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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开盗抢”行为的性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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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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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济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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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16年第1期58-77,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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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作者主持的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刑法解释方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CLS(2015)D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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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焦点,在于如何界定"公开盗抢"行为的性质。刑法理论的通说以行为的秘密性或公开性为区分标准,该观点存在不合理之处。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标准不是行为的秘密性或公开性,而在于行为是否具有对物暴力。区分盗窃与抢夺的界限,首先应当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对物暴力,抢夺罪必须具有对物暴力,盗窃罪则无。此外,还应当考察被害人对被盗抢的财物是紧密占有还是松弛占有。除扒窃外,盗窃行为所取得的基本上是被害人松弛占有的财物;对被害人紧密占有的财物,通常成立抢夺罪。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应当从上述两点出发,兼顾刑法的特别规定,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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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开盗抢
盗窃
抢夺
对物暴力
紧密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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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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