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公共权力范围之重构及其意义
1
作者 李余华 丁汪洋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14-18,共5页
传统法学认为,公共权力即公权力,不包括社会领域的自治权,并将公共权力和公权力、行政权力相混淆,致使法律理论和实践对社会领域的自治权关注不够。公共权力是私权让渡后形成的权力集合,应包括国家领域的公权力和社会领域的自治权。文... 传统法学认为,公共权力即公权力,不包括社会领域的自治权,并将公共权力和公权力、行政权力相混淆,致使法律理论和实践对社会领域的自治权关注不够。公共权力是私权让渡后形成的权力集合,应包括国家领域的公权力和社会领域的自治权。文章旨在通过对权力、公权力和公共权力等范畴的比较研究,将公共权力与公权力、行政权力等概念进行区分,进而重新构建公共权力的范围,将社会领域的自治权纳入行政法治的范围,最终完善公共行政理论、行政主体理论以及明确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规制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权力 权力 行政权 公共权力的范围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