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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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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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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东山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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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10-1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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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为:实行全员终身有偿保障,由人大主管保障工作,保障基金作为社会发展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这一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保障公民生活,提高公民素质,增加资本投入,促进充分就业,增创社会财富,完善社会服务。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有力举措,对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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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民权利
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
社会发展基金
中国
全员终身有偿保障
社会救济
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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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2.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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