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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智社会人工智能诚信问题对公共秩序安全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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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新水 《浙江学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09-119,239,240,共13页
如同人类总被诚信问题困扰一样,人工智能带来了难以消除的诚信问题。基于人类社会发展对诚信不可或缺的需求,依据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两者功能的相似性及其不断建构的“类人”形象,提出“人工智能诚信”概念十分必要,且有利于解决人工智... 如同人类总被诚信问题困扰一样,人工智能带来了难以消除的诚信问题。基于人类社会发展对诚信不可或缺的需求,依据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两者功能的相似性及其不断建构的“类人”形象,提出“人工智能诚信”概念十分必要,且有利于解决人工智能可信度问题。从起源上看,人工智能诚信问题是人类和“类人”之间产生深度社会互动,进而成为新诚信主体后随之产生的新问题。人工智能诚信问题形成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人工物”的自然特性;二是自然语言的特性;三是“暗知识”的困境;四是人类行为的策略性。人工智能诚信问题具有公共性特征,作为新诚信主体的人工智能如果不能维护人类的经验真实,必然损害人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基本公共性,进而损害公共秩序的建构。从国家安全角度看,目前人工智能诚信问题对政治选举、社会基本秩序和司法安全都带来系统性冲击,最终对公共秩序安全构成了系统性挑战。对齐人工智能技术和伦理的有效方式是诚信评估。以人工智能诚信概念为基础,建构人工智能体的诚信检测体系,评估人工智能体的诚信水平,是消除人工智能诚信问题的新方式。即使如此,人类依然很难彻底消除人工智能诚信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诚信问题 社会互动 公共秩序安全 经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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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新近改革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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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美华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46-50,共5页
德国接连于2017年和2018年对其外资安全审查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外资并购门槛。这两次修订被普遍认为是针对中国近年来对德国高科技领域企业收购迅速增长的限制。2018年,德国首例基于公共秩序与安全问题而对外商投资并购予以禁止... 德国接连于2017年和2018年对其外资安全审查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外资并购门槛。这两次修订被普遍认为是针对中国近年来对德国高科技领域企业收购迅速增长的限制。2018年,德国首例基于公共秩序与安全问题而对外商投资并购予以禁止的案例的出现,更是验证了德国政府对中国投资德国企业的战略担忧与审慎的态度。在当下贸易投资的保护有所加强的国际背景下,拟通过并购德国企业模式进行转型升级的中国企业不仅应密切关注德国《对外经济法》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做好应对预案,以防范法律风险,更应转变思路,通过自主研发加国际合作的模式进行转型升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 《对外经济法》 《对外经济条例》 公共秩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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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供应链安全规则的合法性认定——以中国与欧盟各国双边投资协定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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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伟 陈徐安黎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38-152,共15页
欧盟及其成员方制定的供应链安全规则,以保障关键领域的供应链安全为核心目的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一定程度上服务于国际经济博弈,成为打压部分国家的工具。根据中国与欧盟各国或地区双边投资协定(BIT)中约定的投资争端解决方式,除个别... 欧盟及其成员方制定的供应链安全规则,以保障关键领域的供应链安全为核心目的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一定程度上服务于国际经济博弈,成为打压部分国家的工具。根据中国与欧盟各国或地区双边投资协定(BIT)中约定的投资争端解决方式,除个别情况外,投资者可通过国际投资仲裁的途径要求仲裁庭审查欧盟供应链安全规则及其适用行为的合法性。欧盟及其成员方基于安全利益行使治安权应符合BIT的规定。多数欧盟供应链安全规则违反了BIT中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公平公正待遇等实体义务,具有违法性。仲裁庭通常可以适用征收补偿条款为投资者提供救济。少数BIT中规定了安全与公共秩序例外条款,现有案件通常对此进行限缩解释,供应链安全规则若违反BIT中的实体义务,难以一般性地通过安全与公共秩序例外加以免责。在对欧投资中,中国投资者应充分发挥国际投资仲裁的准司法审查功能,倒逼欧盟各国或地区供应链安全规则及其适用行为更加规范化、合理化、非歧视化。同时,中国须进一步参与国际投资规则的制定和完善,促使其向具有更高投资保护待遇的新一代投资规则迈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供应链安全 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 最惠国待遇 公平公正待遇 安全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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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出台的背景、规则和应对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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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伟 田弋滢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9年第6期42-70,共29页
近期的中美贸易摩擦与之前的贸易摩擦不同,向贸易议题之外延伸,触及到投资等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美国于2018年通过并生效的《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改革了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几乎同一时间,欧盟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于2... 近期的中美贸易摩擦与之前的贸易摩擦不同,向贸易议题之外延伸,触及到投资等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美国于2018年通过并生效的《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改革了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几乎同一时间,欧盟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于2019年3月19日通过了《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中国企业在欧盟的投资并购潮流使得欧洲企业有失去竞争优势之虞,各欧盟成员国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与公共秩序威胁”隐忧。同时,全球各国投资政策收紧既给欧盟的经济发展带来压力,也为欧盟立法提供了参考。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修改在为欧盟确立本地区的投资审查制度提供借鉴的同时与欧盟的制度设计又有较大不同。在这一条例颁布后,中国企业对欧盟投资准入受到进一步限制,中国企业对欧盟投资不确定性将增强。中国企业需在交易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同时交易时在协议中设置“风险负担条款”,从而最大程度防范交易后的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商直接投资 欧盟条例 外资安全审查 安全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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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背景下欧盟法外资审查标准的扩张与限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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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怀岭 《经贸法律评论》 2020年第4期28-42,共15页
新冠肺炎疫情对欧洲的冲击加速了欧盟及其德国、法国等成员国强化对非欧盟投资者在医疗健康等领域并购交易的监管。以《欧盟外资审查条例》构建的双轨制审查机制为基础,无论是《欧盟外资审查条例实施指南》,还是德国《对外经济法第一修... 新冠肺炎疫情对欧洲的冲击加速了欧盟及其德国、法国等成员国强化对非欧盟投资者在医疗健康等领域并购交易的监管。以《欧盟外资审查条例》构建的双轨制审查机制为基础,无论是《欧盟外资审查条例实施指南》,还是德国《对外经济法第一修正案》和《对外经济条例第十五修正案》对交易主体的国别因素强调和实现"公共秩序或者公共安全"审查标准的扩张是其显著特征,政策法律化与政治针对性特征明显。在欧盟法框架下,即便作为限制资本流动自由的正当事由,欧盟委员会与成员国监管部门也应遵守比例原则的要求并接受欧洲法院的司法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资安全审查 公共秩序安全 资本流动自由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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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资安全审查条例》与资本自由流动原则的不兼容性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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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斌 《欧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68-85,M0003,M0004,共20页
《欧盟外资安全审查条例》已于2019年4月10日生效,其目的是在欧盟层面建立外资安全审查框架,并且协调成员国外资安全审查机制,赋予欧盟委员会对外资安全审查的咨询权力。欧盟条例授权成员国与委员会在审查时考虑外国直接投资对关键基础... 《欧盟外资安全审查条例》已于2019年4月10日生效,其目的是在欧盟层面建立外资安全审查框架,并且协调成员国外资安全审查机制,赋予欧盟委员会对外资安全审查的咨询权力。欧盟条例授权成员国与委员会在审查时考虑外国直接投资对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防务投入品、敏感信息和媒体多样性的可能影响,考虑外国投资者是否被外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这些考虑因素隐含了经济安全与非现实威胁的考量。这种扩大性的解释方式,有悖于欧盟法院的判例法。《欧盟外资安全审查条例》还难以通过涉及资本自由流动原则的比例原则测试,并且与基础条约中的开业自由原则以及与不得强迫成员国提供有悖于其根本安全利益的信息的规则相冲突。通过对《欧盟外资安全审查条例》与欧盟基础条约和判例法的比较分析,本文认为,不仅欧盟委员会在中短期很难取得外资安全审查的最终决策权,而且《欧盟外资安全审查条例》存在与包括资本自由流动原则在内的欧盟既有成文法与判例法的一致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资安全审查 资本自由流动原则 安全公共秩序例外 欧盟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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