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从高校招生谈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1
- 1
-
-
作者
王林清
张强
-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山东大学法学院
-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23-26,共4页
-
文摘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高校在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招生自主权的过程中,因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其权力过于自由与宽泛,极易侵害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尤其是平等的学习机会权。高校所行使的招生自主权,实际是一种公权力,所以其行使过程中应遵循行政程序法方面的基本原则,鉴于该权力的特殊性与事后救济的困难性,在其权力行使前应引入听证制度,并加强有关教育方面的行政立法,以加强对教育权的保护。
-
关键词
受教育权
行政权
入学升学机会权
听证制度
司法救济
-
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