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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英国共用权利及其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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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泰鹏 《广东经济》 2017年第10X期128-128,123,共2页
具有绝对、排他性的现代所有权概念的建构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土地财产权利在很多地方仍不明晰,集中表现在敞田制下共耕的传统使得耕地交错复杂、各类共用权利难以消除.共用权利的存在不仅使得财产权利很难析分而... 具有绝对、排他性的现代所有权概念的建构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土地财产权利在很多地方仍不明晰,集中表现在敞田制下共耕的传统使得耕地交错复杂、各类共用权利难以消除.共用权利的存在不仅使得财产权利很难析分而且无法避免邻人在自己土地上享有权利,同时由于长久占据荒地和公共牧场的土地即可获得对其使用的现象,在法理上成为了一种获得权利的途径,使得侵占时有出现.这时英国议会圈地运动成为了英国开启现代土地绝对、排他性所有权的法律起点,并最终使共用权彻底消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国 共用权 议会圈地运动 敞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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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众共用物共享权的分析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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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51-160,共10页
个人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提供了认识公众共用物共享权的两种不同路径。个人主义方法论从微观角度分析个人的行为选择,认为共享权是“作为个体的公众”享有的个体性权利;整体主义方法论从宏观角度认识公众共用物的基本属性,认为... 个人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提供了认识公众共用物共享权的两种不同路径。个人主义方法论从微观角度分析个人的行为选择,认为共享权是“作为个体的公众”享有的个体性权利;整体主义方法论从宏观角度认识公众共用物的基本属性,认为共享权是“作为整体的公众”享有的整体性权利。公众共用物共享权主体的不特定性、开放性,客体的公共性、共享性表明它是一项新兴的非排他性权利。这一权利特性决定了应当综合运用两种方法论研究公众共用物共享权,其中,个人主义方法论体现在依据“生态人”假设、“请求权”理论与法律经济分析等方式研究共享权;整体主义方法论体现在对公众共用物的类型化研究与对共享权的综合化保护。综合运用两种方法论有利于了解个人在公众共用物中的具体需求以及借助个人权利体系予以保护,有利于从整体观、系统论的角度保障公众共用物的持续供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主义 整体主义 方法论 公众共用物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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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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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丽洪 《巢湖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28-32,共5页
《物权法》第六章专章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使关乎千家万户的房屋产权有了真正的法律界定和保护依据。为使《物权法》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能真正得到实施,业主们需要认清自己权利和义务,树立所有权意识,并通过公民的参与来推... 《物权法》第六章专章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使关乎千家万户的房屋产权有了真正的法律界定和保护依据。为使《物权法》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能真正得到实施,业主们需要认清自己权利和义务,树立所有权意识,并通过公民的参与来推动国家配套法规与实施细则的出台。秉承上述两点,文章解读和阐释了《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的权利归属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之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筑物区分所有 专有 共用权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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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我国阻却侵害商标权事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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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昊 《法制与经济》 2006年第09X期37-38,共2页
通过比较TRIPS协议和我国现行立法,参照一些案例,发现我国现行立法中阻却侵害商标权事由制度的不足。从而认为:在区分侵害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基础上,对于商标侵害行为应当适用无过错的归则原则,应当从权利穷竭、合理使用、先用权、... 通过比较TRIPS协议和我国现行立法,参照一些案例,发现我国现行立法中阻却侵害商标权事由制度的不足。从而认为:在区分侵害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基础上,对于商标侵害行为应当适用无过错的归则原则,应当从权利穷竭、合理使用、先用权、共用权、注册无效五个方面构建阻却侵害商标权事由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 利穷竭 合理使用 先用 共用权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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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澳门民法的建筑物分层所有权法律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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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作田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期89-96,共8页
关键词 建筑物区分所有 法律制度 共用部分 独立单位 澳门法律 《法国民法典》 葡萄牙法律 所有制度 共用权 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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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所有之共有权及相关纠纷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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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本荣 《特区法坛》 2004年第1期7-11,共5页
随着城市化、住房商品化的迅猛推进,建筑物区分所有已成为我国城市居民最普遍的住房所有形态。区分所有的根本特点是一幢楼宇被区分为各自独立的单元,因而成立多个相互独立的所有权。区分所有人在对这些独立的单元享有排他的专有所有... 随着城市化、住房商品化的迅猛推进,建筑物区分所有已成为我国城市居民最普遍的住房所有形态。区分所有的根本特点是一幢楼宇被区分为各自独立的单元,因而成立多个相互独立的所有权。区分所有人在对这些独立的单元享有排他的专有所有权的同时,对楼宇以及楼宇所在小区的共用部分也享有共有权、共用权,同时,还因共同关系产生成员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所有共用权 《物业管理条例》 所有人 立法 收益 所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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