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反思与重构:法治实施体系下的公检法三机关关系 被引量:6
1
作者 许克军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25-31,共7页
法治实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心和难点,对我国今后的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要想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我国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理顺公检法三机关关系、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法治实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心和难点,对我国今后的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要想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我国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理顺公检法三机关关系、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目前,我国公检法三机关关系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对其进行反思与重构。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是一条可行的出路:正确认识"分工、配合与制约"原则;重塑警检关系;改革检法关系;树立审判中心地位;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实施体系 公检法三机关关系 警检关系 检法关系 审判中心
下载PDF
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间的“共议格局”——一种组织社会学解读 被引量:12
2
作者 徐清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58-66,共9页
当下中国的司法体制中,公检法三机关的"共议格局"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化的非正式行动,这是三机关在长期的互动中逐步形成的、与正式制度相脱离、旨在得到相互认同与支持的行动策略和规则。同样的规范结构、以"成绩为中心&qu... 当下中国的司法体制中,公检法三机关的"共议格局"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化的非正式行动,这是三机关在长期的互动中逐步形成的、与正式制度相脱离、旨在得到相互认同与支持的行动策略和规则。同样的规范结构、以"成绩为中心"的刑事司法考评结构、对应化与人缘化的组织空间结构是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实践中"共议格局"表现为检察机关纠正法院违法适用时的"不确定性"、逆向运转的刑事诉讼程序和稳定的刑事抗诉率。"共议格局"的本质是法院外部组织场域的结构化,故镶嵌其中的法院改革是一种全方位、多主体的整体规划和设计,这可以从组织互动的角度为司法改革提供新的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议格局 公检法关系 法院组织结构 基层法院 司法改革
下载PDF
错案责任的分解与分配——基于23起刑事错案的样本分析
3
作者 贺宁 江国华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1期24-29,共6页
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于错案责任的分解与分配。在实践中,错案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症结在于错案责任分解不清,以及由此导致的错案责任分配不明。在学理上,错案责任可以根据过程性、主体性、后果性等不同的基准分解为不同性质的责... 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于错案责任的分解与分配。在实践中,错案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症结在于错案责任分解不清,以及由此导致的错案责任分配不明。在学理上,错案责任可以根据过程性、主体性、后果性等不同的基准分解为不同性质的责任形式。责任分解的意义在于责任分配,正是在责任分解的基础上,错案责任方可能在不同主体之间实行分配。而责任分配则是责任实现的前置环节。责任分配须遵循权责统一、比例原则、举证责任倒置等原则,依照以主体、客体、程序为基本内核的分配机制,将办案责任、监管责任和赔偿责任等错案责任逐一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刑事错案 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
下载PDF
从公安中心到分工、配合、制约——历史与社会叙事内的刑事诉讼结构 被引量:29
4
作者 刘忠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16,共16页
一些研究者以流水线、接力赛等隐喻方式命名当代中国的刑事诉讼结构,但这给准确地认知实践中的公检法关系造成巨大的歧义。对当代中国刑事诉讼结构的准确概括,是彭真提出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一政策于1954年... 一些研究者以流水线、接力赛等隐喻方式命名当代中国的刑事诉讼结构,但这给准确地认知实践中的公检法关系造成巨大的歧义。对当代中国刑事诉讼结构的准确概括,是彭真提出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一政策于1954年被正式提出,意在改变此前的公安中心格局。1979年前后,决策者对于犯罪人和政法机关性质的判断发生了转变。此刑事诉讼结构思想在1982年被写入《宪法》,并在1983年通过司法体制变动予以践行。该结构在具体规则、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非制度期待的结果。2014年启动的新的司法改革设计,对此偏差的矫正是"回到彭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结构 公检法关系 双向制约 1983年司法改革 彭真
原文传递
新刑诉法实施中检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被引量:7
5
作者 甄贞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3-12,共10页
新刑诉法强化了检察权,为检察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也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挑战。重打击、轻保护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检察执法理念明显滞后于新刑诉法所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水平,检察机关当前收集、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也不符... 新刑诉法强化了检察权,为检察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也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挑战。重打击、轻保护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检察执法理念明显滞后于新刑诉法所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水平,检察机关当前收集、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也不符合证据制度的新要求,公诉优先思维引发了公诉角色对救济角色的挤压,诉讼监督权强化则可能影响公检法关系的协调。为应对刑诉法修改带来的挑战,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两个并重,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祛除口供依赖症,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履行客观义务,平衡公诉与救济职能;正确运用诉讼监督权,协调公检法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法理念 非法证据排除 救济职能 客观义务 公检法关系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