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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实体合并司法裁判标准反思——一个比较的视角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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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丹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7年第3期70-87,共18页
在我国目前的关联企业破产实体合并司法实践中,公司法人格混同是法院作出实体合并的主要裁定标准。对实体合并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单一的裁定标准不能回应实务中的债权人异议,并易于引发对这一制度的质疑。比较法考察发现美国作为这一... 在我国目前的关联企业破产实体合并司法实践中,公司法人格混同是法院作出实体合并的主要裁定标准。对实体合并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单一的裁定标准不能回应实务中的债权人异议,并易于引发对这一制度的质疑。比较法考察发现美国作为这一制度的起源国,就这一问题的司法裁定标准经历了由公司法人格混同标准到综合裁定标准的发展。建议我国将关联企业破产实体合并标准将现有的单一裁定标准扩展为包含资产分离困难标准、破产管理收益标准与债权人期待标准的综合标准,从而更好地发挥实体合并制度在解决公司集团破产问题方面的制度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联企业破产实体合并 实质合并 合并重整 公司集团破产 裁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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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破产中破产管理之法律适用研究——以广州亚钢、广州亚铜破产重整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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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建文 《法治论坛》 2020年第4期228-237,共10页
跨境破产中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既涉及程序法问题,也涉及实体法问题。单一适用法院地法的传统观点存在缺陷,可运用经典冲突法理论对之予以修正。一方面,破产管理的程序问题可适用法院地法,实体问题则应区分不同情况,或适用法院地法,或... 跨境破产中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既涉及程序法问题,也涉及实体法问题。单一适用法院地法的传统观点存在缺陷,可运用经典冲突法理论对之予以修正。一方面,破产管理的程序问题可适用法院地法,实体问题则应区分不同情况,或适用法院地法,或适用原法律关系的准据法。而关于公司集团破产的处置原则,独立实体原则比单一企业原则在当前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接受性。另一方面,跨境破产的法律适用需要辅以跨境破产协作机制的构建,方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境破产 破产管理 法律适用 冲突法 公司集团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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