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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安数据开放场景下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法律标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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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寒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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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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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
2024年第11期101-109,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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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警务数据开放研究”(23BZZ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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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公安数据开放的背景下,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逐渐成为平衡公安数据开放与个人信息保护的黄金分割点。通过国际横向比较分析,揭示了我国现行“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匿名化处理法律标准在操作层面的局限性,并选取我国17省市公安数据开放平台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样本,对数据开放的类、量、质进行系统性评估。研究发现,公安数据匿名化开放尚处于初步阶段,存在顶层设计缺乏刚性约束、数据过度保密、格式不规范和处理标准不统一等现象。基于此,我国可以确立操作方法、风险检验及效果评估三维协同的匿名化处理法律标准:区分处理直接标识符与准标识符的操作方法标准,引入蓄意侵入者角色的再识别风险检验标准,以及去识别化效果评估标准。通过三重维度的协同作用,助推公安匿名数据最终实现“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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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安数据开放
个人信息
法律标准
匿名化处理
标识符
再识别风险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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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ublic security data disclosure
personal information
legal standards
anonymization
identifiers
re-identification risk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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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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