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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卫生领域公众人物言论及其限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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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钟锐
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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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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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22年第2期16-19,5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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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卫生领域关乎公众生命权、健康权,具有地位重要、错误信息难以被指正、不良后果具有不可挽回性和长期性这三个特殊性质。对于卫生领域公众人物言论可以从刑法、行政法、民法三种途径进行规制。刑事责任方面,可以追究其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行政法方面,可以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进行规制;民法方面,可以追究违反注意义务的责任。对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规定,内容较为宽泛且层级较低等问题,应当出台高位阶法律,进一步明确公共言论的事前预防和事后追责机制,同时加强专门监督和舆论监督,以保护公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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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卫生领域
公众人物言论
医疗广告
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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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ealth sector
Public figures’comments
Medical advertisement
Duty of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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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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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批评公众人物的尺度——“方韩大战”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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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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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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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新闻记者》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50-5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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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方舟子质疑韩寒作品系他人代笔,从而引发一场网络论战。本文从法律角度考量此事件认为,方舟子的质疑虽然尖刻,但大体符合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中的法律免责原则。其评论也基本符合"普通人原则"和"公正评论"的要求,法律对此应予以保护,以保障言论自由。对于类似公众人物之间就公共事务发生的争论,法律判决中可参照针对政府机构舆论监督的"故意责任"原则,即使最终确认韩寒代笔事实并不存在,也不追究质疑者的侵权责任,而是宣示其批评事实的虚假,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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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方韩大战言论自由公众人物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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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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