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分工分类与作用分类的同一--重新划分共犯类型的尝试 被引量:37
1
作者 杨金彪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47-56,共10页
传统的共犯分类法是建立在把分工分类与作用分类完全对立的理论构想之上的,在解释论上带来诸多问题。因此,迫切需要重新思考共犯的分类问题。德国共犯分类的实质化倾向,以及我国刑法规定的实际情况表明,在立法论上单纯从形式侧面或者实... 传统的共犯分类法是建立在把分工分类与作用分类完全对立的理论构想之上的,在解释论上带来诸多问题。因此,迫切需要重新思考共犯的分类问题。德国共犯分类的实质化倾向,以及我国刑法规定的实际情况表明,在立法论上单纯从形式侧面或者实质侧面划分共犯都是不可想象的。所谓分工分类与作用分类只具有理论分类的意义。实际上,我国刑法采纳了形式与实质两个侧面的共犯分类模式,实现了分工分类与作用分类的同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类型 分工分类 作用分类 形式侧面 实质侧面
原文传递
无身份者参与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共犯成立类型
2
作者 杨金彪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87-90,共4页
依据共犯处罚根据论中的修正的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无身份者参与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场合,无身份者不仅可以构成教唆犯或者帮助犯,而且还可以构成共同正犯。甚至无身份者还完全可以利用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犯罪... 依据共犯处罚根据论中的修正的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无身份者参与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场合,无身份者不仅可以构成教唆犯或者帮助犯,而且还可以构成共同正犯。甚至无身份者还完全可以利用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犯罪,构成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不过这种场合下司法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二者不再构成共同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 共犯类型 共犯处罚的根据 实行行为性
下载PDF
司法工作人员参与无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共犯成立类型研究
3
作者 杨金彪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65-69,共5页
根据共犯处罚的根据论中的修正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司法工作人员参与无身份者实施以司法工作人员身分作为构成要素的真正身份犯时,司法工作人员只能构成间接正犯,而不能构成教唆犯。而无身份者只能构成帮助犯,不能构成... 根据共犯处罚的根据论中的修正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司法工作人员参与无身份者实施以司法工作人员身分作为构成要素的真正身份犯时,司法工作人员只能构成间接正犯,而不能构成教唆犯。而无身份者只能构成帮助犯,不能构成实行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 共犯类型 修正惹起说 实行行为性 间接正犯
下载PDF
司法工作人员与无身份者共同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共犯成立类型
4
作者 杨金彪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42-47,56,共7页
根据共犯处罚根据论中的修正的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无身份者参与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犯罪行为的场合,无身份者不仅可以构成教唆犯或者帮助犯,而且还可以构成共同正犯。甚至无身份者还完全可以利用司法工作人... 根据共犯处罚根据论中的修正的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无身份者参与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犯罪行为的场合,无身份者不仅可以构成教唆犯或者帮助犯,而且还可以构成共同正犯。甚至无身份者还完全可以利用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犯罪,构成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不过这种场合下司法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二者不再构成共同犯罪。在司法工作人员参与无身份者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犯罪行为时,司法工作人员只能构成间接正犯,而不能构成教唆犯,无身份者只能构成帮助犯,不能构成实行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 共犯类型 共犯处罚的根据 实行行为性 间接正犯
下载PDF
论胁从犯之应然理论定位 被引量:3
5
作者 任海涛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4期121-124,共4页
从解释论出发,将胁从犯定位为独立的共同犯罪人类型,存在着逻辑及情理上的诸多问题;反之,如将其定位为法定从宽情节,则能消除以上诸多弊病,且能更好地与"刑法不能强求英雄主义"的人性立法精神契合。因此,从立法论出发,宜对现... 从解释论出发,将胁从犯定位为独立的共同犯罪人类型,存在着逻辑及情理上的诸多问题;反之,如将其定位为法定从宽情节,则能消除以上诸多弊病,且能更好地与"刑法不能强求英雄主义"的人性立法精神契合。因此,从立法论出发,宜对现有1997年刑法第28条的内容作一定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胁从犯 主犯 从犯 共犯类型 从宽情节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