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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破产清算中劳动债权的优先权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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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良军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81-86,共6页
企业破产清算中,劳动债权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部分共益债权之间存在优先权冲突。立法应当基于现实需要进行修改,赋予工资债权等部分劳动债权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部分共益债权分配,这符合公共秩序优先的公共政策,也符合人权保护优... 企业破产清算中,劳动债权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部分共益债权之间存在优先权冲突。立法应当基于现实需要进行修改,赋予工资债权等部分劳动债权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部分共益债权分配,这符合公共秩序优先的公共政策,也符合人权保护优先的法理原则。然而,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以及部分共益债权的劳动债权受偿的,只能是与生存权相关的工资债权以及医疗、伤残、抚恤费用等部分劳动债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破产清算 劳动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共益债权 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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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融资之超级优先权模式:功能与构造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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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景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64-78,共15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明确了破产受理后借款性质为共益债务。这意味着我国法确立了其清偿优先顺位,解决了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4项规定模糊的问题。各国立法以及司法实践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明确了破产受理后借款性质为共益债务。这意味着我国法确立了其清偿优先顺位,解决了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4项规定模糊的问题。各国立法以及司法实践证明,规定重整融资借款为共益债权虽明确了其共益性与优先性,但并未确立其超级优先权地位,无法实现促进融资、重建企业的制度初衷。大多数国家破产法均借鉴《美国联邦破产法》中的重整融资制度,其主要立法模式分为共益债权模式和超级优先权模式。这两种模式均需要与本国的担保制度等相协调。不同立法模式在司法适用以及理论上面临法律体系之阻碍,需在法律技术构造上衡量各方利益,分析超级优先权的功能与构造,这有利于廓清适用边界,进一步确保重整融资的畅通,造就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益债权 超级优先权 重整融资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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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企业破产财产的几个法律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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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大洪 《律师世界》 1997年第5期16-17,共2页
关键词 破产财产 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 破产程序终结 抵销权 破产宣告 破产清算组 职工安置费 破产人 共益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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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下的会计问题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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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忠波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8年第3期10-12,共3页
在世界范围内,破产、和解与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目前国有企业面临困难,重整制度不失为一剂良药。在重整制度下,财务会计的会计假设全部或部分地受到了冲击,同时产生了一系列不同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经济活动,进而带来了一系... 在世界范围内,破产、和解与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目前国有企业面临困难,重整制度不失为一剂良药。在重整制度下,财务会计的会计假设全部或部分地受到了冲击,同时产生了一系列不同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经济活动,进而带来了一系列财会问题。本文试图对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下的会计问题做一简要分析。 一、企业破产重整的一般理论说明 破产重整制度是企业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破产程序的必要阶段。破产重整制度的产生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破产重整制度的产生远远落后于破产制度及和解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整债权 破产重整制度 共益债权 重整程序 会计问题 债务重整 重整人 债权 帐面净值 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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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整顿会计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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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旭文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0年第3期64-65,共2页
和解整顿会计应归属于破产会计。和解整顿会计假设包括和解整顿可提高债权人受偿比例假设 ,和解整顿会计主体假设 ,和解整顿期间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 ,共益债权和共益费用货币计量假设。
关键词 和解整顿程序 债权受偿比例 共益债权 破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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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债权的顺序 被引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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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德风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76-82,共7页
在一般破产债权中,税收债权从其不可调节的属性看应予特殊保护,但从企业破产财团有限、破产税收征收成本过高等角度出发,未来将其降为普通破产债权中的一般债权亦不乏依据;侵权债权在企业破产法上并无特殊保护的必要;未来可考虑以社会... 在一般破产债权中,税收债权从其不可调节的属性看应予特殊保护,但从企业破产财团有限、破产税收征收成本过高等角度出发,未来将其降为普通破产债权中的一般债权亦不乏依据;侵权债权在企业破产法上并无特殊保护的必要;未来可考虑以社会保障替代劳动债权的破产保护。在后顺位破产债权中,《破产法》第46条应作目的性限缩解释,以保护普通债权在破产程序期间的利息;应明确将惩罚性赔偿、行政罚款、刑事罚金降为后顺位债权;应在破产法中确立股东债权的劣后清偿规则。总之,破产法上在确定债权顺序规则时,一方面不应违背一般经济规律,迫使当事人全部或部分地放弃交易;另一方面,必须充分认识破产顺序规则实际效果的局限性:企业破产时,破产财产价值通常很有限,而若财产总额不足,规定任何复杂的清偿顺序客观上都无实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的顺序 优先权 担保物权 破产费用 共益债权 后顺位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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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法中待履行合同的解除权 被引量:4
7
作者 余冬生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47-160,共14页
《企业破产法》赋予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的解除权,但对解除权的行使标准、实施效果以及限制规定均缺乏体系化考量。待履行合同本身蕴含着一定的经济价值,是资产与负债的结合。对待履行合同的解除应当遵循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利益平... 《企业破产法》赋予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的解除权,但对解除权的行使标准、实施效果以及限制规定均缺乏体系化考量。待履行合同本身蕴含着一定的经济价值,是资产与负债的结合。对待履行合同的解除应当遵循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利益平衡检验与不可分割原则。合同解除并不导致已履行部分归于消灭,而是产生相互返还的债权请求权,这一新的解释论构成不仅有其实证法基础,也能有效解决将恢复原状请求权作为取回权或共益债权优先受偿而有损债权平等原则之不合理做法。在未来修法时,应采取一般条款与特别列举并用体例,即在《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2款下增设一款,规定管理人解除合同对合同相对人显失公平时,管理人不得解除。同时明定涉所有权保留合同、劳动合同、居住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处理,须排除管理人解除权的使用,以保护相对人的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待履行合同 合同解除 取回权 共益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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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破产重整会计 被引量:2
8
作者 王忠波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8年第5期22-24,共3页
破产、和解与重整为现代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严重困难的情况下,重整制度不失为缓解困难的一剂良药。在重整制度下,财务会计的会计假设全部或部分地受到了冲击,同时产生了一系列不同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经济活动,... 破产、和解与重整为现代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严重困难的情况下,重整制度不失为缓解困难的一剂良药。在重整制度下,财务会计的会计假设全部或部分地受到了冲击,同时产生了一系列不同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经济活动,进而带来了一系列财会问题,而目前我国对这方面的研究极为缺乏。本文试图对企业破产重整会计作些介绍,以期抛砖引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重整 债务重整 重整债权 重整制度 共益债权 财务会计 债务人 和解程序 财务与会计 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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