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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注册商标侵犯公众人物姓名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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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鹤徽
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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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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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3期43-4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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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消费者心理认知视阈下的商标法基本范畴研究"(XSP18YBZ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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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众人物姓名权的保护范围不仅包含精神利益,同时亦包含经济利益。判断一个符号是否属于姓名权的客体,不是依据该符号的具体表现形式,而主要需要考量它们能否与某特定的人建立起对应的联系。在判断注册商标是否侵犯公众人物姓名权时,需要重点考虑四个要点,即该公众人物是否就该特定名称享有姓名权,是否容易引起相关公众混淆,注册商标权人的主观状态,不考虑注册商标的现有价值。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上,需要确立公众人物的概念及判断标准,加强公众人物姓名权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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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注册商标
公众人物姓名权
侵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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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gistered trademark
the public figure'sright of name
the identification of infrin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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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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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谈公众人物姓名商标的审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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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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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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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3年第4期57-5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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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2002年岁末,<法制日报>报道:中国著名足球运动员范志毅因上海<东方体育日报>报道其涉嫌赌球的消息而诉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侵犯其名义权.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作为社会公众人物,范对于媒体在监督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忍受,对范志毅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一司法判决提出了一个司法概念:"公众人物的忍受义务".由此引申出一个商标审查的话题:公众人物姓名权利与忍受义务在商标审查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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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众人物姓名
商标
审查
姓名权利
忍受义务
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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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03.9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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