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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意思表示型夫妻共同债务研究 被引量:1
1
作者 项彦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第3期69-76,共8页
因意思表示一致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属连带债务范畴,夫妻身份关系仅会对共同意思表示的识别产生影响。依规范意旨,《民法典》第1064条第1款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知情权、同意权与决定权,单纯知情不等于同意,但夫妻身份可影响同意之形式。... 因意思表示一致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属连带债务范畴,夫妻身份关系仅会对共同意思表示的识别产生影响。依规范意旨,《民法典》第1064条第1款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知情权、同意权与决定权,单纯知情不等于同意,但夫妻身份可影响同意之形式。“共同签字”除双方共同作为债务人签字的情形外,不宜一律认定为形成了共同意思表示。基于利益衡量和风险分配视角,以保证人、证明人等身份签字宜解释为不同意共同作为债务人进行举债,以配偶身份签字以及积极收付款等行为则注重交易对方的合理信赖保护。配偶一方的沉默一般不宜认定为具有举债合意,但依诚信原则,沉默且当场未表示异议可谨慎推断为同意举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 明示意思表示 默示意思表示 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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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之“共同意思表示”的司法认定
2
作者 盖世梅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年第19期134-136,共3页
夫妻共同债务中“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共债共签”“事后追认”在同类案件的裁判中判定标准并不统一。在缺少非举债配偶一方意思表示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合理分配非举债配偶一方与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正当适用... 夫妻共同债务中“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共债共签”“事后追认”在同类案件的裁判中判定标准并不统一。在缺少非举债配偶一方意思表示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合理分配非举债配偶一方与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正当适用法律规定,使债权人和债务人及共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达到平衡,以保证意思自治和交易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意思表示 事后追认 诚实信用 意思自治 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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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研究
3
作者 张雅囡 《争议解决》 2024年第1期209-215,共7页
共同意思表示是私法自治在我国夫妻共同债务领域的体现,解释论下夫妻共同债务可分类为意思表示型和举债用途型,意思表示型共同债务可借助法律行为理论解决,举债用途型共同债务采客观判定方法。立法以合同纠纷为视角设计夫妻共同债务规则... 共同意思表示是私法自治在我国夫妻共同债务领域的体现,解释论下夫妻共同债务可分类为意思表示型和举债用途型,意思表示型共同债务可借助法律行为理论解决,举债用途型共同债务采客观判定方法。立法以合同纠纷为视角设计夫妻共同债务规则,但在侵权纠纷中不能直接援引相关规定,若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系因家庭劳动、经营等符合家庭利益的活动产生,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此都不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优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并非连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意思表示 日常家事代理 侵权行为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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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意思表示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被引量:14
4
作者 刘征峰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115-129,共15页
虽然共同意思表示型夫妻共同债务与共同利益型夫妻共同债务可能存在认定上的交叉,但二者之构造基础存在根本差异。前者遵循"意志高于理性"原则,后者才更加适于作为利益衡量和实质判断的场域。《民法典》第1064条并非财产法上... 虽然共同意思表示型夫妻共同债务与共同利益型夫妻共同债务可能存在认定上的交叉,但二者之构造基础存在根本差异。前者遵循"意志高于理性"原则,后者才更加适于作为利益衡量和实质判断的场域。《民法典》第1064条并非财产法上共同意思表示规范的指引规范,而是构成独立的请求权基础,并与财产法上的相关规范形成竞合。财产法上的共同意思表示当然构成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但除此之外,其他行为能否被评价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则需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之规范意旨以及这些行为在财产法上的效果来综合考量。在夫妻身份公开的情况下,保证和债务加入行为亦可被评价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在代理、履行辅助、代为清偿等情形中,债务人配偶因欠缺为自身创设负担之意思,其行为不构成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出于保护债务人配偶意思自治之必要,应排除单纯沉默并限缩默示推定的范围。与财产法上多数人之债性质约定不明时的按份债务推定不同,在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有疑义时,应推定为连带债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债务加入 保证 竞合 连带债务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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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5
作者 张昊然 《西部学刊》 2023年第19期123-126,共4页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要从夫妻双方作出的共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或者夫妻一方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而花费的费用的必要性,又或者夫妻确实存在共同经营、共同生活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进行分析时,在不...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要从夫妻双方作出的共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或者夫妻一方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而花费的费用的必要性,又或者夫妻确实存在共同经营、共同生活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进行分析时,在不改变“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基础上,还需要债务的实际使用者来承担证明责任。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应采取连带债务说的观点,但在实际偿还中,夫妻共同财产不足的,应由举债方承担清偿责任的关键部分,从而降低债务对夫妻关系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 财产清偿 共同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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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模式
6
作者 冯晓昱 《法学(汉斯)》 2023年第6期6129-6134,共6页
在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中,以两种模式为代表,分别为“竞合型”和“共同意思表示型”。“竞合型”所代表的是消极财产与积极财产结合、消极财产的管理与积极财产的管理结合的原则,是符合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双重统一的原则,但是此模式... 在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中,以两种模式为代表,分别为“竞合型”和“共同意思表示型”。“竞合型”所代表的是消极财产与积极财产结合、消极财产的管理与积极财产的管理结合的原则,是符合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双重统一的原则,但是此模式下对非举债方配偶的利益保护略显不足,需要相应的例外规则予以限制。而“共同意思型”模式下强化了夫妻的团体性,切实保护了非举债方配偶的权利,实现了婚姻家庭的团体主义的价值,但与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双重统一的原则存在冲突。为此,应结合“共同意思”模式与“竞合”模式,对“竞合”模式加以限制,弥补其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意思 竞合 团体主义 意思自治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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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观过错”到“客观关连”——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认定 被引量:2
7
作者 王华 李兰海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46-49,共4页
传统侵权理论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是共同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无意思联络的数个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亦为共同侵权行为,从而扩展了共同侵权行为的外延。众... 传统侵权理论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是共同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无意思联络的数个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亦为共同侵权行为,从而扩展了共同侵权行为的外延。众多专家学者对这样的扩大解释提出了质疑,同时,由于司法解释措辞的抽象性,司法实践中"直接结合"的标准缺乏可操作性。本文从一则案例出发,着意探讨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并认为有条件地承认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是经过利益博弈后的理性选择,实践中应采用客观关连共同的标准对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进行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 连带责任 直接结合 客观关连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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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聚合型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兼评《侵权责任法》第11条
8
作者 李楠 《法制与经济》 2012年第12期8-9,11,共3页
在聚合型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案件中,传统的"若非———则无"判断标准无法恰当解决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连带赔偿责任虽被许多国家司法实践所接受,但在立法层面鲜有明确规定。由于难以认定单个侵权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并且... 在聚合型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案件中,传统的"若非———则无"判断标准无法恰当解决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连带赔偿责任虽被许多国家司法实践所接受,但在立法层面鲜有明确规定。由于难以认定单个侵权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并且缺少对数个侵权行为发生同时性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适用范围存在局限性。我国法院应在区分不同类型共同侵权案件的基础上,适当拓宽该条款的适用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聚合型因果关系 意思联络共同侵权 《侵权责任法》第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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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亲属构成受贿罪共同实行犯的要件
9
作者 谭堃 郁丽伟 《法制与经济》 2006年第11X期35-36,99,共3页
无特定身份的亲属能否构成受贿罪的共同实行犯在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无特定身份的亲属在符合主客观各要件的条件下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同实行犯。此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准确认定。
关键词 身份 共同实行犯 共同实行意思 复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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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
10
作者 张桐 《人民论坛(中旬刊)》 2011年第12期102-103,共2页
共同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现行《侵权责任法》在认定共同侵权行为上兼采"共同意思说"和"共同行为说",显然是立法上的一大进步,符合平衡受害人与行为人利益关系的发展趋势。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 共同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现行《侵权责任法》在认定共同侵权行为上兼采"共同意思说"和"共同行为说",显然是立法上的一大进步,符合平衡受害人与行为人利益关系的发展趋势。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分析当前大陆法系各国相关立法的发展趋势,应对现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侵权 共同意思 共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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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类型区分及法律承担
11
作者 吴旭日 《黑河学刊》 2010年第2期80-82,共3页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有两种类型: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现行司法解释已对该两种类型作出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具体在实践中如何对个案定性,莫衷一是。要结合实际案例,从分析二者的构成要件入手,提出二者之间区分的核心区分标...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有两种类型: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现行司法解释已对该两种类型作出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具体在实践中如何对个案定性,莫衷一是。要结合实际案例,从分析二者的构成要件入手,提出二者之间区分的核心区分标准。对于完善相关配套法律规范,指导司法实践,更好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意思联络共同侵权 单独侵权 区分标准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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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
12
作者 王若楠 《经济研究导刊》 2024年第2期157-160,共4页
《民法典》第1064条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概括分为“为共同意思表示”“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三种类型。这是我国首次在立法层面上实现该规则的体系化、类型化。但由于我国立法对该规则未作细化规定... 《民法典》第1064条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概括分为“为共同意思表示”“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三种类型。这是我国首次在立法层面上实现该规则的体系化、类型化。但由于我国立法对该规则未作细化规定,导致其在司法适用过程中仍具争议。而完善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必须要明确夫妻为共同意思表示的界限、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和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认定标准。分析、找出其目前存在的不足,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填补立法空白,对司法实践亦有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 日常家事 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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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时代网络服务提供者二要素融贯性重释
13
作者 郭浩地 《电子知识产权》 2023年第3期14-26,共13页
《民法典》第1197条赋予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创设了过失侵权,进而使得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侵权问题上产生了融贯性难题。我国的避风港原则源于对美国的移植,移植变异的原因在于,我国将美国版权法中的三重独立责任一概变化为连带... 《民法典》第1197条赋予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创设了过失侵权,进而使得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侵权问题上产生了融贯性难题。我国的避风港原则源于对美国的移植,移植变异的原因在于,我国将美国版权法中的三重独立责任一概变化为连带责任。为实现连带责任的融贯,需要将网络服务提供者过失侵权以《民法典》第1171条解释,将教唆以《民法典》第1168条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客观推定主观的方式列明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心态的判断标准,有的条款需要调整,有的需要废止,个别瑕疵需要修正。针对我国避风港原则规制一切网络侵权的模式,未来可以统一注意义务,或者针对不同的网络侵权类型赋予不同的注意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避风港原则 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心态 多数人网络侵权 意思联络共同侵权 融贯性重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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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夫妻债务条款的不足与应对 被引量:10
14
作者 裴桦 《交大法学》 CSSCI 2021年第1期5-18,共14页
《民法典》第1064条关于夫妻债务的条款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条款原来只针对夫妻对外关系,上升为法律条文后同时适用于夫妻对内和对外关系,即“内外同一”模式。由于债权人不易... 《民法典》第1064条关于夫妻债务的条款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条款原来只针对夫妻对外关系,上升为法律条文后同时适用于夫妻对内和对外关系,即“内外同一”模式。由于债权人不易了解夫妻内部情况,这种做法较易损害债权人利益,对此可以通过适当放宽债权人举证责任和强化法院职权探知予以应对。该条文从司法解释上升为法律条文时与第1089条的衔接不够顺畅,遗漏了夫妻中举债一方的举证责任,应予补充。在内容上,该条第1款和第2款都出现“共同意思表示”,鉴于该条款的法理基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建议将第1款的“共同意思表示”解释为签订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将第2款的“共同意思表示”解释为表见代理。此外,条文中的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含义具有不确定性,建议对其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债务 共债共签 举证责任 共同意思表示 共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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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行为法律性质辨——兼评《民法总则》第134条第2款 被引量:5
15
作者 孔洁琼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19年第1期134-154,共21页
决议行为适用于整个私法领域,其法律性质的确定为其教义学体系建构之基础。就其法律性质,学说上多有讨论,意见不一。本文认为,决议行为是法律行为,是基于(多个或单个)表决权人的意思表示(表决)形成。决议所遵循的多数决原则不违背'... 决议行为适用于整个私法领域,其法律性质的确定为其教义学体系建构之基础。就其法律性质,学说上多有讨论,意见不一。本文认为,决议行为是法律行为,是基于(多个或单个)表决权人的意思表示(表决)形成。决议所遵循的多数决原则不违背'少数派'的意思自治,其对'少数派'的拘束力亦源于表决之意思表示。决议是调整表决权人与团体或协作关系整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行为。作为意思表示的单个表决瑕疵与作为法律行为的决议瑕疵,适用规则应予区分。法律行为理论视角下,须明晰决议行为之特殊性。决议行为的实质是团体意思或共同意思形成,此与决议之法律行为性质并无冲突。当前正值民法典编纂之际,《民法总则》第134条第2款规定或可做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实现其立法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决议行为 法律行为 多数决原则 共同意思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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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共谋共同正犯的理论及其发展 被引量:14
16
作者 李邦友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141-145,共5页
共谋共同正犯是日本判例确立的概念。日本刑法只规定了共同正犯的概念及其处罚。共谋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就犯罪的实行进行谋议后 ,由其中的一人或数人实行谋议的犯罪 ,没有具体实行的谋议人与具体实行的人都作为共同正犯予以处罚。共... 共谋共同正犯是日本判例确立的概念。日本刑法只规定了共同正犯的概念及其处罚。共谋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就犯罪的实行进行谋议后 ,由其中的一人或数人实行谋议的犯罪 ,没有具体实行的谋议人与具体实行的人都作为共同正犯予以处罚。共谋共同正犯以共同正犯处罚的理论根据何在 ?日本刑法学界为此提出了多种理论来解释共谋共同正犯的正犯性。本文对其各学说、理论进行了介绍并予简单的评析 ,希望对我国刑法共同犯罪理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正犯 刑法 日本 共谋共同正犯 共同意思主体说 间接正犯类似理论 优越支配共同正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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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兼论夫妻共同债务证明责任的分配 被引量:5
17
作者 刘文勇 《妇女研究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03-113,共11页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规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采取主观意思论和客观用途论的方式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债权人应承担夫妻具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规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采取主观意思论和客观用途论的方式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债权人应承担夫妻具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在以客观用途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区分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另一种是仅间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例如借贷之债。对债权人而言,前者较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至于后者,债权人承担的证明负担较重,为了避免夫妻共同债务证明不能之风险,债权人应尽量采取事前共债共签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 家庭日常生活 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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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句的通常含义”解释问题研究--以《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1条为中心
18
作者 卢志强 《社会科学战线》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224-234,共11页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合同条款“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和“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的客观主观相结合的合同解释规则。根据《合同编通则司法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合同条款“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和“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的客观主观相结合的合同解释规则。根据《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征求意见过程的学术探讨以及正式颁布的法律文本,“词句的通常含义”解释路径主要有常人标准、理性人标准、其他共同理解标准三种类型。常人标准的应用场景主要是合同法早期及合同权利义务比较简单的情形;理性人标准在合同解释领域具有重要价值并得到广泛应用,理性人标准有其内在法理并呈现全球化的演变趋势;其他共同理解标准属于主观主义解释方法,在保障合同意思自治和实现合同实质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合同编司法解释 合同解释 常人 理性人 共同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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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私法自治与团体主义之间——《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解释方向 被引量:3
19
作者 罗瑶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6期240-256,共17页
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比较法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婚内标准”模式和“共同意思”模式。“婚内标准”模式符合夫妻债务制度的双重统一原则:“债务与财产相统一”和“债务与管理相统一”,充分实践了私法自治,但不利于非举债配偶... 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比较法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婚内标准”模式和“共同意思”模式。“婚内标准”模式符合夫妻债务制度的双重统一原则:“债务与财产相统一”和“债务与管理相统一”,充分实践了私法自治,但不利于非举债配偶方的利益保障,需要配套三项法律技术工具。“共同意思”模式切实强化了非举债配偶方的利益保护,真正践行了婚姻家庭的团体主义价值,但有违于“债务与财产相统一原则”,有碍于私法自治;此外,“共同意思”模式将夫妻共同债务等同于夫妻连带债务,也不符合“债务与管理相统一原则”。应依据夫妻债务的双重统一原则解释《民法典》第1604条,扩张夫妻共同债务的适用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内标准 共同意思 财产 管理 双重统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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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夫妻债务的司法认定问题 被引量:1
20
作者 蓝寿荣 罗静 《民间法》 2021年第2期19-36,共18页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夫妻债务认定是司法审理的一个疑难问题,源于家庭夫妻关系的私密性和借款人用钱行为的难控性,体现在司法审判中为借债的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和借债资金用途认定难。通过梳理2019年浙江省民事审判的相关案件,发现从当...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夫妻债务认定是司法审理的一个疑难问题,源于家庭夫妻关系的私密性和借款人用钱行为的难控性,体现在司法审判中为借债的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和借债资金用途认定难。通过梳理2019年浙江省民事审判的相关案件,发现从当事人来看,出借人与借款人的配偶非举债人,多数不存在熟人关系;从诉讼过程来看,多数案件无法举证表明具体用途,无论是债权人要证明对方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等,还是借款人的配偶非举债人要证明自己对于借款完全不知情,都不容易举证;从审理结果来看,有不少案件被推定为具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借款金额小的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目前,鉴于民间借贷的复杂性,司法审理应该是尊重生活常识、遵循民间社会习惯,给当事人公平、向社会传递正义。今后的立法完善,要构建一个夫妻财产对外债务清偿关系和内部债务承担关系的制度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间借贷 夫妻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共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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