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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东北八旗界官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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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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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春师范大学满族文化研究所、长白山历史地理与族群变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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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清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6-44,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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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古代中国乡村治理与社会秩序研究”(项目编号:18ZDA171)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专项重点项目“清代吉林旗人群体满文生计档案史料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018VJX013)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代图们江流域商贸活动满文档案史料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JJKH20190533SK)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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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代东北地区基层社会的官制,长期具有"旗民分治"的特点。在各处八旗驻防地,尽管八旗制度长期存在,但在八旗制度内部,为应对旗人越旗居住、耕种,以及同一村屯内旗民杂处等若干新问题,各地方旗署将驻防地的村屯按照地域划分成若干界,拣选在旗当差的佐领、防御及世职云骑尉等,委为一界之界官,专办管界内的各项差务。清代东北各八旗驻防地的界官名称不同,设置时间不一,所司职责呈现一定的时空差异,但其旗界内基层承管官的角色不曾改变。界官所承办差务繁杂,主要是维护管界内的社会治安,承办界内旗民人等的涉农事务,督倡本界旗民的风俗教化等。东北地区的八旗界官,在咸丰至同治年间发展到鼎盛时期,自同治朝以降的同光宣三朝,因民治地方官的增设,练、防军及乡团练勇的募练,尤其是光绪末年至宣统年间四乡巡警的创办,八旗界官的职权被分割,因而迅速走向衰亡,但其作为清代东北八旗驻防地区基层行政官制演进中重要一环的地位无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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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代
东北地区
八旗界官
基层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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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Qing dynasty
Northeast China
boundary officers of banner garrisons
grass-roots administrativ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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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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