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官员财产监督“笼子”的结构要素
- 1
-
-
作者
杨建国
-
机构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出处
《岭南学刊》
2014年第6期16-22,34,共8页
-
基金
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官员财产监督的社会认知与推进对策研究>(编号:1302011C)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官员财产申报研究>(编号:11CZZ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瞄准当下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问题与薄弱环节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廉政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命题。一个结构优良的官员财产监督制度"笼子",需要同时具备以下结构要素:即财产申报的主体范围,申报财产的具体意涵,申报的主要类别与频度,申报的启动、受理、审查与监控,以及违反申报规定的责任等。正是这些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与相互作用,才构成了完整的官员财产监督系统。
-
关键词
主体
内容
类别与频度
受理与审查
公开与监督
问责
-
分类号
D523.4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