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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现行律师税收体制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及完善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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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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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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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2021年第1期71-7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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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律师行业是国家要大力发展的高端服务行业,面临着既要依法纳税,又要减轻律师行业的税赋、吸引人才、发展壮大我国律师服务行业的问题。我国律师个人所得税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税负偏重,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如律师在执业之前和正式执业后都需要不断进行大量的智力投资,包括学习和培训等,这部分费用在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无法抵扣,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主要不是靠固定资产的投入和存货类资产的购置,因此进项税额占律师应纳税额的比例微乎其微,导致律师的增值税税负高于其他行业。应当考虑到80%以上的律师,实际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很多年轻律师在执业初期,难以满足基本的租房、购房、办案培训、交通费用等生活需求,不应当将律师行业视为高收入行业进行制度安排。建议在充分考虑律师参与公益性社会法律服务较多等特点的基础上,完善现行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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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律师行业
税收体制
公益性社会法律服务
律师成长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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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5
[政治法律—法学]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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