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公私关系的分化、进化与变化 被引量:2
1
作者 黄恒学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9期12-14,共3页
公私关系是一种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在公私关系及其分化过程中,既打下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烙印,又记录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程。正确认识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公私分化及其变化规律,有利于我们正确看待和处理公私关系,适度推进... 公私关系是一种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在公私关系及其分化过程中,既打下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烙印,又记录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程。正确认识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公私分化及其变化规律,有利于我们正确看待和处理公私关系,适度推进公私分化,合理划分公私界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公私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私关系 公私界限 公私分化
下载PDF
利益冲突与用权角色制约
2
作者 张树俊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1-2,共2页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经受住市场经济的考验。所以要避免领导干部与群众在利益问题上产生冲突,就要搞好领导干部的角色利益定位,职责所在,利益所在,如果要想获得更多利益,必须相应提高自己的履职业绩,否则便是非正...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经受住市场经济的考验。所以要避免领导干部与群众在利益问题上产生冲突,就要搞好领导干部的角色利益定位,职责所在,利益所在,如果要想获得更多利益,必须相应提高自己的履职业绩,否则便是非正当获利,既不合角色利益规定,也会产生干群利益冲突,所以要注重领导角色的利益制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益冲突 角色职责 公私界限 利益制约
下载PDF
秦“收天下兵”事件与秦代兵器管理制度 被引量:1
3
作者 常城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第3期19-25,共7页
汉代文献中的“收天下兵”是一项暴政,但这项决策并不完全是秦始皇个人好恶的产物,而是秦国统治集团基于原有兵器管理思想提出的治理方案。秦国原有的兵器管理政策分公有兵器和私有兵器两类。战国时期军权的逐步集中使官府持有的兵器成... 汉代文献中的“收天下兵”是一项暴政,但这项决策并不完全是秦始皇个人好恶的产物,而是秦国统治集团基于原有兵器管理思想提出的治理方案。秦国原有的兵器管理政策分公有兵器和私有兵器两类。战国时期军权的逐步集中使官府持有的兵器成为公有器物的一种并受到管理。秦国官府对私有兵器的管理随公有兵器管理观念的产生而出现。秦律允许私有兵器存在,同时严格限制其使用。公有兵器的外延只限于秦国官府持有的兵器,私有兵器管理法律区别对待秦国人与外邦人,因此,由新占领区缴获的兵器既不能归入公有兵器,又不被视为私有兵器。原有法律与新局势的矛盾促使秦国统治集团以销毁、重铸的方式处置这批兵器。秦始皇二十六年的兵器收缴是秦统治集团在原有法律不能完全适应新占领地区的情况下提出的解决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天下兵” 兵器管理 公私界限 思想动因
下载PDF
浅谈《物权法》对行政权行使的影响——以交通管理为视角 被引量:1
4
作者 刘海鸥 程昱芳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16-20,共5页
《物权法》是确认、利用和保护公民财产权的基本法律,同时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具有积极的规制作用,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法治发展成熟的体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虽然其实施已快三年了,然而交通管理部门在现实执法过程中却没有足够地重... 《物权法》是确认、利用和保护公民财产权的基本法律,同时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具有积极的规制作用,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法治发展成熟的体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虽然其实施已快三年了,然而交通管理部门在现实执法过程中却没有足够地重视这部法律,往往出于执法的便利对公民合法的财产利益于不顾。因此,交通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物权法精神,避免侵犯合法物权现象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法 行政权 公私界限
下载PDF
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主观公权利 被引量:3
5
作者 韩思阳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87-100,共14页
个人信息保护应采用权利模式,引入行政法上的主观公权利。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引入主观公权利有助于完善权利体系、保障公法救济、提升执法动力,复杂利益平衡将主要交由立法机关负责。信息主体作为相对人时,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和我国个人信... 个人信息保护应采用权利模式,引入行政法上的主观公权利。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引入主观公权利有助于完善权利体系、保障公法救济、提升执法动力,复杂利益平衡将主要交由立法机关负责。信息主体作为相对人时,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部分条款可作为保护规范提供从程序法到实体法的保护。信息主体作为第三人时,辨识保护规范的重心从私人利益变为公共利益。既保护私人利益也保护公共利益的条文证成主观公权利,而仅保护私人利益的条文证成私权利。这样一来,既可明确公法介入与私法自治的边界,也可避免有关司法解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6、67条相结合可能导致的公法介入泛化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主观公权利 保护规范理论 公私界限
原文传递
当代中国的“私人信仰”陷阱 被引量:4
6
作者 李向平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55-63,共9页
中国宗教传统中公私界限的模糊混淆,导致了国家权力秩序与宗教信仰的复杂关系。中国人的"私人"信仰是一种既基于宗教却又不完全基于宗教的信仰方式,十分独特而又难以把握。中国社会中公共信仰与私人信仰的彼此分别,促使其神... 中国宗教传统中公私界限的模糊混淆,导致了国家权力秩序与宗教信仰的复杂关系。中国人的"私人"信仰是一种既基于宗教却又不完全基于宗教的信仰方式,十分独特而又难以把握。中国社会中公共信仰与私人信仰的彼此分别,促使其神圣资源分配原则在公共权力、社会与私人之间形成一种三角变量关系,而公共信仰及其对权力秩序的制度依赖又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成为其中的主要变量。因而,当人们只信任自己、不相信私人之外的存在的时候,就会最终导致信仰如何被信任的危机。要走出陷阱,就要促使私人信仰方式逐渐获得现代社会认可、理解的交往结构及其行动逻辑,为此,必须兼顾宗教信徒和国家公民的双重身份。这对于保障私人信仰及其权利、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坚持宗教发展中国化方向均有重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私界限 私人陷阱 私人信仰
原文传递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软法性条款”:规范阐释、运行机理与优化路径
7
作者 陶夏 张晶晶 胡永胜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23年第2期37-47,共11页
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条结构的分析,发现该法中“软法性条款”和“半软法性条款”共45条60句,占比较大。这一情况的出现可能由于“软法性条款”是国家公权力与家庭教育私权利间的桥梁。“软法性条款”得以运行,依赖于家庭教育自... 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条结构的分析,发现该法中“软法性条款”和“半软法性条款”共45条60句,占比较大。这一情况的出现可能由于“软法性条款”是国家公权力与家庭教育私权利间的桥梁。“软法性条款”得以运行,依赖于家庭教育自身的场域、国家的积极引导及社会的广泛参与。为促进该法更好地运行,发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效力,可采用软硬兼治的理念,优化软硬转化的机制,实施软硬不同的运行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条结构 公私权利界限 家庭教育场域 软硬兼治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