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信用立法需明确的失信联合惩戒内容 被引量:1
1
作者 王丽花 《中国信用》 2021年第12期113-114,共2页
失信联合惩戒最初是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的,发展至今,失信联合惩戒已经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也已成为信用信息应用的最主要方式。但是失信联合惩戒概念的模糊和全国性信用... 失信联合惩戒最初是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的,发展至今,失信联合惩戒已经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也已成为信用信息应用的最主要方式。但是失信联合惩戒概念的模糊和全国性信用立法的缺失,导致失信联合惩戒在全国没有统一的认定和启用标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尚存在失信联合惩戒的认定标准不一,针对同一失信行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惩戒轻重程度不同以及失信联合惩戒泛用、滥用等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因此,亟需信用立法规范失信联合惩戒的合法、规范应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失信 联合惩戒 异议申诉 信用修复 公示撤销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