证担保中保证人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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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先存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0年第6期61-66,共6页
保证是指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负责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这里承担保证责任的第三人称为保证人,其债务被承担的人称为被保证人。保证作为债的担保的有效方式之一,已为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普遍规... 保证是指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负责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这里承担保证责任的第三人称为保证人,其债务被承担的人称为被保证人。保证作为债的担保的有效方式之一,已为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普遍规制。“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保证担保 先诉抗辩 追偿 保证人 《担保法》 法定 保证责任免除权 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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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责任保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之证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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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勇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85-96,84,共13页
我国《保险法》仅承认了任意责任保险中受害人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这一权利同现行法中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存在明显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机动车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领域内赋... 我国《保险法》仅承认了任意责任保险中受害人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这一权利同现行法中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存在明显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机动车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领域内赋予了受害人不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责任保险的"分离原则"并不构成否认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充分理由。直接请求权有助于实现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功能。具体到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制度构建层面,法定权利说、原始取得说、利他合同说、并存的债务承担说、债权法定移转说、责任免除请求权说均存在拟制的缺陷,无法通畅地解释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在承认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以保全其特定债权的基础之上,同时基于简化权利行使成本的考量,即便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尚未确定,受害人也可直接请求保险人向其给付保险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任意责任保险 直接请求 人代位 责任免除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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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大学第三使命的支持要素、成效及障碍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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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频 马向平 《研究与发展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85-91,共7页
随着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除了教学与研究之外,大学与社会和经济的合作成为其第三使命.在瑞典,作为研发的主力机构,大学在知识经济中被赋予承担将知识转换成生产力的主要责任.就目前瑞典国内所达成的共识,大学的第三使命主要涉... 随着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除了教学与研究之外,大学与社会和经济的合作成为其第三使命.在瑞典,作为研发的主力机构,大学在知识经济中被赋予承担将知识转换成生产力的主要责任.就目前瑞典国内所达成的共识,大学的第三使命主要涉及大学与工业的合作及科研成果的商业化.本文将介绍瑞典为推动及实施大学第三使命所作的努力、取得的成效、障碍并阐述其对中国的借鉴与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瑞典大学 第三使命 学者免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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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责任免除请求权——兼评《保险法司法解释四》责任保险相关条文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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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小军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35-148,195,共15页
保险法》第12条赋予被保险人以保险金请求权,这种制度设计存在被保险人不当处分保险金及受害人权利实现的迟延的问题,不利于受害人的保护。责任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功能在于使自己摆脱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包括承担已经成立的损害赔偿请... 保险法》第12条赋予被保险人以保险金请求权,这种制度设计存在被保险人不当处分保险金及受害人权利实现的迟延的问题,不利于受害人的保护。责任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功能在于使自己摆脱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包括承担已经成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防御未成立的损害赔偿请求两个方面。为此,保险人不仅要承担被保险人可能的连带赔偿责任,还应负担被保险人参与赔偿关系的合理费用。由于被保险人的赔偿关系决定保险责任的范围,除应当否定被保险人擅自向受害人为清偿及承认行为的效力外,还应当赋予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赔偿关系中积极的参与权。在损害赔偿责任被有效确定后,被保险人即可行使其请求权,诉讼时效应自此时起算。从解释论上看,《保险法》第65条并未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而是一定条件下的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请求权的内容不在于获得保险金,而在于请求保险人向受害人给付保险金使自己摆脱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不利状态,在性质上为责任免除请求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 保险金请求 责任免除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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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的保障机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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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继菲 《中国基础教育》 2023年第4期40-43,共4页
教育部2020年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学校场域惩戒行为的规范和保障,厘清了教育惩戒的概念内涵,划分了教育惩戒的不同阶段,明确了教师惩戒的责任免除权。但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处理具体问题时容易忽视教育对象... 教育部2020年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学校场域惩戒行为的规范和保障,厘清了教育惩戒的概念内涵,划分了教育惩戒的不同阶段,明确了教师惩戒的责任免除权。但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处理具体问题时容易忽视教育对象和问题的复杂性,混淆惩戒与体罚等多因素导致惩戒失效。确保教育惩戒有效实施,应加强规范的解释和细化,根据指导性案例解决复杂问题,明确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构建各学段相互适切的教育惩戒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惩戒 学校惩戒 教师惩戒 体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责任免除权 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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