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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唐律中的“六赃”与“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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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雪涛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20-24,共5页
唐律不仅是帝制时代法典的代表,而且还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唐律中所谓的"六赃",即六种与金钱或者财物有关的各种犯罪的总称,"七杀"则是七种杀人行为,也即我国古代刑法中七种杀人罪的总称。了解唐律中的"... 唐律不仅是帝制时代法典的代表,而且还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唐律中所谓的"六赃",即六种与金钱或者财物有关的各种犯罪的总称,"七杀"则是七种杀人行为,也即我国古代刑法中七种杀人罪的总称。了解唐律中的"六赃"和"七杀"制度不仅能一窥唐律的内容体系,而且也能近距离感受到唐律的魅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 六赃 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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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赃到德日财产犯罪——我国贿赂犯罪的分层立法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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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文昊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39-43,共5页
六赃中的"受财枉法"与"受财不枉法"以是否"枉法曲断"为界限进行划分,在法定刑上有所差异。德日刑法理论中关于受贿罪的法益之争分为"不正当必要说"与"不正当不要说"两大阵营。前者... 六赃中的"受财枉法"与"受财不枉法"以是否"枉法曲断"为界限进行划分,在法定刑上有所差异。德日刑法理论中关于受贿罪的法益之争分为"不正当必要说"与"不正当不要说"两大阵营。前者将不正当行使职权视为受贿罪一般情形,正当行使职权的行为视为危险犯;后者将行使职权的行为作为基本犯,而不正当行使职权系加重受贿罪。无论采用何种学说,枉法受贿罪与不枉法受贿罪界限分明,且在德日刑事立法中均有所体现。我国将受贿罪侵犯的法益定位为"廉洁",但这样的定位不仅模糊不清,且未体现出受贿罪中"不正当行使职权"与"正当行使职权"的界限。我国应当区分受贿罪与枉法受贿罪,并在法定刑上体现两者的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六赃 受贿罪 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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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官吏犯罪惩罚问题研究——以唐律为例证的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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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宇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11-113,共3页
为保证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行政效率,自秦汉至明清,历代封建王朝都特别注重吏治。盛唐时期,为了贯彻"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统治者积极地修订法律,改革完善法律制度,唐律以"一准乎理,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成为完... 为保证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行政效率,自秦汉至明清,历代封建王朝都特别注重吏治。盛唐时期,为了贯彻"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统治者积极地修订法律,改革完善法律制度,唐律以"一准乎理,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成为完备的封建法律形态。唐律在整饬官吏方面的立法颇具特色和影响,其中关于惩治官吏守职有阙、违制违纪以及贪赃枉法等规范,其设禁之严密,法条之详尽,集前代立法之大成,开后世立法之先河,且为宋元明清所沿袭,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 《唐律疏议》 封建官吏犯罪惩罚 六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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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独立抑或主附相依:唐律中的“枉法”与“不枉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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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林 潘峙宇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8年第5期125-133,共9页
"枉"的基本含义为"不直",引申为"违法曲断",传世文献中少见"不枉"等双重否定的表述形式。"枉法"表意核心在于"枉",其表述形式及表达内容皆引申自"枉"之基本含... "枉"的基本含义为"不直",引申为"违法曲断",传世文献中少见"不枉"等双重否定的表述形式。"枉法"表意核心在于"枉",其表述形式及表达内容皆引申自"枉"之基本含义。作为犯罪行为的"枉法"内嵌了"受财"的含义。"不枉法"出现于"枉法"作为立法语言并形成固定含义之后,其表意局限于法律术语,表达了"受财不枉法"或"不枉法受财"的含义。唐律中"枉法"与"不枉法"皆为律内"赃罪正名",具体所指为监临主司受财行为的两种量刑情节。"不枉法"作为立法语言,其表述形式与定罪量刑内容是对"监临主司受财枉法"的补充,意图在于强化对"监临主司受财"行为的处罚。随着后世刑律中"六赃"内容与结构的变化,"不枉法"的独立性逐渐加强,形成与"枉法"并列且相对的结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疏议》 枉法 不枉法 六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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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元璋“重典惩贪”的思想和实践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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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燕芳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年第S1期42-43,共2页
早在西周,统治者就明确提出了"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的三国三典政策。朱元璋在"新国"时期——建国之初就以"刑乱国用重典"作为法制指导思想。重典惩治贪官污吏是明朝贯彻"刑乱... 早在西周,统治者就明确提出了"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的三国三典政策。朱元璋在"新国"时期——建国之初就以"刑乱国用重典"作为法制指导思想。重典惩治贪官污吏是明朝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法律指导思想的直接体现。朱元璋关于严惩贪官的法律规定和措施,在明初得到了贯彻执行。但是,严刑惩罚贪官只能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腐败,而不能从根本上消灭腐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朱元障 重典惩贪 刑乱国用重典 六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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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职务犯罪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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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雯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45-46,48,共3页
《唐律》是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一的封建法典,尤其在刑法方面已取得了很高成就,《唐律》对职务犯罪的规定更是集前朝之大成,又有很多新的发展,因此唐以后各朝均效仿于此。 研究《唐律》对职务犯罪的规定,至今仍有其现实意义。
关键词 《唐律》 职务犯罪 私罪 公罪 六赃 枉法 刑罚 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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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约法款的法律思想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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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世珊 《民族论坛》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82-88,共7页
“款”是侗族地区原始组织的称谓,它是侗族社会特有的历史产物。大约在原始社会末期,侗族社会内部,以地缘为纽带,形成了一种带有军事联盟性质的社会组织,统称为“款”。款一般有四级组织集合而成。这四级分别是小款(一个自然村寨)、中款... “款”是侗族地区原始组织的称谓,它是侗族社会特有的历史产物。大约在原始社会末期,侗族社会内部,以地缘为纽带,形成了一种带有军事联盟性质的社会组织,统称为“款”。款一般有四级组织集合而成。这四级分别是小款(一个自然村寨)、中款(邻近的二或三个村寨联合而成)、大款(区域性的联合组织)和联合大款(所有大款的联合)。款组织内德高望众的人担任款首,他们实行带有氏族部落性质的民主议事制度,还订有严格的款规,称为侗族款约,又叫约法款,并共同发誓严格执行,如有违者,必受到严励惩罚。款约在侗族地区世代相传,已成为该民族的习惯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约法款 自然村寨 氏族部落 民主议事 四级 集合而成 德高 历史产物 原始社会末期 六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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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理财法制与征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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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子诚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2期26-26,共1页
隋唐是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发展比较成熟的时期,在此期间,财政法制及惩贪措施也随之步入发展和定型阶段。当时财政法制及惩贪措施主要体现在隋《开皇律》及《唐律疏议》中。《唐律疏议》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把有关财政分配的管理约束与惩治... 隋唐是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发展比较成熟的时期,在此期间,财政法制及惩贪措施也随之步入发展和定型阶段。当时财政法制及惩贪措施主要体现在隋《开皇律》及《唐律疏议》中。《唐律疏议》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把有关财政分配的管理约束与惩治贪污犯罪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划分了在国家财富的分配及管理中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界限,为理顺封建国家财富分配秩序及惩治贪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在具有法律总纲性质的《名例律》中,对赃罪的几种情形及其区别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首次在法律条文中出现了六种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总称——“六赃”。《唐律疏议·名例律·以赃入罪》的“疏议”曰:“在律,‘正赃’唯有六色;强盗、窃盗、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及坐赃。自外诸条,皆约此六赃为罪。”强盗,指用武力手段抢夺财物的行为,如持杖行动等;窃盗,指以偷盗行为而获得财物,偷窃自己经管的官有财物,则称作“监守自盗”;枉法,即受枉法,指官吏接受贿赂,替行贿人作出歪曲法律的处断;不枉法,即受财不枉法,指官吏接受贿赂,但没有为行贿人作歪曲法律的处断;受所监临,指主管官吏接受下属吏民财物的行为;坐赃,指官吏或一般人不是由于收贿赂或盗窃的原因,而是为公或为私收取不应收的财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临 惩贪 财政 贪污犯罪 惩治贪污 财物 财政金融 受财枉法 官吏 六赃 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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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律“财产犯罪”体系的比较法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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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晶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99-108,共10页
在比较法的视野下,古今中西均有诸多与“财产犯罪”相关的罪名。在我国传统时代亦然,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律典中并无现代意义的“财产犯罪”概念以及专门章节,但其通过“以”“准”字例以及《六赃图》形成纵、横两个方向的“暗线... 在比较法的视野下,古今中西均有诸多与“财产犯罪”相关的罪名。在我国传统时代亦然,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律典中并无现代意义的“财产犯罪”概念以及专门章节,但其通过“以”“准”字例以及《六赃图》形成纵、横两个方向的“暗线”,勾连起事实上的“财产犯罪”体系,并通过这样的立法技术实现了各罪罚则和价值取向的平衡与协调。西方历史上的各财产犯罪,在现代刑法法益观念的影响之下,被“简化为平行侵犯单一利益”的一类犯罪,从而发生了模糊各罪界限、财产犯罪“去体系”的现象,并影响及于我国现行《刑法》。《刑法》最新的司法解释又试图区分各罪,但区别之时未充分顾及各罪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在规则逻辑与价值取向两个层次均出现混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例 财产犯罪 盗律 六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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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反贪惩贿立法探微(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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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光涛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55-57,共3页
我国古代反贪惩贿立法探微(续)李光涛(接上期)二、我国古代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在我国古代的刑律中,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没有现代刑法中的明确概念。夏、商、西周时以“墨罪”统之。墨者“书墨也,从土,从黑”... 我国古代反贪惩贿立法探微(续)李光涛(接上期)二、我国古代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在我国古代的刑律中,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没有现代刑法中的明确概念。夏、商、西周时以“墨罪”统之。墨者“书墨也,从土,从黑”。这是“墨”字的本意,它是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犯罪 我国古代 利用职务之便 《唐律疏议》 《说文解字》 贪污贿赂 六赃 犯罪对象 犯罪构成 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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