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5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论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依据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
22
1
作者
杨兴培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5期53-57,共5页
论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依据与立法完善杨兴培一对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如何进行分类,在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例上,曾有过三种分类法。一是分工分类法,即以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为标准确定各共同犯罪人身份的分类法,例如19...
论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依据与立法完善杨兴培一对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如何进行分类,在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例上,曾有过三种分类法。一是分工分类法,即以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为标准确定各共同犯罪人身份的分类法,例如1926年《苏俄刑法典》将各共同犯罪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人
胁从犯
分类
依据
犯罪
集团
分工
分类
法
作用
分类
法
行为人
共同犯罪人分类
承担刑事责任
主犯
下载PDF
职称材料
胁从犯立法之反思
被引量:
15
2
作者
刘之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2年第2期14-18,共5页
我国刑法在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上划分出胁从犯 ,对于实行刑罚处罚上的区别对待虽有可取之处 ,但将胁从者一律纳入刑事追究的范围是不合理的。又由于胁从犯的划分根据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种类的划分根据不同一 ,导致胁从犯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种...
我国刑法在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上划分出胁从犯 ,对于实行刑罚处罚上的区别对待虽有可取之处 ,但将胁从者一律纳入刑事追究的范围是不合理的。又由于胁从犯的划分根据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种类的划分根据不同一 ,导致胁从犯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种类之间的相容和界限不清。为此建议 :在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上 ,实行分类标准同一化 ,不再将胁从犯作为独立的共同犯罪人种类 ;立法上应将一定条件下的被胁迫作为一种免责事由 ;对于不能免责的被迫行为 ,应将被胁迫作为一种量刑情节予以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胁从犯
免责事由
共同犯罪人分类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对教唆犯量刑问题管见
3
作者
邱兴隆
《现代法学》
1983年第3期48-51,共4页
教唆他人犯罪,是共同犯罪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对教唆犯的量刑问题,谈点肤浅的看法。一、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分类的根据是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关键词
教唆犯
共同犯罪人分类
教唆罪
犯罪
未遂
教唆行为
我国刑法
从重处罚
减轻处罚
犯罪
行为
危害结果
下载PDF
职称材料
我国教唆犯法律性质新论
4
作者
李鄂贤
徐颖
《刑法论丛》
CSSCI
2016年第3期229-255,共27页
我国刑事立法采取的是折中性共同犯罪人分类体制,即“以作用为主,兼顾分工”来划分共同犯罪人。立法将教唆犯单独设置为一条正是考虑了其在共同犯罪(广义的)中的地位和从事的活动。而“共同犯罪”之所以列入“犯罪”却不列入“刑罚...
我国刑事立法采取的是折中性共同犯罪人分类体制,即“以作用为主,兼顾分工”来划分共同犯罪人。立法将教唆犯单独设置为一条正是考虑了其在共同犯罪(广义的)中的地位和从事的活动。而“共同犯罪”之所以列入“犯罪”却不列入“刑罚”一章,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定罪问题。在折中性体制下,就必然要运用新的两重性论来解释我国教唆犯的法律性质。可以肯定的是,《刑法》第29条第2款中教唆犯具备了从属性特征。这种定罪从属性并不是没有根据,它正是体现了刑法草案第33次稿所确立的立法初衷。而传统的具体两重性论并没有反映该立法宗旨,在解决定罪问题上就显得尤其困难。另外,运用该解释论分析第29条第1款规定也将会对教唆犯有一个全新的认识。总而言之,两重性新论的提出有利于正确认识立法。更有助于解决一些疑难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人分类
立法例
教唆犯
定罪
两重性新论
原文传递
胁从犯探析
被引量:
1
5
作者
冯陵
王波
《当代法学》
1987年第3期35-37,共3页
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类型。胁从犯作为独立的共同犯罪人,似已成为定论。然而,将胁从犯作为独立共同犯罪人,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着许多矛盾之处,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难以适用的困难。如不解决这一问...
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类型。胁从犯作为独立的共同犯罪人,似已成为定论。然而,将胁从犯作为独立共同犯罪人,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着许多矛盾之处,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难以适用的困难。如不解决这一问题,势必影响共同犯罪人分类体系的统一性和准确地定罪量刑。对共同犯罪人分类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正确的分类,帮助我们认识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作用及其社会危害性程度等,以便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地定罪和量刑。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主要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人分类
胁从犯
我国刑法
行为人
分类
标准
教唆犯
分类
体系
定罪量刑
犯罪
者
主要作用
原文传递
题名
论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依据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
22
1
作者
杨兴培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5期53-57,共5页
文摘
论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依据与立法完善杨兴培一对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如何进行分类,在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例上,曾有过三种分类法。一是分工分类法,即以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为标准确定各共同犯罪人身份的分类法,例如1926年《苏俄刑法典》将各共同犯罪人...
关键词
共同犯罪
人
胁从犯
分类
依据
犯罪
集团
分工
分类
法
作用
分类
法
行为人
共同犯罪人分类
承担刑事责任
主犯
分类号
D924.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胁从犯立法之反思
被引量:
15
2
作者
刘之雄
机构
湖北警官学院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2年第2期14-18,共5页
文摘
我国刑法在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上划分出胁从犯 ,对于实行刑罚处罚上的区别对待虽有可取之处 ,但将胁从者一律纳入刑事追究的范围是不合理的。又由于胁从犯的划分根据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种类的划分根据不同一 ,导致胁从犯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种类之间的相容和界限不清。为此建议 :在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上 ,实行分类标准同一化 ,不再将胁从犯作为独立的共同犯罪人种类 ;立法上应将一定条件下的被胁迫作为一种免责事由 ;对于不能免责的被迫行为 ,应将被胁迫作为一种量刑情节予以规定。
关键词
胁从犯
免责事由
共同犯罪人分类
Keywords
accomplice under duress
duty-exempted cause
classification of joint offender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对教唆犯量刑问题管见
3
作者
邱兴隆
出处
《现代法学》
1983年第3期48-51,共4页
文摘
教唆他人犯罪,是共同犯罪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对教唆犯的量刑问题,谈点肤浅的看法。一、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分类的根据是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关键词
教唆犯
共同犯罪人分类
教唆罪
犯罪
未遂
教唆行为
我国刑法
从重处罚
减轻处罚
犯罪
行为
危害结果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我国教唆犯法律性质新论
4
作者
李鄂贤
徐颖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处
《刑法论丛》
CSSCI
2016年第3期229-255,共27页
文摘
我国刑事立法采取的是折中性共同犯罪人分类体制,即“以作用为主,兼顾分工”来划分共同犯罪人。立法将教唆犯单独设置为一条正是考虑了其在共同犯罪(广义的)中的地位和从事的活动。而“共同犯罪”之所以列入“犯罪”却不列入“刑罚”一章,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定罪问题。在折中性体制下,就必然要运用新的两重性论来解释我国教唆犯的法律性质。可以肯定的是,《刑法》第29条第2款中教唆犯具备了从属性特征。这种定罪从属性并不是没有根据,它正是体现了刑法草案第33次稿所确立的立法初衷。而传统的具体两重性论并没有反映该立法宗旨,在解决定罪问题上就显得尤其困难。另外,运用该解释论分析第29条第1款规定也将会对教唆犯有一个全新的认识。总而言之,两重性新论的提出有利于正确认识立法。更有助于解决一些疑难问题。
关键词
共同犯罪人分类
立法例
教唆犯
定罪
两重性新论
Keywords
Classification of accomplice
Legislative style
Abettor
Conviction
New Theory of duality
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胁从犯探析
被引量:
1
5
作者
冯陵
王波
出处
《当代法学》
1987年第3期35-37,共3页
文摘
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类型。胁从犯作为独立的共同犯罪人,似已成为定论。然而,将胁从犯作为独立共同犯罪人,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着许多矛盾之处,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难以适用的困难。如不解决这一问题,势必影响共同犯罪人分类体系的统一性和准确地定罪量刑。对共同犯罪人分类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正确的分类,帮助我们认识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作用及其社会危害性程度等,以便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地定罪和量刑。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主要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关键词
共同犯罪人分类
胁从犯
我国刑法
行为人
分类
标准
教唆犯
分类
体系
定罪量刑
犯罪
者
主要作用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依据与立法完善
杨兴培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6
2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胁从犯立法之反思
刘之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2
15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对教唆犯量刑问题管见
邱兴隆
《现代法学》
1983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我国教唆犯法律性质新论
李鄂贤
徐颖
《刑法论丛》
CSSCI
2016
0
原文传递
5
胁从犯探析
冯陵
王波
《当代法学》
1987
1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