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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陪审团对公民协商能力建设的启示与意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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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牧
谈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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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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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83-9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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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研究"(15KDA00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16JJD820003)子课题"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协商民主体系与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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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协商民主和代议制民主最重要的区别之一是,协商民主中参与协商的成员多为普通民众,其中,很多人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协商能力。因此,公民协商能力建设一直是协商民主理论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一点上,英美国家实行了数百年的陪审团与协商民主面临着同样的处境。陪审团对公民协商能力建设的启示和意义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陪审经验有助于增强公民的义务感和自治信念,强化公民参与协商的意愿;第二,陪审经验有助于塑造公民理性协商的能力;第三,陪审经验有助于锻造公民在强对抗情境压力下进行决策的能力;第四,陪审经验有助于培养公民在专业知识和社会视角之间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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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陪审团
公民协商能力
参与意愿
社会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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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jury
deliberative capacity of citizens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social 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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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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