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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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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建军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36-49,共14页
最高人民法院在OPPO公司诉夏普公司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的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中认定,我国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纠纷拥有管辖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诉讼程序上明确我国法院拥有裁判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案件的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在OPPO公司诉夏普公司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的二审管辖权异议裁定中认定,我国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纠纷拥有管辖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诉讼程序上明确我国法院拥有裁判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案件的管辖权,但是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司法裁判的具体规则仍待研究。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法院应尽力促成双方达成FRAND许可协议,在双方充分协商但仍无法达成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裁判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裁判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应遵循FRAND原则和尊重商业惯例,可以根据权利人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分布的地域范围和实施人生产、销售无线通信产品的市场情况,裁判一个全球统一的许可费率,或者区分不同国家的市场区域裁判若干个许可费率。如某一域外法院已就本国的许可费率作出裁判,我国法院裁判全球许可费率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据此调整费率。法院作出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判决后,应保障判决得到切实履行,可通过适用行为保全或民事一审判决先予执行制度,促成双方尽快达成FRAND许可协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全球许可条件 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 专利许可费率 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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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的国际管辖争端与中国因应——兼评OPPO与夏普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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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蕾 许耀乘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49-68,共20页
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的国际管辖争端中,当事人的“选择法院”和国际管辖权的“无序竞争”循环往复,域外主要法域关于全球许可管辖权的司法政策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积极扩张趋势。面对域外全球许可的管辖争端,消极应对难以维护我国司法主... 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的国际管辖争端中,当事人的“选择法院”和国际管辖权的“无序竞争”循环往复,域外主要法域关于全球许可管辖权的司法政策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积极扩张趋势。面对域外全球许可的管辖争端,消极应对难以维护我国司法主权、发展利益,积极转向方为因应之策。通过经济学分析可知,破解管辖权争端的循环困境需从根源入手,探究更具包容性、可推广的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管辖规则。通过梳理现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原则可发现其各有优劣,在应对全球许可管辖争端上单独适用已难以为继。OPPO诉夏普案在“适当联系原则”基础上发展出的“更密切联系原则”用于解决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许可管辖问题,不是片面强调司法主权、国际礼让抑或意思自治等原则,而是综合衡量并兼顾各方法益,在维护司法主权的同时避免司法沙文主义,具有裁量之适度性、司法可预期性,适于各国法院接受和采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全球许可条件 国际管辖争端 更密切联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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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标准必要专利纠纷——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夏普株式会社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纠纷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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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镓旭 《争议解决》 2024年第8期145-152,共8页
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典型裁判案例为例,讨论标准必要专利全球授权条件的管辖范围,分析我国法院对这类案件有无管辖权,以及如何落实生效裁判等拓展话题。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对OPPO公司向夏普株式会社提起的标准必要专利... 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典型裁判案例为例,讨论标准必要专利全球授权条件的管辖范围,分析我国法院对这类案件有无管辖权,以及如何落实生效裁判等拓展话题。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对OPPO公司向夏普株式会社提起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诉讼作出终审裁定,判决我国法院有权管辖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的争议。经过此次案件,中国法院也明确了我国在裁判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纠纷时拥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就管辖权问题做出慎重裁判,同时,也促使OPPO公司与夏普株式会社双方达成公平有效的合作协议。Taking the typical decision cases published in the bulletin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s an example,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global licensing conditions for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and analyzes whether courts in China have jurisdiction over such cases and how to implement the effective decisions and other expansion topics.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issued a final ruling after the second instance trial on the dispute litigation of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licensing filed by OPPO against Sharp Corporation, and ruled that the courts in China have jurisdiction over the dispute over the global licensing conditions of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As a result of this case, the courts in China have also clarified that China has jurisdiction in adjudicating disputes over the global licensing of standard-essential patents.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made a careful decision on the issue of jurisdiction, and at the same time, prompted both OPPO and Sharp to reach a fair and effective co-operation agreement.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全球许可条件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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